一、為什么修訂《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公報管理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本市政府公報數字化轉型改革試點工作要求,在原《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公報管理辦法(試行)》基礎上,對相關條款內容進行調整并修改部分表述,以更好契合實際工作需要,進一步持續深化政府公報數字化轉型。
二、《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公報管理辦法》修訂前后的具體變化有哪些?
在整體框架層面,修訂延續了試行版的架構,保持7個章節、32條規定的設置,修訂圍繞試行“正面清單”“負面清單”及“欄目設置”相關條款,進行重點調整與完善。
其一,對清單名稱及范圍進行優化。將原第八、九、十三、十四條以及附件中所提及的“政府公報正面清單”更名為“政府公報刊登內容正向清單”,簡稱為“正向清單”。同時,取消“負面清單”及其對應表述。在刊登范圍上進一步拓展,在原A1-A9刊登內容基礎上,增設“其他”類別,以便將更多涉及企業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納入政府公報刊載范疇。
其二,對欄目設置條款予以調整。公報優化為“4+X”模式,將原第十條調整為:設置區政府文件、區府辦文件、部門文件、街鎮文件等常規欄目,并依據實際情況,設置專項欄目,用于刊登“土地批文、人事任免、政府工作報告”等內容。
其三,針對個別條款的表述,從語言規范性、表意準確性等角度出發,進行了適度的調整與優化,使條款內容更加清晰、易懂,更貼合實際工作需要。
三、《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公報管理辦法》的施行日期是什么時候?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8月29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公報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四、如何查閱普陀區人民政府公報?
門戶網站查閱:訪問“上海普陀”官網(https://www.shpt.gov.cn/),在網站首頁或政務頻道,點擊查閱“普陀區人民政府公報”相關內容,并可通過搜索文件名稱、發文機構、主題標簽、發布日期等關鍵信息精準查找所需政策文件,同時,可勾選15類主題標簽進行短信訂閱,新內容發布將及時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閱:關注“上海普陀”微信公眾號,點擊“微服務”,進入“政務公開”,選擇“公報訂閱小程序”,進入“普陀區人民政府公報”微信小程序,登錄后還可根據個人偏好訂閱主題標簽,新文件發布時即刻收到訂閱消息提醒。
其他移動端查閱:登錄“上海普陀”APP,點擊“政務-公報查閱”,或進入“隨申辦普陀區旗艦店-公報查詢”入口,均可查閱普陀區人民政府公報。
線下查閱:可前往普陀區檔案館、普陀區政務服務中心、普陀區圖書館、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等16個查閱點,進行普陀區人民政府公報線下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