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落實黨中央交給上海的三項新的重大任務,支持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著力發揮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作用,促進本市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市政府辦公廳制定印發《關于著力發揮資本市場作用促進本市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浦江之光”行動)。
一、制訂“浦江之光”行動的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首屆進博會主旨演講中宣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為上海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集聚資本市場相關要素提供了新的機遇,拓展了新的空間。李強書記、應勇市長指示,科創板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科創中心和自貿試驗區建設的有機結合點,要全力支持,扎實推進這一重大舉措,努力補齊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的短板,為發展潛力大、帶動作用強、成長性高的科創企業注入“源頭活水”。
6月13日,在第十一屆陸家嘴論壇開幕式上,劉鶴副總理宣布科創板開板。7月22日,科創板首批25家上市公司集中上市,其中上海企業5家。科創板實現開板開市,標志著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交給上海的這一重大改革任務正式落地。
二、總體考慮
“浦江之光”行動旨在通過完善一套部門聯動、市區協同的協調推進機制,搭建科創企業和政策工具兩個資源庫,服務企業孵化培育、改制上市、并購重組三個關鍵環節,集聚金融市場、股權投資、長期資金、中介機構四類資本要素。力爭用5年時間,將上海建設成為服務全國科創企業的重要投融資中心,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示范區,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的重要策源地。實現“三個一”的目標,即培育一批代表上海科創實力、體現上海科創潛力的優質科創企業,集聚一批具有品牌效應的專業中介機構,營造規范、有序、透明、高效、公平、開放的國際一流投融資生態體系。
在制定過程中,我們結合上海科創企業符合培育實際情況,圍繞企業儲備、政策扶持、資源集聚、環境建設等方面,提出四個“著力”:一是著力聚焦科創企業成長的全生命周期,在創新孵化、成果轉化、股改規范、掛牌上市、能級提升等關鍵環節精準發力;二是著力集成分散在各部門的政策資源和服務措施,加強統籌協調,優化制度供給;三是著力對接科技要素和金融資本,形成與科創企業生命周期相適應的金融服務體系,加速創新資本形成和有效循環;四是著力提升科創企業、投資機構、中介機構等的品牌效應,推動國際金融中心和科創中心建設聯動發展。
三、“浦江之光”行動主要內容
“浦江之光”行動主要從持續加大對科創載體建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及改制掛牌上市、政府引導基金杠桿作用等的支持力度,采取“一個擴大至”“兩個不限于”“三個不低于”的金融措施,進一步增強便捷專業高效的政府服務等方面,共提出18項具體舉措。
一是加大孵化培育力度。主要包括:建立績效評價激勵機制,鼓勵各類主體建設科創載體,構建多核多層次科創企業培育體系。發揮產業地圖引領作用,聚焦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打造“2+4”世界級產業集群。產學研共建研發平臺,攻克關鍵共性技術,加速創新成果轉化。加強研發獎勵、財政扶持、梯度落戶等政策,“科技創新券”補貼比例不限于50%,“四新券”補貼比例不限于30%。支持科創企業中小微的貸款、再貸款額度均不低于100億元,再貼現額度不低于150億元,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擴大至100億元。
二是推動改制掛牌上市。主要包括:加強對科創企業的發掘和培育,搭建市區兩級擬上市企業儲備庫,編制企業政策扶持清單,為入庫企業提供個性化服務。實施分階段補助模式,支持科創企業改制上市,加強對中介機構指導,提高輔導備案質量。優化合規性證明等辦理流程,精準服務擬上市龍頭科創企業,支持紅籌回歸和分拆上市。保障優質募投項目用地,提供立項、環評、用工等便捷服務,綜合運用金融市場工具,鼓勵科創企業并購重組轉型升級。
三是吸引集聚要素資源。主要包括:配合上交所完善制度體系,支持設立科創主題投資基金,吸引養老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和境內外專業投資機構參與投資。提升上股交科技創新專板,加強技術交易機構、知識產權運營平臺的估值、鑒定、交易等功能,推動技術、信息等要素流轉。持續加大對天使、創投等引導基金的財政投入,建立適應市場化運作的管理機制,聚焦三大重點領域分別形成千億級規模的股權投資基金,完善早期創投獎勵和風險補償機制,完善工商注冊變更程序,匯聚優質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對標國際一流投行,增強證券公司核心競爭力,集聚優質專業服務機構,嚴把上市質量關。
四是持續優化基礎環境。主要包括:在前灘等區域規劃建設科創企業總部集聚區,增強長三角資本市場服務基地能級。依托調解、仲裁、訴訟等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發揮上海金融法院相關案件集中管轄、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專利保護的作用。在市大數據中心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加載融資服務應用功能,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守住風險底線。
統籌發揮本市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推進科創中心建設工作機制等作用,落實好“浦江之光”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