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發〔2019〕14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上海市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6月10日
上海市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加快推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不斷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便利群眾出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3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全網形成統一的收費政策、運營規則、技術方案、服務體系,建立符合全國一張網運行的運營管理機制。到2019年底,基本取消省界收費站,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
(二)技術路線
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取消省界收費站總體技術方案明確,采用以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技術為主、車牌視頻識別技術為輔的技術路徑。其主要內容有:
1.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在收費站和收費站之間、收費站和互通立交之間,合理設置分段式扣費系統(以下稱“ETC門架”),實現分段式計費,近期保留入/出口收費站。
2.對ETC車輛實行分段計費和收費,對人工半自動收費系統(MTC)車輛采取“入口領取通行介質+車牌視頻識別”的方式,進行分段式計費和出口收費站統一收費。
3.貨車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型(軸型)收費,安裝ETC車載裝置(OBU)并實行入口治超。
4.建立聯合稽查體系,主要采用車牌視頻識別技術進行輔助稽查。
5.ETC發行逐步由儲值卡向記賬卡、雙片式OBU應用向單片式OBU應用過渡。
(三)時間安排
6月至10月,開展工程建設和運營服務準備,10月底,部省兩級建設任務基本完成;11月至12月,開展部省聯調測試和試運行;12月底,正式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現并網運行。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建設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費體系
1.按照交通運輸部印發的總體技術方案、工程實施方案、運營和服務規則、網絡安全防護制度等,推進運營管理等系統升級,包括市級收費結算中心系統、路段收費分中心系統、收費站系統、收費車道系統,新建ETC門架系統,完善G60楓涇立交收費設施以及通信傳輸及網絡信息安全系統。(市交通委牽頭,各高速公路項目公司負責,市財政局、市公安局(交警總隊)配合,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2.完成系統聯調聯試,基本具備系統切換條件,適時實現新舊系統切換,基本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市交通委負責,各高速公路項目公司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加強現場施工組織管理,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優化完善施工組織設計,保障施工安全,將對交通的影響降到最低。(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牽頭,各高速公路項目公司負責)
(二)加快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推廣應用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等部委印發的加快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應用服務實施方案,加快既有車輛免費安裝OBU,實現2019年底前在籍汽車ETC安裝率達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車輛ETC使用率達到90%以上的目標。
1.重點推進與既有合作銀行的深度合作。加快推進與支付寶、微信、中國銀聯等主流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力爭形成成本共擔、用戶共享的市場化合作機制。(市交通委牽頭,久事集團(市交通卡公司)負責,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形成“線上服務渠道為主導、線下服務渠道為補充”的新型服務體系,建立互聯網發行體系、數字化客服體系。(久事集團(市交通卡公司)負責,2019年7月底前完成)
3.開通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網點,做好ETC發行現場宣傳受理。(市民政局牽頭,久事集團(市交通卡公司)負責,2019年7月底前完成)
4.加快組織公務用車、國有企業車輛以及特種車輛率先完成ETC安裝,組織營運企業完成營運車輛OBU安裝。可通過預約方式,由ETC發行機構派人上門組織安裝。(市機管局、市國資委、市交通委牽頭,久事集團(市交通卡公司)負責)
5.實現機動車注冊登記信息與ETC發行系統信息共享,便利車輛安裝OBU。(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牽頭,久事集團(市交通卡公司)負責,2019年6月底前完成)
6.依托商業銀行網點以及汽車主機廠、4S店、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出入口廣場等車輛集中場所,增加ETC受理安裝服務網點,方便就近便捷免費申領安裝。(市交通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牽頭,久事集團(市交通卡公司)負責)
7.拓展服務功能,鼓勵ETC在機場、火車站、客運站、港口停車場等涉車場所場景應用。(市交通委牽頭,久事集團(市交通卡公司)負責)
8.落實上汽集團等上海汽車生產企業整車出廠前,在選裝配置中增加OBU,非滬生產車輛在銷售環節實現OBU前裝。(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牽頭,久事集團(市交通卡公司)負責,2019年6月底前完成)
9.妥善做好儲值卡用戶轉記賬卡服務。(久事集團(市交通卡公司)負責)
(三)同步完成入口治超工作
合理規劃本市公路超限車輛非現場執法布點方案,在本市所有收費站入口,設置非現場執法設備,實現入口治超;將采集的超限檢測數據上傳本市治超執法系統,并實現超限執法系統與收費系統的數據共享。同時,按照交通運輸部要求,將超限檢測數據與周邊外省市進行共享,為出口倒查提供數據支撐。(市交通委負責,市財政局、市公安局(交警總隊)配合)
(四)加快修訂完善法規政策
根據修訂的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按照法定程序,梳理修訂本市高速公路法規規章,在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委統一修訂完善重大節假日小型客車免費通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等通行費減免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收費政策,完善通行費優惠措施。
1.按照法定程序組織修訂完善本市公路管理條例、高速公路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市交通委負責,市司法局配合)
2.按照交通運輸部修訂的《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標準,調整貨車車型分類方式,開展新車型費率測算,同時,結合取消省界收費站后新的計費模式,優化完善通行費計算方式。(市交通委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配合)
3.貫徹執行交通運輸部有關ETC全國統一的通行費優惠政策,落實截至2019年底前原有的ETC優惠補貼資金。(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4.研究各項現有的通行費優惠政策的可行性及實現路徑。(市交通委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配合)
5.復核路段計費里程。根據ETC門架設置方案,復核各ETC門架之間的精確距離,為完善計費方式打好基礎。(市交通委負責)
6.逐步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引導擁堵路段、時段車輛科學分流,進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市交通委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配合)
7.配合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完善高速公路信用體系,對偷逃車輛通行費等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負責)
(五)推動政府收費公路存量債務置換
允許地方政府債券置換截至2014年底符合政策規定的政府收費公路存量債務,優化債務結構,減輕債務利息負擔,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創造有利條件。(市交通委、市財政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交通委主要領導為副組長,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國資委、市商務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等部門參加的專項工作推進領導小組,統籌指導推進此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委。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為指揮長,市交通委主要領導為常務副指揮長的市級指揮部,協調推進各項工作。在此基礎上,優化完善市交通委專項工作組的工作保障機制。該領導小組、指揮部不作為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待工作完成后自動撤銷。
2.根據國辦發〔2019〕23號文要求,將取消省界收費站所涉及的ETC門架與車道系統新建、收費站土建設備改造與系統軟件升級、省界收費站拆除、G60楓涇立交收費設施完善以及高速公路入口治超非現場執法工程等項目作為應急工程實施,按照《上海市應急搶險救災工程建設管理辦法》簡化建設程序,加快項目推進。(市交通委負責,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應急局、市審計局配合)
(二)細化工作方案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更多從用戶角度出發,深入調查研究,摸清基本情況,完善政策措施。按照交通運輸部印發的總體技術方案、工程實施方案以及相關技術標準、要求,開展工程量排摸,研究細化本市工程建設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層層壓實責任,積極穩妥推進各項工作。(市交通委負責)
(三)強化資金支持
1.取消省界收費站涉及的ETC門架與車道系統新建、收費站土建設備改造與系統軟件升級、省界收費站拆除、G60楓涇立交收費設施完善等改造項目,由各路段項目公司作為實施主體。改造項目經費按照路段工程量,由各項目公司承擔,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相關經費通過部門預算調整安排。高速公路入口治超非現場執法項目由市交通委負責,經費通過部門預算調整安排。ETC發行系統升級及OBU設備免費贈送采購等經費,由久事集團(市交通卡公司)承擔。收費人員分流安置相關經費,由路段項目公司和收費運營公司承擔。(市交通委牽頭,市財政局、各高速公路項目公司、久事集團(市交通卡公司)、隧道股份公司負責)
2.取消省界收費站涉及的改造項目經費、ETC發行系統升級及OBU設備免費贈送采購等經費以及收費人員分流安置經費,涉及市管國有企業的,由市國資委研究配套支持政策,包括“視同于利潤和單列”等政策,并給予支持認定。(市國資委負責,市交通委、各高速公路項目公司、久事集團(市交通卡公司)、隧道股份公司配合)
3.根據國辦發〔2019〕23號文,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對本市的補助,市級財力相應予以一定支持。(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負責)
(四)強化安全管理
1.加強相關設施和系統建設改造期間施工管理,加強后期運營管理,加強系統和網絡安全保障。(市交通委牽頭,各高速公路項目公司負責)
2.結合本市實際,合理確定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拆除方案,保障正線公路暢通,對正線外的設施,統籌應急、養護、服務、監督檢查和公安查控等工作需要,進行綜合利用。(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牽頭,各高速公路項目公司負責)
(五)妥善分流安置收費人員
結合本市實際,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收費人員分流安置工作方案,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費人員,依法妥善處理職工勞動關系,保障收費人員合法權益。(市交通委、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各高速公路項目公司、收費運營公司負責,各區政府配合)
(六)加強宣傳引導
加強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公眾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確保社會穩定。(市交通委、市政府新聞辦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