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發揮節能減排降碳政策的激勵作用,引導企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強用能管理、減少碳排放,促進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
??二、扶持的對象有哪些?
??1.在靜安轄區范圍內實施的,有利于降低靜安區能源消費量或碳排放量,能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項目;
??2.在本區域節能屬地管理的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參照執行,使用區財力資金的項目除外。
??申報專項資金的法人單位應信用狀況良好,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上無嚴重失信記錄。
??三、扶持的主要范圍是什么?
??扶持的范圍主要包括通過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技術應用等措施達到節能減排降碳目的,或通過發展綠色建筑、實施立體綠化、實施分布式供能、推進循環經濟、開展能效對標達標等措施發揮示范作用的項目。
??四、申報的流程包括哪些?
??每年二季度,項目單位按照申報要求,向區相關職能部門提交上一年度節能減排項目的申報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項
??符合安裝條件的公共建筑須實施建筑用能分項計量,且與本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數據聯網,保證數據正常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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