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閔行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行動方案》要求,為進一步優化掘路審批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升行業營商環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情況
??挖掘道路許可,包括“挖掘城市道路許可;挖掘公路及公路用地許可;在公路增設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審批;在公路用地范圍內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許可”4個審批事項。審批內容主要涉及工程建設或城市基礎設施修繕等需要,對道路設施進行挖掘施工,由市、區兩級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施工作業方案,起到保障道路設施安全、質量的作用。
??我委主要負責對于區管城市道路和區管公路進行審批。通過落實“雙減半”等審改工作,目前單個事項的法定受理時間由原15-2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同時,依托“一網通辦”平臺,已基本實現在線申報、在線審批、電子出證。
??二、改革內容
??根據本市下發的《“一般項目挖掘道路施工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在前期細致調研的基礎上,從申請人辦事角度以及圍繞相對高頻的項目類型出發,重點以“簡化、快速”的辦理要求,對當前審批流程再梳理、再優化,按照“分類實施,分布推進,分級審批”為原則,進一步提升一般掘路項目快速審批工作效率(不含應急搶修類掘路施工)。
??(一)分類實施
??根據街鎮地理位置、人口密度、地區建設發展情況和行業管理實際情況,將本區街鎮分為普通區域和試點區域。計劃將浦江鎮、顓橋鎮、馬橋鎮、吳涇鎮和江川路街道列為試點區域;本區其他街鎮暫定為普通區域。
??(二)分步推進
??試點區域內建設的地塊開發(或改建)項目配套工程,對其掘路面積和交通影響區域都較小的掘路類項目,試行占掘路快速審批模式,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普通區域內的項目,將根據試點情況,逐步有序推進。
??(三)分級審批
??1、項目類型
??在試點區域內的地塊開發(或改建)項目配套的市政管線接入類工程,以及開設機動車出入口建設工程,根據項目開挖作業面的位置和工程情況進行分類審批。具體范圍及審批模式,詳見附件:《試點區域挖掘道路施工項目分類表》。
??2、審批周期
??符合條件的掘路項目,進一步簡化內部審批流程,由三級審批調整為一級或二級審批。辦理周期在目前承諾辦結時限為5個工作日(法定時限為20個工作日)基礎上,壓縮1-2天,辦結時限可進一步減至3-4個工作日。
??3、監審同步
??區交通委行政審批部門經辦信息要及時對接設施管理部門和項目所在街鎮。區設施管理部門和項目所在街鎮接到辦證信息后,及時納入并組織開展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原則上申請單位不再就該辦證事項再到相關單位或街鎮辦理報備手續(若有特殊要求,應及時反饋委行政審批部門)。
??各管線單位要嚴格落實文明、安全、環保等施工管理規定,特別是要嚴格防止燃氣管線燃爆、泄露等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