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日期:2023-12-20 浦財規〔2023〕3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管理局(管委會),各直屬企業,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根據上海市財政局《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的文件目錄(第二十批)的通知》(滬財法[2023]9號),《浦東新區為小微企業購買代理記賬服務實施辦法》(浦財規【2022】1號)
??從2024年1月1日起廢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東新區財政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