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楊浦區知識產權資助辦法》的通知
楊府規〔2022〕1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
??《楊浦區知識產權資助辦法》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楊浦區知識產權資助辦法
??第一條 目的依據
??根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要求,以知識產權支撐保障楊浦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建設,全面提升區域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鼓勵高價值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塑造良好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資助辦法。
??第二條 資助對象
??本辦法適用于在楊浦區依法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且無不良知識產權信用記錄。
??第三條 適用范圍
??(一)知識產權創造
??1.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的企業事業單位一次性給予50萬的資助資金;對獲得中國專利銀獎的企業事業單位一次性給予30萬的資助資金;對獲得中國專利優秀獎的企業事業單位一次性給予10萬的資助資金。
??2.對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的企業事業單位一次性給予15
??萬的資助資金;對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的企業事業單位一次性給予10萬的資助資金;對獲得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的企業事業單位一次性給予5萬的資助資金。
??3.對獲得上海市知識產權創新獎項(專利項目獎)的企業事業單位一次性給予10萬的資助資金。具體資助獎項見資助公告。
??(二)知識產權運用
??1.知識產權質押融資
??對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的企業給予相應的貸款利息的補貼,具體補貼規定由區金融辦制定實施。
??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設立在楊浦區內的銀行支行通過上海技術交易所或上海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平臺對區內企業開展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1年,需有金融保險擔保),發生壞賬損失后,可通過金融擔保等方式進行攤回,仍然不足的,可申請風險補償。補償金額不超過銀行實際承擔壞賬的4%,每單合同金額不超過5萬元,每家銀行不超過10萬元。
??2.知識產權保險
??對于購買知識產權各類保險的企業,投保期限不超過1年,付清保費并合同到期后可申請實際發生保費金額50%的資助,同一企業每年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3.知識產權信息分析利用
??支持企業開展符合楊浦產業導向的知識產權信息分析項目,經區知識產權局組織評審通過,按照實際發生費用50%給予資助,每個項目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每年資助不超過5個項目。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企業在創建期內開展的專利分析評議、導航項目除外。
??4.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
??對首次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GB/T29490)的企業,可申請實際發生首次認證費用50%的資金資助(不含監審費用),對同一單位資助金額不超過3萬元。
??5.知識產權轉化運用
??對高校、研究機構與區內中小企業間實施的高價值專利許可與轉讓項目產品已實施銷售,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登記備案,取得專利權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或《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的,經區知識產權局組織評審通過,給予每家企業實際交易額50%的資助資金,每個項目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每年資助不超過5個項目。
??(三)知識產權保護
??對依法成立的本區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機構,經區人民法院、區司法局、區知識產權局、園區工作站等委托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涉及區內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并獲得委托機構認可成功結案的,依申請,每件給予500元的后補貼費用,每家機構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四)知識產權管理和服務
??1.對通過驗收的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園區一次性給予20萬的資助,對通過驗收的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園區一次性給予15萬的資助。
??2.對通過驗收的上海市專利工作示范單位一次性給予20萬的資助,對通過驗收的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單位一次性給予15萬的資助。
??3.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企業或示范園區一次性給予40萬的資助,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優勢企業或試點園區一次性給予30萬的資助。
??4.鼓勵中小企業培養知識產權專業工作者,對企業(不含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職工參加知識產權工作者培訓合格的,給予企業500元/人的資助,對獲得專利代理師資格、知識產權師資格和高級知識產權師資格的給予企業2000元/人的資助,同一企業每年資助金額總額不超過1萬元。
??5.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成長資助,對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00萬元且設立年限不超過三年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家給予資助10萬元。對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家給予資助20萬元。
??第四條 審核機制
??區知識產權局負責編制實施細則、發布資助申請公告和申請流程,受理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材料并進行審核,確定擬資助的單位及項目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按照相關流程和要求進行撥付。
??第五條 申報流程
??每年集中受理一次上一年度符合條件項目的資助申請。具體的申報時間、申報要求及申報指南由區知識產權局通過通知的形式在政府門戶網站統一發布。
??第六條 資金使用
??資助資金應用于相關單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相關人員專業培訓等對應業務工作的開展,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區知識產權局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資金專款專用,挪作他用的單位責令改正,取消該單位兩年申報資格。
??第七條 失信懲戒
??申請人在申請資助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的,一經發現,由區知識產權局限期收回已撥付的資金,取消申請人三年申請資助的資格。同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申請人的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條 不重復享受原則
??本政策與相關政策重疊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原則執行。
??第九條 政策實施
??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有關政策調整的,按上級政策執行,并作相應調整。
??第十條 實施日期
??本資助辦法自2023年2月1日起實施,政策有效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