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上海市楊浦區城管執法系統關于依法實施審慎處罰工作措施》的通知
楊府辦發〔2023〕17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楊浦區城管執法系統關于依法實施審慎處罰工作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7日
上海市楊浦區城管執法系統關于依法實施審慎處罰工作措施
??為深入貫徹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鞏固楊浦營商環境特色優勢,持續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上海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以及《聚焦“四大行動”深化集成創新持續推進楊浦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的實施方案》,結合城管執法工作實際,制定依法實施審慎處罰工作措施。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踐行人民城市理念和法治為民思想,落實市城管執法局關于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要求,持續加大城管執法領域制度創新,以增強市場主體對法治建設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為評價標準,突出“依法監管、審慎處罰”兩個關鍵,實施“輕微不罰、首次免罰,依法協辦信用修復”兩大措施,著力打造區域城市管理依法審慎的執法環境。
??二、工作職責
??區城管執法局根據行業特點和執法實際,聚焦本系統主要執法領域、高頻處罰事項和市場主體在過罰相當方面反映較大的處罰事項,依據法律法規、市城管執法局免罰清單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等規范性文件,定期梳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領域不予處罰事項;依法實施輕微違法不罰和首次免罰;強化普法宣傳,對不予處罰的當事人給予教育指導,可以采用批評教育、約談相關負責人或有關人員、發送執法建議書等形式,指導督促其依法合規開展活動;設置線上線下“信用修復”辦事窗口,整合企業關心的信用服務關聯事項,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
??各街道依法實施輕微違法不罰和首次免罰;加強法治宣傳,對不予處罰的當事人給予教育指導,可以采用批評教育、約談相關負責人或有關人員、發送執法建議書等形式,指導督促其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加大信用修復政策宣傳力度,引導企業及時開展信用修復。
??三、輕微違法不罰和首次違法免罰
??下列事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及附表所列情形的,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一)輕微違法不罰
??1.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施工單位在房屋建設施工中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施工單位在道路管線施工中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施工單位在房屋拆除中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揚塵污染防治方案不按規定進行公布。
??2.城鄉規劃和物業管理方面。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損壞共用設施設備;擅自占用共用設施設備;擅自移裝共用設施設備。
??3.優秀歷史建筑保護管理方面。未按建筑的具體保護要求設置相關設施;未按建筑的具體保護要求改建相關設施。
??4.市容環境管理方面。機動車清洗設施不符合規定;任意排放機動車清洗產生的油污;任意排放機動車清洗產生的淤泥;任意排放機動車清洗產生的其他污物;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未經批準擅自停業;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未經批準擅自歇業。
??5.房產市場管理方面。房地產經紀人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二)首次違法免罰
??1.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施工單位未按照要求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進行公示;施工單位未按照要求設置施工銘牌。
??2.市容環境管理方面。餐廚廢棄油脂收運單位未按照要求辦理收運合同備案;餐廚廢棄油脂處置單位未按照要求辦理處置合同備案;餐廚廢棄油脂收運單位未按照要求報送信息管理系統記錄的信息;餐廚廢棄油脂處置單位未按照要求報送信息管理系統記錄的信息。
??3.房產市場管理方面。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照規定如實記錄業務情況;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照規定保存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違反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管理;租賃當事人未在期限內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房地產經紀組織,從事本公司開發建設的房地產經紀業務;房地產經紀人同時在2個或者2個以上房地產經紀組織內兼職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
??其他事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不予處罰情形的,依法不予處罰。市城管執法局對輕微不罰和首次免罰適用情形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信用信息修復
??探索建立信用修復便捷高效辦理機制,整合企業關心的信用服務關聯事項,主動提供信用修復服務,縮短失信信息修復時間,為企業提供打包辦、掌上辦便利服務,助力失信企業重塑信用、輕裝上陣。
??(一)主動公布可修復信用信息名單
??區城管執法局主動對接市級行政處罰信息歸集部門,每季度梳理公布信用可修復企業名單,通過楊浦城管微信公眾號、短信等向企業推送信用修復通知、修復路徑等信息,指導幫助市場主體完成信用信息修復。
??(二)建立快速辦理機制
??為縮短信用修復時間,企業可以自信息公示期屆滿三個月前起,通過線下服務窗口、線上平臺向區城管執法局提出信用信息修復協助辦理申請。區城管執法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完備性審查,將初審意見告知信申請人,全流程指導企業完成修復工作。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道應加強審慎處罰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強化工作推進,合力推動工作走深、走實,開展定期工作研究,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
??(二)加強執行評估
??區城管執法局要對措施實施效果情況加強跟蹤分析,抓好實施,對違法行為符合不予處罰制度規定的,應當依法不予處罰,確保工作舉措落地見效。強化與本區營商環境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注重與企業溝通,及時發現和調整措施執行的偏差,提高措施執行的精準度和企業獲得感。
??(三)加強宣傳推廣
??全面系統開展區城管系統審慎處罰工作措施和涉企政策宣傳解讀,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主題宣傳活動。將審慎實施行政處罰措施宣傳納入普法宣傳重點,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案例評選及典型案例宣傳,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加強數字化支撐
??深化數字監管,優化執法模式,深入推進數字城管建設。堅持“風險+信用”監管相結合,充分發揮大數據對管理、服務、執法的深度賦能,建立“審慎執行+信用修復”“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推動“非現場執法”在全區更寬領域拓展。
??附件:輕微違法不罰和首次違法免罰事項適用情形
??附件
輕微違法不罰和首次違法免罰事項適用情形
序號 |
事項名稱 |
適用情形 |
類型 |
依據 |
1 |
施工單位在房屋建設施工中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 |
按要求整改且未造成揚塵污染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2 |
施工單位在道路管線施工中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 |
按要求整改且未造成揚塵污染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3 |
施工單位在房屋拆除中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 |
按要求整改且未造成揚塵污染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4 |
揚塵污染防治方案不按規定進行公布 |
有揚塵污染防治方案但未按規定公布,按要求整改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5 |
臨時建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 |
超過批準期限30天以內且責令限期拆除后按照要求拆除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6 |
臨時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 |
超過批準期限30天以內且責令限期拆除后按照要求拆除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7 |
損壞共用設施設備 |
責令限期改正后立即改正,且有其他從輕情節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8 |
擅自占用共用設施設備 |
責令限期改正后立即改正,且有其他從輕情節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9 |
擅自移裝共用設施設備 |
責令限期改正后立即改正,且有其他從輕情節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10 |
未按建筑的具體保護要求設置相關設施 |
及時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11 |
未按建筑的具體保護要求改建相關設施 |
及時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12 |
機動車清洗設施不符合規定 |
違法行為持續半個月以內,且責令改正后立即改正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13 |
任意排放機動車清洗產生的油污 |
違法行為持續半個月以內,且責令改正后立即改正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14 |
任意排放機動車清洗產生的淤泥 |
違法行為持續半個月以內,且責令改正后立即改正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15 |
任意排放機動車清洗產生其他污物 |
違法行為持續半個月以內,且責令改正后立即改正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16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未經批準擅自停業 |
未經批準擅自停業1天以內,及時改正且未 產生危害后果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17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未經批準擅自歇業 |
未經批準擅自歇業1天以內,及時改正且未 產生危害后果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18 |
房地產經紀人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發現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 |
輕微違法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19 |
違反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管理規定 |
首次發現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20 |
租賃當事人未在期限內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
首次發現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21 |
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規定辦理登記備案 |
首次發現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22 |
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房地產經紀組織,從事本公司開發建設的房地產經紀業務 |
首次發現違法行為,責令改正后及時改正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23 |
房地產經紀人員同時在2個或者2個以上房地產經紀組織內兼職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 |
首次發現違法行為,責令改正后及時改正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24 |
施工單位未按照要求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進行公示 |
首次被發現,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城市管理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 |
25 |
施工單位未按照要求設置施工銘牌 |
首次被發現,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城市管理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 |
26 |
餐廚廢棄油脂收運單位未按照要求辦理收運合同備案 |
首次被發現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城市管理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 |
27 |
餐廚廢棄油脂處置單位未按照要求辦理處置合同備案 |
首次被發現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城市管理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 |
28 |
餐廚廢棄油脂收運單位未按照要求報送信息管理系統記錄的信息 |
首次被發現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城市管理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 |
29 |
餐廚廢棄油脂處置單位未按照要求報送信息管理系統記錄的信息 |
首次被發現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城市管理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 |
30 |
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照規定如實記錄業務情況 |
首次被發現,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城市管理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 |
31 |
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照規定保存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 |
首次被發現,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 |
首次違法免罰 |
《城市管理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 |
備注:法律法規、市城管執法局免罰清單、裁量基準等規范性文件對本表涉及內容進行調整的,適用最新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