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邁向建設美麗上海新征程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邁向建設美麗普陀新征程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圍繞“寫好五線譜,譜好兩部曲,攜手零距離,共畫同心圓”的奮斗目標,把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推動源頭治理、促進綠色轉型的總抓手,以“抓環保、促發展、惠民生、保安全”為主線,以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努力把普陀建設成為更高顏值、更加宜居、更有活力的生態城區。
??到2025年,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生態服務功能穩定恢復,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初步實現;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穩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7%左右,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主要河道斷面地表水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不低于90%,區內水域面積只增不減,景觀水質、水生態功能進一步提升,逐步擴大海綿城市建設區;土壤污染等環境風險有效管控,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各類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持續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45%以上;進一步均衡綠化空間布局,完善生態服務功能,綠化覆蓋率達到30.55%,人均公園綠地面積5.83平方米/人。
??二、全面推進綠色高質量發展
??(一)推進碳達峰行動。實施《普陀區碳達峰實施方案》,進一步聚焦重點舉措、重點區域、重點行業以及重點主體,開展本區能源、建筑、交通等領域“碳達峰九大行動”,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推進機制,編制區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規劃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建管委、區綠化市容局、區商務委、區科委等)
??(二)高標準建設綠色發展新高地。深化城市更新“五色行動”[1],高標準打造“半馬蘇河”[2]七彩秀帶,聚焦長風、真如、桃浦等重點地區,提升蘇州河、桃浦河等濱水開放空間建設標準。持續推進“15分鐘社區生活圈”、“美麗街區”建設,進一步提升城區環境品質。強化“中心”輻射功能,圍繞“一帶一心一城”[3]空間發展布局體系,融入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重要導向設計,打造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戰略空間。聚焦“中華武數”[4]科創品牌,充分發揮中以(上海)創新園、上海清華國際創新中心、海納小鎮等平臺作用,吸引低碳科技創新資源聚集。(責任部門:區規劃資源局、區建管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房管局、區商務委、區科委、各街鎮、蘇河水岸辦、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創城等)
??(三)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化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大力推進光伏規模化開發和高質量發展,力爭“十四五”期間新增光伏裝機容量達到2.2萬千瓦。實施一批“光伏+”工程,支持建設分布式光伏示范項目。積極探索應用新型儲能技術,大力發展低成本、高安全和長壽命的儲能技術。(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商務委、區建管委、各街鎮等)
??(四)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持續優化“3+5+X”產業政策體系[5]。實施“411產業倍增”計劃[6],推進智能軟件、研發服務、科技金融、生命健康四大重點培育產業補鏈固鏈強鏈。推進落后產能淘汰調整,嚴禁新增行業產能已經飽和的高耗能項目,原則上不得新建、擴建“兩高一低”項目。持續推動桃浦區域轉型升級。積極推進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創建和循環化園區改造。(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委、區科委、區金融辦、各街鎮等)
??(五)推進能源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和清潔生產。堅持節約優先,加大節能減排工作力度,嚴格落實對重點用能單位實施能耗“雙控”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將單位增加值(產值)能耗水平作為規劃布局、項目引入、土地出讓等環節的重要門檻指標,提升節能降碳效率。大力推進各領域節能技術改造,推廣低碳、零碳技術應用,開展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和節能管理體系建設。結合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節水宣傳周等節水宣傳活動,進一步強化公眾的節約用水意識,樹立科學用水觀念。發揮清潔生產在支撐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方面的源頭治理作用,持續引導企業申報市級清潔生產項目,切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主動開展防污治污和清潔生產。(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規劃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建管委、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機管局等)
??(六)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嚴格落實《上海市“三線一單”[7]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意見》和分類分區環境管控要求,嚴格遵守重點管控單元(中心城區)使用清潔能源、加強生活和交通領域污染治理、建設項目能耗水耗符合相關限值等各項具體要求,加強“三線一單”成果在政策制定、園區管理、環境準入等方面的應用,嚴格落實“批項目,核總量”的管理要求。(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委、各街鎮等)
??(七)持續開展各類低碳示范試點。推進真如城市副中心低碳發展實踐區完成驗收,推廣曹楊新村街道南梅園社區低碳示范社區創建經驗,積極推進桃浦智創城創建低碳發展實踐區、長征鎮梅四社區和桃浦鎮蓮花公寓創建低碳社區工作。推進真如城市副中心創建綠色生態城區。分類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等重點領域創建。支持有條件、有意愿的綜合性區域、產業園區、居民社區、建筑樓宇以及企事業單位等開展各類碳達峰、碳中和試點建設和先行示范,探索形成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和發展模式,加快實現綠色低碳轉型。(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發改委、區建管委、區商務委、區機管局、區教育局、各街鎮、蘇河水岸辦、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創城等)
??(八)踐行綠色低碳生活。圍繞“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為,引導廣大市民參與低碳出行、光盤行動、衣物再利用等活動。落實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制度,推廣節能環保低碳產品。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強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源頭減量,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規范塑料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加快推動快遞包裝綠色轉型。積極倡導綠色生活行為模式,廣泛普及綠色低碳理念。(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發改委、區商務委、區綠化市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各街鎮等)
??三、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九)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細顆粒物(PM2.5)與臭氧(O3)協同控制,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減排。實施新一輪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持續推廣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使用,進一步推進簡易VOCs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試點。加強鍋爐等設施的NOX排放監管,嚴格落實監督管理及執法檢查。(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等)
??(十)強化移動源污染治理。加強機動車污染管控,持續推廣新能源車,區內公務用車、環衛等領域的新增或更新車輛采用新能源車,加快充電樁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在用機動車尾氣治理及排污監管。加大老舊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力度。強化加油站和企業內部加油站點的油品質量監管,嚴格查處油品質量問題。實施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屬地化監管。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柴油機尾氣達標治理,鼓勵機械“油改電”,完善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放檢測制度,嚴格落實監督管理及執法檢查。(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發改委、區綠化市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機管局、區公安分局等)
??(十一)加強社會污染源治理。強化揚塵污染控制,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確保符合安裝條件的工地揚塵在線監控安裝率達到100%,加強在線監測數據執法應用。推行餐飲油煙在線監控。強化固定源噪聲監管,加強機動車禁鳴宣傳和執法檢查。強化夜間時段建筑工地施工審批管理。以12345市民服務熱線、“夏令熱線”等工單為線索,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環境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建管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房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公安分局、各街鎮等)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十二)打好“消黑除劣”成效保衛戰。進一步提升河長履職能力,深化實施“周暗訪、月通報、季約談、年考核”工作機制,積極發揮“河長+檢察長”依法治河作用,持續鞏固本區消黑除劣治理成效。完善水質監測預警體系。嚴格落實水面積管控及水票政策,加強小微水體分類管控。全力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桃浦河及新槎浦治理單元建設。到2025年,區域河湖穩定消除黑臭、劣V類水體,河湖水面率達到3.76%,河湖景觀生態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美麗河湖樣板數量不斷增多。(責任部門:區建管委、區生態環境局、各街鎮等)
??(十三)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按照“全覆蓋、重實效、能操作”的原則,有序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2023年底全面完成本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加大推進整治力度。到2025年,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的整治。(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建管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房管局、區商務委、各街鎮等)
??(十四)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重點結合桃浦智創城排水專業規劃與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桃浦智創城核心區試點區域建設,新建地區參照低影響開發模式,從源頭控制雨水徑流量和雨水水質,減少入河面源污染。圍繞智慧城水系綜合整治工程一、二、三期等河道整治工程,深化海綿設施的運用。到2025年,建成區40%的區域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形成建設項目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機制。(責任部門:區建管委、區發改委、區規劃資源局、各街鎮、蘇河水岸辦、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創城等)
??五、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十五)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出讓、劃撥等土地流轉管理制度,持續實施建設用地“調查評估-修復-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蹤管理制度。探索“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的日常監管執法,督促土地使用權人落實土壤污染防治主體責任,依法打擊和查處在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相關活動中的弄虛作假行為。有序推進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對土壤污染涉地下水修復項目,實施水土環境風險協同防控,嚴格落實修復治理后的后期環境監管工作。(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規劃資源局、區綠化市容局、蘇河水岸辦、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創城等)
??(十六)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根據本市統一部署,開展本區“無廢城市”建設工作,不斷提升固體廢物管理的系統化、科學化水平。完善全過程危廢監管體系,提升監管效能,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及醫療廢物年度申報備案,強化小型醫療機構醫廢收運“最后一公里”管理模式。堅持源頭減量、全程分類,構建生活垃圾分類常態長效機制,完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兩網融合”回收體系建設。(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衛健委、區綠化市容局、區建管委、各街鎮等)
??六、切實維護城區生態安全
??(十七)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建立健全林長制工作機制,推進林長制工作從全面建立到全面見效轉變。開展增綠行動,增強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完善由地區公園、社區公園、口袋公園為主體的城區公園體系。推進上海環城生態公園帶和真如綠廊建設,以蘇州河等濱水空間為亮點,完善結構性綠地布局。定期開展生物多樣性、野生動物保護等宣傳活動。到2025年,實現3000平方米以上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基本全覆蓋,新建綠地75萬平方米。(責任部門:區綠化市容局、區規劃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等)
??(十八)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嚴格執行核技術應用的輻射安全相關要求,把好準入關。對射線裝置等實行全覆蓋分級分類監管,強化高風險源管控、優化低風險項目監管,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加強輻射應急體系建設,探索運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強監管效能,提高核技術利用單位自我管理能力。持續開展年度應急演練,提高輻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加強通訊基站等電磁輻射的污染防治與相關法律法規的科普宣傳。(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衛健委、區公安分局等)
??(十九)完善環境應急響應處置機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防控體系。全面實施重點風險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落實企業風險防控措施。提升重點風險企業和園區生態環境應急響應和現場處置能力。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強化生態環境、公安、消防、衛生等多部門應急聯動,完善環境應急響應處置機制。(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應急局、區衛健委、區公安分局、區消防等)
??七、提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二十)加強生態環境法治保障。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定期篩查線索,不斷開展案例實踐,推動形成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密切配合,人民群眾共同參與的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生態環境資源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政府部門與司法機關之間各司其職、分工負責、協調配合、銜接有序,加大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加強生態環境法治宣傳教育力度,提倡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提高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規劃資源局、區建管委、區綠化市容局、區城管執法局、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衛健委、區法院、區檢察院,各街鎮,蘇河水岸辦、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創城等)
??(二十一)完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加強環境保護稅征收與排污許可、環境執法等的銜接,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積極發展綠色金融,認真落實綠色信貸相關政策,加強對綠色、低碳企業和項目支持力度。鼓勵設置綠色基金。嚴控對“兩高一低”項目的金融支持。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引導企事業單位規范自身環境行為,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水平。對不同生態環境信用等級的企事業單位實施分級分類監管。(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生態環境局、區金融辦、區稅務局等)
??(二十二)健全生態環境資金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發揮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作用,聚焦區級重大減污降碳項目,確保生態環境資金投入與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相匹配。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稅收、價格等政策,引導和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領域。(責任部門:區財政局、區發改委、區生態環境局、區規劃資源局、區稅務局、金融辦等)
??(二十三)實施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行動。推進通溝污泥處理設施建設,開展疏浚底泥的全過程全覆蓋跟蹤監管。完成嵐皋南、桃浦新村、西北物流初雨調蓄池建設,配合完成桃浦污水廠初期雨水調蓄池改造及支管工程建設。持續開展雨污混接長效管理、排水管網隱患排查,推動綠色源頭削峰、灰色過程蓄排、管理提質增效。完成桃浦濕垃圾中轉站建設。規范設置區級有害垃圾暫存點、固廢暫存中轉場所、建筑垃圾分揀中心、“兩網融合”中轉站。(責任部門:區建管委、區綠化市容局、區生態環境局等)
??(二十四)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配合推進實施環評與排污許可證審批銜接,強化環境監管、監測與執法聯動,建立與排污許可相銜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機制,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企業信用評價結果在執法中的運用,發揮非現場檢查監管模式在生態環境執法中的作用,進一步推動差異化執法。落實常態化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制度,實施非現場執法檢查為主的監督執法方式。加大大數據等新技術手段的應用,提高在線監控數據在執法中的運用。推進分類分級執法,科學配置執法資源,全面提高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聚焦發現和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推進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制度化、規范化。(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等)
??(二十五)逐步完善生態環境智慧監測體系。加強新技術新方法應用,推動形成監測感知高效化、應用智能化、測管一體化、服務社會化的智慧監測體系。進一步提升大氣、水、噪聲等領域監測和預警水平,加強區域污染成因分析、應急監測和重大活動保障等能力。(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等)
??(二十六)構建服務型科技創新體系。加大生態環境領域技術攻關和轉化應用力度,引導綠色低碳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全面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實現生態環境審批和服務事項全程網上辦理,依托“數智普陀”城市運行管理平臺,推進智能應用場景開發,提升數字化治理效能。(責任部門:區府辦、區科委、區發改委、區商務委、區生態環境局、區城運中心、區大數據中心等)
??八、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七)強化組織領導。依托區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加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的統籌領導、協調推進和監督落實,確保完成各項任務。依托“數智普陀”城市運行管理平臺,加強部門協調、條塊聯動。構建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制度機制。
??(二十八)強化責任落實。各相關部門、各街鎮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細化實化污染防治攻堅政策措施。區人大要積極發揮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監督作用,區政協要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專題協商和民主監督力度。區法院和區檢察院要加強環境司法。區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調度評估,重大情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二十九)強化監督考核。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完成情況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突出差異化考核導向,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三十)強化宣傳引導。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示欄、政務新媒體等途徑做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的報道與經驗推廣。健全生態環境志愿服務體系。推動環保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完善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和有獎舉報機制。
??(三十一)強化隊伍建設。推進生態環境監測、執法機構能力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和常態化教育培訓,提高業務及管理水平。加大對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表現優秀干部的培養和選拔力度。
??[1] “五色行動”——即我區實施的“藍網綠脈橙圈宜居美路”(藍橙色黃紅)城市更新行動。
??[2] “半馬蘇河”——蘇州河綿延42公里,一半在上海市普陀區境內,約為半程馬拉松長度,因此被譽為“半馬蘇河”。
??[3] “一帶一心一城”——“一帶”即蘇河水岸經濟發展帶;“一心”即真如城市副中心;“一城”即桃浦智創城。
??[4] “中華武數”——“中”即中以(上海)創新園,“華”即上海清華國際創新中心,“武”即武寧創新發展軸,“數”即“海納小鎮數字化轉型示范區”。
??[5] “3+5+X”產業政策體系——“3”即服務企業發展、支持科技創新、推動“才聚普陀”3項普惠政策;“5”即支持智能軟件、研發服務、科技金融、生命健康、文化創意等重點產業發展的5項專項政策;“X”即涉及質量提升、節能減排、貿易、商業、法律服務業等領域的若干特色專項政策。
??[6] “411產業倍增”計劃——即智能軟件、研發服務、科技金融、生命健康四大產業中的每個產業區級稅收占比每年提高一個百分點,到“十四五”末,占比合計達到40%以上。
??[7] “三線一單”——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是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強化國土空間環境管控、推進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