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 街道, 區委、區政府各部、委、 辦、局 ,各區級機關、人民團體、區直屬事業單位、區屬公司:
現將《青浦區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上海市青浦區委員會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6日
青浦區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本市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大會部署,進一步優化穩定、公平、 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市場運行效率,根據市委、 市政府印發的《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行動方案》,結合青浦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法治化、 國際化、 便利化為導向,把企業辦理業務全流程便利度作為衡量標準,查找短板弱項、鞏固提升優勢,推動形成更具區域競爭力的營商環境。 到2018年,行政審批事項的窗口入駐率(含線上)達到84%,新設企業網上申報登記率達到90%,“最多跑一次”審批率達到100%,“不見面”審批率達到91.6%。到2020年, 審批服務效率達到全市領先水平,各領域營商環境便利度在全市形成引領示范,為更大范圍內優化營商環境提供青浦方案,全面打響“青浦服務”品牌,力爭成為長三角最具制度競爭優勢的地區之一,奮力推動青浦的跨越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全市《行動方案》 四項原則為底線,結合本區實際,重點遵循三個原則。
一是堅持培強扶弱,塑造青浦品牌。要全面梳理本區營商環境方面存在的強項和短板,對已有優勢要不斷追求卓越,把長板拉得更長;對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實施革命性流程再造。各部門要對照全市 《行動方案》要求,對標兄弟地區的典型做法,圍繞效率優先、創新優先等進行積極探索,排出補短板的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形成青浦營商環境不可替代的新亮點、新標識。
二是堅持重點突破,強化制度支撐。要在解決突出問題方面先行一步,加快研究形成和推進落實青浦方案, 在營商環境的競爭中占得先機。 特別是要把重大產業項目的審批作為檢驗營商環境的“試金石”,全面梳理項目清單,實施動態目錄管理,并在解決問題的探索實踐中形成有效的制度供給。
三是堅持創新模式,線上線下聯動。線上審批要著力推動行政審批事項上網和部門數據互聯互通,實現“一網通辦”;線下審批要通過集中審批事項和設立單一窗口,實現“一窗辦理”。要推動線上線下無縫銜接,實現更多審批事項“不見面”審批。
三、深化落實全市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的重點任務
對照全市《行動方案》 明確的具體任務,堅持上位引領,抓好深化落實。
(一)深化推進全方位高水平的投資和貿易便利化自由化
1.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外資準入制度(責任單位:區經委、發改委)。
2.加強金融監管有序擴大金融對內對外開放(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3.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責任單位:區發改委、經委)。
4.全面取消區級審批事項(責任單位:區審改辦)。
5.鼓勵民企參與本區國企混改和PPP(責任單位:區國資委、發改委)。
6.積極復制推廣自貿區改革經驗,進一步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程度(責任單位:區發改委、經委)。
7.實施積極的進口政策, 以中博會舉辦為抓手,推進區內貿易平臺建設,強化跨境電商平臺支撐,進口環節通關效率保持在全市前列(責任單位:區經委、海關、國檢、工業園區)。
(二)營造競爭高效的市場運行秩序
8.弘揚履行責任敢于擔當服務社會的營商文化, 建立健全鼓勵創新、寬容失誤、容錯 (容敗) 機制,深化推進組團式聯系服務企業和產業項目全生命周期服務機制,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創新百強企業和青浦建設功臣表彰機制,弘揚干事創業的正能量(責任單位:區經委、區委宣傳部)。
9.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 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改革試點工作,推行登記材料網上填報、表格文書自動生成、經營范圍自主申報、網上身份認證、電子簽名、電子文書歸檔等;改革企業住所申報制,建立企業申請人房地權屬、 地址等數據共享機制,不再要求企業提交產權證明、租房協議等; 深入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房管局)。
10.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積極參與長三角信用示范區創建,實現跨區域信用信息互換和聯動懲戒(責任單位:區發改委)。
11.深化落實政府采購制度, 促進各類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營造公平參與的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2.推進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網格化管理與公安派出所的物理空間融合和體制機制融合,逐步實現“多帽合一”(責任單位:公安分局)。
(三)營造更具活力的創新創業環境
13.深化開放創新的科技體制機制,推進投貸聯動(責任單位:區科委、經委、金融辦)。
14.學習借鑒江蘇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單位的先進做法,打通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最后一公里”(責任單位:區科委)。
15.健全人才培養和引進的便利化服務機制(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16.優化體制機制、創新投融資服務模式,支持本區“四新經濟”發展(責任單位:區發改委、經委)。
(四)進一步提升政府經濟治理水平
17.以證照分離改革為抓手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實施“一照通辦、 一碼通用、先照后證、證照分離”改革,大幅削減登記材料,對公司設立登記, 取消董事、 監事和經理以及法定代表人的任職
文件等材料,整合更多具備信息共享條件的涉企證明事項,減少重復辦證和重復提交材料(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18.建設優質便捷的稅收現代化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19.進一步提高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度和權力運行透明度,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向社會公示(責任單位:區審改辦、各職能部門)。
20.加強窗口管理與服務,選派素質高、業務強的工作人員到窗口,推進窗口服務的標準化、 制度化、 專業化建設,建立并實行窗口首席審批專員制度(責任單位: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各派駐單位)。
(五)強化維護市場公平正義的法治保障
21.建立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加大產權保護力度, 建立健全破產機制(責任單位:區法院)。
四、聚焦重點推動青浦營商環境顯著改善
全面梳理本區現有的519項行政審批事項,聚焦審批中頻度最高、周期最長、手續最繁的企業設立、不動產登記以及產業項目施工建設等環節,全力進行簡化優化, 推進“3515”和“3545”審批改革,切實提升企業對于營商環境改善的感受度。 在此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成熟程度, 進一步完善審批制度并重點推進。
(一)全面推進“3515”和“3545”審批改革
22.新設立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刻制公章、辦理法人一證通、開辦銀行賬戶、辦理涉稅事項等3個工作日內完成。(1) 改革企業名稱登記制度。 取消名稱預先核準環節,全面實行網上名稱自主申報,將名稱預先核準環節與企業設立登記程序合并辦理,企業申請使用自選名稱庫里的名稱, 當場辦結(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2)深化“互聯網+登記服務”。創新“一窗通”網上服務平臺,創新開辦企業申請模式,申請人在網上只需要提交一次申請,相關部門通過“一窗通”平臺同時獲取數據、同步開展審查、即時反饋結果(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3)推廣在線刻制公章。公安部門要加快推廣在線刻制公章新模式,全面做到企業憑電子營業執照刻制公章,公章刻制企業通過電子營業執照登錄網上公章刻制備案系統下載印模并現場完成公章刻制(責任單位:公安分局)。(4) 區經委梳理出重大產業項目企業正面清單并推送至區稅務局,區稅務局對新辦企業提供集信息確認、 稅種核定、輔導培訓等于一體的套餐式開業服務,并對企業后續涉稅事項辦理提供綠色通道服務(責任單位:區經委、稅務局)。(5) 進一步深化政銀合作,方便企業當場開辦銀行基本賬戶(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23.推行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積極穩妥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實現不動產登記5個工作日內辦結。(1)全面實現實體經濟企業5個工作日取得不動產權證。實體經濟企業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力爭1-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于實體經濟企業無法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 經審查批準后啟動容缺受理機制先行受理, 由申請人按承諾期限在領證前補交到位。 不能容缺受理的, 應及時記錄原因,做好解釋建議工作(責任單位:區規土局、房管局)。(2) 按照一窗受理業務、后臺聯合審核、優化繳費方式、公布統一時限和分別存檔管理等工作要求,將房管、稅務等多部門、多窗口工作環節優化為同一個窗口內的內部協同流程,讓群眾少跑窗口、少排隊、少遞交材料(責任單位:區規土局、房管局、稅務局)。
24.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產業布局、 戰略性資源開發、重大公共利益和技術特別復雜等項目, 以及涉及風貌保護、軌道交通保護等特定區域的項目外,從取得土地后到獲取施工許可證(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改建、擴建項目從獲得規劃設計條件后到獲取施工許可證) 為止,工業項目 (指104產業區塊內的工業項目,易燃易爆等特殊工業項目除外) 不超過15個工作日, 由分管產業的區領導牽頭負責;小型項目 (指建筑面積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單一、技術要求簡單的建設項目)不超過34個工作日,其他社會投資項目不超過45個工作日, 由區領導按照東片、中片、西片分別牽頭負責。(1)改變現有“一刀切”的審批模式,按照“工業項目”、“小型項目”和“其他社會投資項目”,實行分類審批監管。對于工業項目實行帶方案出讓制度, 設計方案免于審核。對于小型項目,減少不必要的評估評審事項,縮短設計方案審批、施工圖審查時間。對于其他社會投資項目,在原有審批流程和審批時間上進行調整和優化(責任單位:區建管委、規土局、各有關部門)。(2) 取消總體設計文件征詢,整合歸并為設計方案和施工許可兩個主要環節,每個環節實施“一家牽頭、一口受理、同步審批、告知承諾、限時辦結”,涉及的征詢事項,相關單位原則上只能選擇一個階段審查,能并不串,減少互為前置(責任單位:區建管委、規土局)。(3) 除特殊項目外,一般工業項目免于設計方案審核,不再單獨進行評估評審。強化土地出讓合同約束,土地出讓前,各征詢部門進一步明確管理指標要求,并充分告知相關管理依據,一并納入土地出讓合同作為出讓條件,并由規土部門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注明免于審核。其他項目設計方案由規土部門統一征詢審查意見,并采取“標準規范+告知承諾+事中事后監管”方式(責任單位:區規土局、建管委)。(4) 施工許可改為形式審查和網上辦理,將施工許可證審批前的現場安全質量措施審核和工傷保險費用繳納,改為告知承諾和核發后的事后監管(責任單位:區建管委、規土局)。
(二)著力推進重點產業項目
25.提前開展重點產業區塊的土地收儲,根據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收儲計劃,為產業項目加快落地奠定基礎(責任單位:區規土局)。
26.加強存量轉型和控規修編計劃的銜接,形成本區重點產業區塊控規全覆蓋和動態調整的工作機制(責任單位:區規土局、經委)。
27.全面梳理本區已經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但尚未開工的重點產業項目,建立項目推進清單(責任單位:區經委、規土局)。
28.按照改革目標倒排各個環節的審批時限,在實踐中查找審批環節中的痛點堵點難點,并進行針對性的調整優化,力爭所有項目2018年全部開工(責任單位:區審改辦、經委)。
(三)全面清理涉企收費和降低企業成本
29.建立涉企收費正面清單, 清單之外的收費事項一律取消,進一步降低財政收入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比重(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30.全面取消園區服務性收費,將相關費用納入年度預算安排,回歸服務中小企業的公益職能,減輕企業運營成本(責任單位:區國資委)。
31.完善中介服務收費公示制度,各部門建立健全準入標準并上網公示, 同時加強第三方評估和部門收費的窗口管理。政府在出讓土地前,統一組織開展各類中介評估,費用納入財政預算,原則上不再對企業建設項目進行重復評估(責任單位:區審改辦、財政局、發改委、各相關部門)。
32.嚴格規范各類行業商會協會涉企收費行為,研究制定行業協會涉企收費的監督管理辦法,探索建立涉企收費誠信檔案和公示平臺(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發改委)。
33.全面梳理現有的涉企評估評審事項,凡是沒有明確依據的一律取消,凡是擬保留的要精簡評審流程,降低企業時間成本(責任單位:區審改辦)。
五、優化行政審批的方式和路徑
在依法依規、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路徑方式,努力做到能簡則簡、能并則并、能快則快,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一)網上辦
34.分類梳理本區現有的519項行政審批事項,厘清能夠立即上網審批的事項、一段時間后能夠上網審批的事項、無法上網審批的事項, 以及能夠進行網上受理、能夠進行網上預約、能夠實現全網通辦的事項,形成分類目錄清單和上網時間表(責任單位:區審改辦、行政服務中心)。
35.加快網上辦理平臺建設及與市級并聯審批共享平臺等銜接,全面推行“在線咨詢、網上申請、 網上審批、網端推送、快遞送達”辦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外,基本實現審批事項網上全程辦理,實現全過程審批時限監控,同步實現網上身份認證(責任單位:行政服務中心)。
36.建立行政審批信息云,全面彌補數字鴻溝,推進審批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區科委)。
(二)集中批
37.按照“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的要求,設立產業項目綜合服務窗口,整合優化機構職責,統一受理和辦理產業項目審批事項,推進集中高效審批(責任單位:區經委、行政服務中心)。
38.推進產業項目分類審批。重大產業項目中涉及到新增土地或用地調整的,由分管產業的區領導直接提請區土地領導小組審議,區經委不再進行評審,并推進前期土地出讓合同與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同步辦理;一般產業項目授權區經委牽頭綜合服務窗口成員進行審批,各成員單位必須明確審批專員;具體產業項目強化項目分類審批,推進104產業區塊內工業項目和小型項目取消評估評審, 由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組織編制、 自行落實, 對達到閾值、需開展評估評審的其他社會投資項目,進一步優化各類評估流程(責任單位:區經委、建管委、規土局)。
39.推行產業項目行政審批“留置后補、容缺受理”,對基本條件具備、 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有欠缺的行政服務事項,予以“容缺受理”,最大限度減少群眾和企業必須上門辦理的次數(責任單位:區經委、審改辦、行政服務中心)。
(三)聯合審
40.重大產業項目原則上采取“告知承諾+事中事后監管”模式,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和規劃許可內容核發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并實施過程監管,嚴格進行竣工驗收(責任單位:區建管委、規土局)。
41.對于其他產業項目,由區規土局按照規劃參數,牽頭相關部門審批專員開展聯合征詢、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驗收等,依托現行統一的數字化平臺,由區建管委推行施工圖“多圖聯審”,投資項目“多評合一”(責任單位:區規土局、建管委)。
(四)區域評
42.在全區所有產業地塊開展區域評估,統籌編制地質災害危險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環境影響評價、交通影響評價、節能評估等28項區域性專項評估、評審報告,由落戶該區域內的項目免費共享,報告有效期對于有明確法律依據的遵從其規定,否則長期有效。各相關單位要拿出具體操作方案(責任單位:區規土局)。
43.建立中介服務機構“短名單”,設立“中介超市”,加強“紅頂中介”管理,打破行業壟斷,實行末位淘汰制度, 進一步壓縮各類報告編制時限(責任單位:區審改辦、行政服務中心、區經委)。
(五)代辦制
44.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區、鎮 ( 園區)、經濟小區三級“店小二”服務機制,在各園區及行政服務中心全面建立代辦制度,為辦事企業提供咨詢、指導、無償代辦服務。對暫時不能實行全程網上審批及服務的事項,要統一開展代辦服務(責任單位:區經委、國資委、行政服務中心、各鎮、各園區)。
45.各鎮 ( 園區) 及行政服務中心要公布代辦事項目錄,實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等制度, 建立代辦服務評價、企業聯系卡等制度(責任單位:區經委、行政服務中心、各鎮、各園區)。
46.全面落實領導責任,對于落戶的重大產業項目,各鎮 ( 園區、 經濟小區) 及行政服務中心綜合受理窗口,要分別指定分管
領導作為項目代辦負責人, 全程負責代辦工作(責任單位:行政服務中心、各園區)。
47.加強代辦隊伍專業培訓和內部管理,強化工作激勵與風險防控,設立“首席服務官”,提高代辦服務的規范化水平(責任單位:各園區)。
(六)快遞送
48.全面梳理行政審批各環節,明確有可能運用快遞的服務事
項,為辦事企業和群眾提供多樣化的選項(責任單位:區審改辦、行政服務中心)。
49.整合區內快遞資源,運用信息化、 智能化手段,推進(服務)結果“兩微一端”推送、快遞送達、代辦送達,逐步實現政務服務辦件快遞送達全覆蓋(責任單位:區經委、行政服務中心)。
(七)不見面
50.分類梳理本區現有的519項行政審批事項,厘清能夠不見面審批的事項、必須見面審批的事項(包括能夠見一次面審批的事項、需要見多次面審批的事項),以及能夠立即不見面審批(或見一次面審批) 的事項、一段時間后能夠不見面審批(或見一次面審批) 的事項、無法不見面審批(或見一次面審批) 審批的事項,形成分類目錄清單和具體時間表(責任單位:區審改辦、行政服務中心)。
51.通過技術創新、模式創新和線上線下資源聯動,努力減少辦事企業和群眾上門次數,讓辦事企業和群眾少跑腿,逐步提高
不見面審批的覆蓋率(責任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全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由夏科家同志任組長,余旭峰同志任常務副組長,陳慶江、倪向軍、顧駿同志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相關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發展改革委。 領導小組每個月聽取工作進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研究工作推進情況。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 細化分解任務,明確時間節點,推進落實各項任務。
(二)全面梳理審批事項。各有關部門、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要根據前述任務,全面梳理相關審批事項,進行分類并明確時間節點,于2018年2月底之前報送區審改辦、 經委、行政服務中心等牽頭部門。
(三)加強監督考核。每季度開展工作推進情況的督查檢查并進行通報,對于進度滯后的后三個部門,分別按照一定比例扣除績效獎金并進行追責問責。適時組織開展評估監測和第三方評價。加強政企溝通和宣傳解讀,聽取社會各方關于改善營商環境的建議,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決策依據。
各鎮、各部門要深刻認識營商環境改革的重大意義,要主動作為、密切配合,加強組織統籌協調,加強統一領導,創新工作方法,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更大的發展空間,不斷改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