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委〔2019〕76號
各鎮黨委和人民政府、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工業區黨委(黨工委)和管委會,區委、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區級機關,各人民團體,各直屬單位:
《金山區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中共金山區委員會
金山區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
金山區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實上海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提升民營經濟活力大力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委發〔2018〕27號)有關要求,緊密結合金山民營經濟發展的新形勢、新特點和新要求,幫助民營企業解決發展中的難題,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進一步增強區域民營經濟的創造力和競爭力,圍繞“兩區一堡”發展戰略,結合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著力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減輕民營企業運行負擔
(一)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積極落實國家各項減輕稅費政策,加強稅收優惠政策宣傳輔導,貫徹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確保小微企業所得稅惠及面達100%。落實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股權激勵遞延納稅和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選擇性稅收優惠等政策,確保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得到貫徹落實。(責任單位:金山稅務局)
(二)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采用靈活的供地方式及供地政策促進土地資源高效利用,切實有效降低民營企業用地成本。實行彈性土地出讓政策,努力減少企業前期用地成本,減輕企業運行資金壓力。實行底線地價管理要求,各類用地出讓起始價,由區政府結合相關用地標準和基準價決策確定。(責任單位:區經委、區規劃資源局、區投資促進辦)
(三)支持民營企業盤活存量工業用地
踐行“以畝產論英雄、以效益論英雄、以能耗論英雄、以環境論英雄”發展理念,對企業開展綜合績效評價,對民營企業實施分類、分層支持和引導。對符合區域產業發展方向的民營企業優先扶持和鼓勵提升,支持企業盤活存量用地,在能源、土地利用等發展要素方面優先保障。研究制定產業用地績效管理細則,對存量優質企業增容擴產,根據產業項目的績效和能級等情況,合理確定增容土地價款收取比例,激發民營企業發展動力。(責任單位:區經委、區規劃資源局、區投資促進辦)
(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全力推進“一網通辦”建設,推動審批服務線上線下深度融合,提高企業辦事效率。深化“綜合窗口”業務,提升政務服務效能。逐步推廣“全程代辦”服務,建立產業項目全周期審批代辦服務模式。加快“證照分離”改革,大幅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認真落實國家、本市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做好取消和調整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嚴禁擅自設立審批事項。簡化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推廣并聯審批。規范中介業務范圍,在行政審批中不得違規指定中介機構從事評估、認證等服務。根據國家、本市收費清理政策文件要求清理和規范涉企收費項目,減輕企業負擔。(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政務服務辦、區行政服務中心、各鎮〔工業區〕)
二、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平,有效緩解企業融資難題
(五)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民營企業發展
深化落實《金山區關于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金財規〔2018〕3號),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加快推進金融業各類機構在金山區集聚;鼓勵融資擔保公司為區內民營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進行擔保費補貼;積極落實民營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貸款貼息政策,帶動更多金融資本加大對民營經濟投入。建立金融機構和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對接機制,設立金融機構獎勵制度,引導金融機構在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的同時,切實解決本區發展中的實際問題。(責任單位:區科委、區財政局〔金融辦〕)
(六)完善金融服務民營企業模式
進一步完善金融支持產業發展的政策傳導機制,提高財政金融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同效應。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差異化信貸管理機制,對符合國家戰略導向、擁有核心技術、主營業務突出、屬于新經濟范疇的民營企業,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投貸聯動、并購貸款、無形資產抵押等融資服務新模式,幫助民營企業緩解融資難題。(責任單位:區經委、區科委、區財政局〔金融辦〕)
三、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推動民營經濟創新發展
(七)幫助企業解決用工難題
建立企業用工需求數據臺賬,拓展“金山就業”微信平臺功能,為招聘企業和求職人員搭建對接橋梁。加強與對口支援地區以及勞動力資源相對充足地區的政府部門溝通,共同組織開展企業招聘會,幫助企業解決招工難題。通過校企合作、聯合辦學、定向培養、工學結合等多種模式,加強與職業院校的合作,推動培訓就業一體化,滿足企業用工需求。(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各鎮〔工業區〕)
(八)幫助民營企業人才引育
深入落實“1+4+4”人才政策,繼續加大人才發展資金投入,聚焦重點產業、重點領域中的民營企業,幫助企業引進和培育一批擁有豐富科研經驗、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掌握關鍵技術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研究制定產業、新聞傳媒、農業等領域人才引育激勵政策和財政扶持細則,支持民營企業引育院士、國家“千人計劃”、國家“萬人計劃”等高端技術人才、管理人才,鼓勵民營企業設立上海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等。(責任單位:區經委、區科委、區財政局、區人社局)
(九)支持民營企業創新升級
加快推進區域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打造資源整合、開放共享的科技創新服務平臺,提升面向民營企業的科技公共服務能力。對接“上海市企業服務云”,為企業提供全規模、全生命周期的兜底式服務。積極打造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促進創新要素向民營企業聚集。支持民營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建設,實施智能制造,進一步加大“互聯網+”應用。支持民營企業承擔各類科技和產業化項目,培育發展一批創新型民營企業,使民營企業成為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應用的主體。加大對民營企業科技研發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等創新能力建設的資助。(責任單位:區經委、區科委、區財政局)
(十)培育發展民營龍頭骨干和高成長型企業
圍繞“專、精、特、新”,探索建立專項扶持政策,引導鼓勵民營企業加大技術與產品創新力度,強化自主品牌建設,培育發展一批在國內外市場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民營龍頭骨干和高成長型企業。在傳統優勢行業中培育龍頭骨干企業,在戰略性新興行業中培育潛力大、產品科技含量高、成長性強的企業,促進民營經濟總量快速增長,推進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重點選擇一批產業發展方向明、科技含量高、資產質量優、發展前景好的民營企業建立上市后備企業培育庫,對列入培育庫的民營企業,在推薦申報各類專項資金方面給予優先支持。推進民營企業改制上市,細化相關扶持政策,對企業上市區分不同階段和類型給予相應的財政資助。(責任單位:區經委、區財政局)
四、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增強企業投資發展信心
(十一)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貫徹落實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遵循“法無禁止皆可為”的原則進行投資管理,依法清理、取消各種限制性規定,消除各種人為壁壘,落實民營企業在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對民營企業不戴“有色眼鏡”,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來配置資源,讓各種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經委、區財政局、區國資委)
(十二)全面開放投資領域
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盤活政府性存量資產,鼓勵優質民營資本通過合資、參股、并購重組等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步提高民營資本占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比重。采取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區內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旅游設施等建設。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區級部門年度采購項目預算總額中設置一定比例,專門面向中小微民營企業。(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國資委、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衛健委、區體育局)
五、完善政企聯系溝通機制,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
(十三)密切政府與企業之間的聯系
健全區領導和職能部門定點聯系民營企業制度,定期組織召開民營企業家座談會,聽取意見建議,了解和掌握民營企業發展困境,督促政策落實,協調解決企業困難。踐行“店小二精神”,加強基層為企服務團隊建設,進一步提升服務能級,做到有求必應、無事不擾。扎實推進“兩新”組織黨建工作,選派機關干部到民營企業掛職鍛煉。定期組織部分“兩新”黨組織負責人到重點經濟部門掛職參與政府工作,拓寬企業家參與政府工作渠道。(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經委)
(十四)完善民營企業家參與政策制定程序
拓寬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政議政渠道,建立“區級民營企業家智庫”,著眼于服務金山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圍繞金山民營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發揮民營企業家工作在經濟一線的智慧和經驗,為區委、區政府科學民主決策咨政建言。深化“利益相關方列席制度”,讓更多的民營企業家參與到涉企政策制定過程,建立政府重大經濟決策主動向企業家問計求策的程序性規范,讓企業家充分表達訴求,確保涉企政策更貼合市場需求。(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政府辦公室)
(十五)加強政務誠信建設
加強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保障機制,定期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梳理政府對企業失信事項,提出依法依規限期解決的措施。在行政審批和企業服務等方面,嚴格落實服務承諾、限時辦結與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強對違法審批行為的失信懲戒力度,推動政府服務承諾公開化。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環節的責任回溯機制,加強對政府方責任人的信用記錄,提升項目操作公平度。(責任單位:區發改委)
六、優化民營經濟法治環境,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十六)充分保護市場合法交易
依法保護契約自由和市場合法交易,完善各類市場交易規則,保障市場交易公平公正。加強對民營經濟市場主體的司法保護,制裁違約失信行為,保護守約方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市場交易主體合法權益。完善知識產權工作機制,加大產權保護力度,妥善處理涉產權保護案件,從嚴懲處各類知識產權侵權違法犯罪行為,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夯實良好營商環境的制度基礎。(責任單位: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發改委、區科委、公安金山分局、區工商聯)
(十七)完善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保護機制
加強金山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人民調解組織、行政調解組織以及其他具有調解職能的組織的協調配合,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糾紛解決服務。建立民營企業律師服務團等公益性法律服務組織,為企業提供線上線下法律服務。推進監管政策精細化,探索建立民營企業首次、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容錯機制。(責任單位:區法院、區檢察院、公安金山分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
七、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
強化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統籌和協調,依托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層層落實的工作局面。(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發改委、區經委、區投資促進辦)
(十九)強化政策落實
結合營商環境考核評價工作,定期對本意見執行情況進行評價。梳理并統籌已出臺的各項涉企政策,完善相關配套舉措,發揮好政策的引導和疊加效應,不斷完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體系。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政策宣傳和輔導服務,提高政策知曉度和執行度,增強民營企業的政策獲得感。(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經委、區科委、區財政局、區投資促進辦)
(二十)嚴格責任追究
將本意見落實情況納入區委、區政府督查范圍,加強對各級、各部門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存在企業反映的合理合法問題辦理不力、政策執行不到位等情況的,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約談和通報,情節嚴重的予以追責。(責任單位:區紀委監委機關、區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