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高行鎮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鎮機關各辦公室、各企事業單位、各居(村)委、各相關單位:
??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現將《高行鎮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浦東新區高行鎮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高行鎮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落實《全國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上海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浦東新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相關要求,全面開展高行鎮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發揚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為本、突出重點,堅持壓實責任、全面整改,堅持系統治理、形成合力,堅持創新引領、科技賦能,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質量和城鎮燃氣本質安全水平,加快建立城鎮燃氣安全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國務院安委會、上海市安委會、浦東新區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條硬措施,全面壓實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立足“兩個根本”,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做到“四早五最”,即對問題隱患,早排查、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努力在最早時間、從最低層級,用相對最小的成本,解決最大的關鍵問題,爭取綜合效益最佳;實現“兩個切實”,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高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用3個月左右時間開展集中攻堅,全面排查整治城鎮燃氣全鏈條風險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切實消除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燃氣安全突出風險隱患;再用半年左右時間鞏固提升集中攻堅成效,組織開展“回頭看”,全面完成對排查出風險隱患的整治,構建燃氣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啟動督察機制,對相關單位或個人進行問責。2024年底前,建立嚴管、重罰的城鎮燃氣市場監管機制,健全燃氣安全管理體制;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管理要素明晰、管理手段先進、管理依據完善、管理成果顯著的燃氣安全管理體系。
??三、組織領導
??根據新區要求,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工作專班。
??組長:祝海紅
??副組長:田永福、徐競琪、王亞
??責任部門、單位:高行派出所、外高橋保稅區治安派出所、保稅區消防大隊、市場所、經發辦、規建辦、綜合行政執法隊(城管中隊)、消防辦、應急管理中心、社發辦、社建辦、平安辦、黨群辦(宣傳統戰)、文化服務中心、居村委、集團公司、浦東燃氣銷售有限公司、液化氣供氣企業、燃氣設備計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
??鎮安委辦具體承擔組織、協調、推進等日常工作,牽頭協調解決重大燃氣安全隱患整改,牽頭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各部門密切配合,主動跨前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點分領域開展集中攻堅
??(一)深入排查整治生產經營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
??1.對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安全生產資金保障不到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數量不足、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未對其從業人員和主要生產設備、設施制定并實施安全管理規定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對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等依法從重處罰。(城管中隊、應急管理中心牽頭負責)
??2.對未按規定對其供氣范圍內的管道進行巡查維護,未對管道燃氣加臭,未對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用戶進行戶內燃氣設施定期安全檢查,未告知用戶不得擅自改裝戶內燃氣設施、不得在同一用氣房間內使用兩種及以上氣源等安全用氣要求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未開展隨瓶安檢,以及非法摻混二甲醚,違規向餐飲企業配送“氣液兩相”瓶,工業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質燃油等工業燃料的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城管中隊牽頭負責)
??3.對未取得許可從事燃氣充裝的企業,要依法責令關停;對不再符合許可條件或未按許可規定充裝的城鎮燃氣充裝企業,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氣瓶充裝許可證;對落實氣瓶充裝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從業資格證書的城鎮燃氣充裝企業,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對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等依法從重處罰。(市場所牽頭負責)
??4.氣瓶充裝企業違規充裝非本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氣瓶、超期未檢氣瓶、不合格氣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氣瓶,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氣瓶充裝許可證。在氣瓶充裝企業查處的氣瓶必須移交氣瓶檢驗機構報廢處理,嚴禁不合格氣瓶再次流入市場。(市場所牽頭負責)
??5.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管,對液化石油氣生產企業生產氣質不達標、無警示性臭味、非法摻混二甲醚等行為,向無經營或充裝許可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用于經營的燃氣,工業燃料生產企業將工業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質燃油等產品非法售賣到餐飲企業等民用領域的,要依法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對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等依法從重處罰。(高行派出所、外高橋保稅區治安派出所牽頭負責,應急管理中心、市場所、城管中隊配合落實)
??6.對非法經營燃氣的“黑窩點”、非法充裝和銷售的“黑氣瓶”等,要堅決依法從快從重打擊、嚴厲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建立完善“黑窩點”、“黑氣瓶”主動發現機制。對典型案例,強化執法震懾。(高行派出所、外高橋保稅區治安派出所牽頭負責,市場所配合落實)
??(二)深入排查整治燃氣設備、設施及器具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
??7.對企業生產不符合產品安全標準的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調壓器、連接軟管、灶具等燃氣器具及配件的行為要嚴厲查處,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對發現的涉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要及時查封扣押,防止流入市場;對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堅決依法從快從重打擊,構成犯罪的,嚴厲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強化執法震懾。(市場所牽頭負責,高行派出所、外高橋保稅區治安派出所配合落實)
??8.企業違規在有形市場或電商平臺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強制性認證要求、假冒偽劣的“問題瓶”及“問題閥”“問題軟管”“問題灶具”等燃氣器具及配件的,要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對相關人員處以罰款、實施聯合懲戒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立即下架處理,追蹤溯源,實施源頭治理。(市場所牽頭負責,高行派出所、外高橋保稅區治安派出所配合落實)
??(三)深入排查整治燃氣輸送配送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
??9.對老化燃氣管道或帶病運行、燃氣管道被違規占壓及穿越密閉空間等“問題管網”;以及與市政燃氣管道連通,未納入城鎮燃氣管理、長期未維護、更新、檢測的管道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落實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確保安全運行。(規建辦牽頭,城管中隊、消防辦配合落實)
??10.對管道燃氣企業管線監護職責落實不到位;建設、施工及管道燃氣企業不落實交底職責,或交底不全、交底不清的;建設、施工單位野蠻施工、無證施工、違章指揮、違規作業等造成的燃氣管道外損事故的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對嚴重破壞燃氣設施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應急管理中心牽頭負責,規建辦、高行派出所、外高橋保稅區治安派出所配合)
??11.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未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開展燃氣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定期檢驗檢測,檢驗人員掛證、檢驗人員無證操作、檢驗報告弄虛作假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機構資質。(市場所牽頭負責)
??(四)深入排查整治餐飲企業環境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
??12.對餐飲企業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按規定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未制定和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違規用氣、用火、用電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實施處罰。(保稅區消防大隊牽頭負責,消防辦、高行派出所、外高橋保稅區治安派出所配合落實)
??13.對餐飲企業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間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存放氣瓶總重量超過60kg但未設置專用氣瓶間、在用氣瓶和備用氣瓶未分開放置的,連接軟管長度超過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的,未規范安裝、使用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并處罰款。(保稅區消防大隊牽頭負責,城管中隊配合落實)
??14.對餐飲企業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假冒偽劣的液化石油氣瓶、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調壓器、連接軟管、灶具等燃氣器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時移送市場監管部門,由其對生產、流通企業進行溯源治理,依法處罰并追究刑事責任。(市場所牽頭負責,各部門、居村委配合落實)
??15.對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未規范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暢通、在門窗上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廣告牌等障礙物,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責令改正,依法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保稅區消防大隊牽頭負責,高行派出所、外高橋保稅區治安派出所、消防辦、各居村委配合落實)
??(五)深入排查整治燃氣安全監管執法環節突出問題
??16.對未建立責任倒查機制、排查整治措施和責任不實不細不落基層、監管執法“寬松虛軟”等問題加強督促檢查。(安委辦牽頭負責)
??17.對餐飲企業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開展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消防安全常識和應急處置技能培訓情況,加強督促指導,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及時移交有關監管和執法部門。(安委辦牽頭負責,燃氣公司、各居村配合)
??18.對小學校或幼兒園、小醫院、小商店、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場所、小生產加工企業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情況,電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隱患,加強執法檢查,督促落實整改責任。有關部門加強監督執法,嚴厲打擊相關違法行為。(保稅區消防大隊牽頭負責,平安辦、高行派出所、外高橋保稅區治安派出所配合)
??19.對學校、民政服務機構、醫院、旅游景點、商業綜合體、菜場、餐飲場所、類住宅等使用燃氣的人員密集場所,根據“三管三必須”要求進行用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社發辦、社建辦、黨群辦、經發辦牽頭負責)
??五、綜合施策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一)推動落實企業責任和崗位責任
??20.指導督促餐飲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關鍵崗位安全責任。督促使用燃氣的餐飲企業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安委辦牽頭負責)
??(二)提高用戶端燃氣本質安全水平
??21.2024年底前,完成既有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戶燃氣橡膠連接軟管更換、瓶裝液化石油氣居民用戶燃氣橡膠及調壓器更換工作,減少居民用戶端潛在事故風險。(安委辦牽頭負責,各居村委組織落實)
??22.推進高齡獨居老人等風險較高的重點燃氣用戶家用燃氣報警裝置的安裝工作。引導、鼓勵居民用戶正確安裝和使用可燃氣體和廢氣報警裝置。(安委辦牽頭負責,各居村委組織落實)
??(三)完善燃氣管理制度
??23.認真落實對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領域依法依規加強監管的要求,完善燃氣器具及配件市場監管規定。對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或生產許可管理的家用燃氣灶等燃氣器具及配件加強監督管理。發現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及時清出市場,對相關企業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定期通報一批、重罰一批、停產整頓一批。(市場所牽頭負責)
??(四)加強宣傳教育
??24.開展燃氣安全進學校、進社區、進平臺等宣傳活動,同時要通過電子屏、微信微博、互聯網等多種渠道,提高全社會的燃氣安全意識,以及對正規燃氣企業和合格燃氣器具的辨別能力,普及燃氣泄漏時,用戶處置流程,正確應對突發情況、現場處置要點,以及快速疏散人群、及時報警處理等基本常識。(安委辦牽頭負責,各職能部門組織落實)
??六、工作安排
??(一)第一階段(集中攻堅階段)
??2023年11月底前,全面排查整治城鎮燃氣生產經營、充裝輸配、使用環境、器具設備、執法監管等全鏈條風險隱患,建立整治臺賬,集中力量消除城鎮燃氣“產運儲銷”等環節中存在的安全生產制度落實不到位、設備設施帶病運行、監管存在盲區,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存在風險隱患等突出問題。
??1.組織排查。各部門、單位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工作機制,圍繞重點任務,協調聯動開展排查整治。組織動員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做到真正發現問題、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質量。督促相關企業對照專項整治任務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氣安全風險隱患。鼓勵群眾和企業員工舉報身邊的燃氣安全風險。
??2.建立臺賬。建立轄區內全覆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實行清單管理,逐一登記在冊,明確整治責任人、完成時限,限期辦結、動態清零。堅持“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對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細致、“走過場”,查不出問題或查出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啟動責任倒查追究機制。
??3.加快整治。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行立改,特別是餐飲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燃氣安全突出風險隱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隱患。因客觀原因無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說明原因并確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風險隱患上升為安全事故;經排查無安全隱患的,做好記錄,確保全覆蓋、底數清、控風險、消隱患。
??4.嚴格執法。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加大打擊力度,影響惡劣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第二階段(全面鞏固提升階段)
??2024年3月底,盯牢風險隱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隱患的整治;加強城鎮燃氣及氣瓶、燃氣器具及配件市場治理整頓,從源頭嚴控增量安全隱患。2024年6月前開展排查整治“回頭看”,確保存量安全隱患逐項及時整改到位。
??(三)第三階段(建立長效機制階段)
??2024年底前,深入剖析城鎮燃氣安全隱患產生的深層次原因,認真總結推廣專項整治中的經驗做法,加強人財物等要素保障,持續提升城鎮燃氣本質安全水平,推動城鎮燃氣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基本建立較為完善的燃氣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以下簡稱鎮工作專班),在鎮安委會領導下,負責統籌協調專項整治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
??(二)壓實責任。
??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落實政府統籌、條塊協作、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專門工作機制,結合實際,明確各部門、單位職責分工,堅決防止推諉扯皮、責任懸空。充實基層燃氣安全監管力量,增設燃氣安全監管崗位。各居村要加強餐飲企業一戶一檔管理,開展每月全覆蓋排查。落實農民自建房液化氣用戶備案管理、日常檢查等工作要求。
??(三)提升燃氣專業指導檢查水平。
??建立一支專業化燃氣專家隊伍,不定期對各類檢查執法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對區各類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設備設施、用戶安全和供應保障進行技術指導。
??(四)加強督促指導。
??工作專班要加強對各部門、單位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適時開展督促檢查,并將整治工作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