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范圍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滬發改規范〔2021〕7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結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和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要在改革系統集成協同高效上率先試、出經驗,要探索開展綜合性改革試點,統籌推進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從事物發展的全過程、產業發展的全鏈條、企業發展的全生命周期出發來謀劃設計改革,加強重大制度創新充分聯動和銜接配套,放大改革綜合效應。在臨港新片區擴大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范圍,探索建設單位做出承諾、自主建設、依法履責、兌現承諾的創新流程,探索政府制定標準、跨前服務、過程監管、兌現復核的管理模式。進一步聚焦項目視角,深入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制度改革和流程再造,提高政府服務水平,全力打造臨港新片區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擴大試點
??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成效,試點將《實施方案》的適用對象擴大至企業投資項目和財力投資項目,除《實施方案》的17條試點事項外,進一步增加了進駐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審查中心(以下簡稱審批審查中心)的28條試點事項(項目立項和竣工驗收相關審批事項不納入,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項目準入機制。根據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制定發布承諾制改革試點項目準入負面清單(附件2),負面清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按照建設單位自愿原則實行承諾準入。企業投資項目在項目立項后可申請承諾制試點,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后,由審批審查中心組織項目推進牽頭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綜合評估,對存在異議的項目,報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工改領導小組)審議,并線上向建設單位反饋結果。財力投資項目在完成立項并取得概算批復后可申請承諾制試點,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后,由審批審查中心組織辦公室(審計室)、發展改革處、財政處、項目推進牽頭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綜合評估,對存在異議的項目,報工改領導小組審議,并線上向建設單位反饋結果。
??(二)編制擴大試點事項的承諾書。行業主管部門編制和發布擴充事項的承諾書格式文本,作為建設單位申報承諾制試點和遵守監管要求的約束性文件。行業主管部門將原先在審批和驗收過程中的審查依據、審查要素、審查標準等內容在承諾書中集中明確,并說明承諾事項的實施時限、法律責任、信用管理等相關要求。承諾書格式文本根據需要動態更新和發布。
??(三)深化標準地管理制度。臨港新片區規劃和自然資源處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區域發展規劃、產業準入要求、綜合指標體系等,明確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單位能耗標準、單位排放標準、容積率等控制指標,并定期調整更新。制定標準地管理辦法,細化標準地出讓流程,明確建設單位承諾標準及違約責任,建立完善退出機制。
??(四)優化建設組織模式。臨港新片區建設和交通管理處牽頭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制”“建筑師負責制”“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等新型建設組織模式在承諾制試點項目中的應用。嚴格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制,參建單位對建筑活動承擔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強化執業資格終身負責制,全面提升建設管理水平。
??(五)加強全程監管。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信用等級、風險等級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開展分類監管,整合監管力量,調整檢查力度,提高監管精準度,減少和消除重復監管和重復檢查。探索包容審慎監管,若涉及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實行約談、警告、責令限期整改等措施,及時予以糾正,相關情況納入信用評價結果。
??(六)建立全程服務協作機制。針對承諾制改革事項所涉及的專業內容、技術標準規范、基本建設程序等內容,審批審查中心為建設單位提供政策和專業技術的事前咨詢服務,提高建設單位參與承諾制改革的積極度和滿意度。充分發揮審批審查中心的一體化服務機制,依托窗口事務官積極對接建設單位在改革過程中的需求,一對一定制最優操作方案,提供全程咨詢服務和技術指導。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工作職責。工改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范圍的工作;審批審查中心負責承諾制改革政策的宣傳和解讀,為建設單位提供線上線下全流程跟蹤服務;各項目推進牽頭部門負責對試點項目跟進和指導,并協同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試點項目事中事后監管。
??(二)健全配套機制。對試點項目不斷建立健全全過程監管、信用評價、項目進度納統、財力項目審計等相關配套機制,構建各類風險防御體系,從源頭上有效規避風險,確保各項承諾制事項順利落地。如試點項目的建設單位仍需辦理施工許可等相關審批手續的,各部門予以辦理,建設單位已在承諾制試點中提交過的材料無需重復提交。
??(三)做好工作銜接。各行業主管部門與市、區兩級主管部門做好在本領域承諾制事項上的銜接,確保承諾制順利實施。審批審查中心同建設和交通管理處、社會發展處做好與區交警、衛生部門的對接,確保關聯承諾制事項的順利實施。審批審查中心同發展改革處與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做好政策溝通,確保承諾制各相關政策文件的連貫性、一致性和公開性,確保承諾制合法合規開展。
??(四)加強宣傳和評估。準確解讀承諾制擴大試點范圍改革政策,及時總結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經驗,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宣傳改革試點的先進經驗和經典案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積極探索建立承諾制擴大試點范圍的改革情況檢查評估制度,繼續引入第三方機構,對創新改革成效進行評估。
??五、其他
??(一)試點時間。本方案自2021年10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
??(二)特別說明。本實施方案未盡之處按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實施方案》施行。
??附件:
??1.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事項清單
??2.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項目準入負面清單
??附件1
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事項清單(動態更新)
序號 |
事項名稱 |
原審批部門 |
《實施方案》試點承諾制事項 |
||
1 |
開工放樣復驗審批 |
建交中心 |
2 |
抗震設防審查 |
建交處 |
3 |
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設計方案的審核 |
生態處 |
4 |
核發《取水許可證》(僅限于在完成水資源區域評估的范圍內) |
生態處 |
5 |
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僅限于已實施水土保持區域評估范圍內的項目) |
生態處 |
6 |
對遷移、砍伐樹木的許可(不含古樹名木) |
生態處 |
7 |
對占用已建成綠地的許可(僅限于占用超出項目地塊法定配套綠地面積比例部分的情形) |
生態處 |
8 |
對建設項目配套綠化的竣工驗收 |
建交中心 |
9 |
對臨時占用林地的許可 |
生態處 |
10 |
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核 |
建交處 |
11 |
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許可 |
建交處 |
12 |
臨時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許可 |
建交處 |
13 |
挖掘公路及公路用地審批 |
建交處 |
14 |
挖掘城市道路許可 |
建交處 |
15 |
配建機動車停車場(庫)審核 |
建交處 |
16 |
在公路上增設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
建交處 |
17 |
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設置各類設施許可 |
建交處 |
臨港新片區擴大試點承諾制事項 |
||
1 |
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限規土意見書階段完成技術審核的小型項目) |
規資處 |
2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重點行業項目除外) |
生態處 |
3 |
“多圖聯審”(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超限高層除外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消防審查、人防審查、衛生審查、節水設計審查) |
建交處 |
4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投標情況備案 |
建交中心 |
5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
建交處 |
6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施工(新辦)) |
生態處 |
7 |
建筑工程施工的許可 |
建交處 |
8 |
交通建設工程施工許可 |
建交處 |
9 |
航道工程開工備案 |
建交處 |
10 |
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 |
建交處 |
11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限5000t標準煤以下的情況) |
發改處 |
12 |
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審核 |
建交處 |
13 |
對臨時使用綠地的許可(限繳納臨時使用綠地補償費后) |
生態處 |
14 |
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 |
生態處 |
15 |
河道管理范圍內有關活動(不含河道采砂)審批 |
生態處 |
16 |
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施工方案的審批 |
生態處 |
17 |
城市橋梁、隧道安全保護區域內施工許可 |
建交處 |
18 |
道路夜間施工備案 |
建交處 |
19 |
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設施審核 |
生態處 |
20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報告書、報告表)技術評估(重點行業項目除外) |
生態處 |
21 |
建設工程玻璃幕墻光反射環境影響專家論證 |
生態處 |
22 |
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技術評審(僅限于已實施水土保持區域評估范圍內的項目) |
生態處 |
23 |
建設工程玻璃幕墻結構安全性報告的專家論證 |
建交處 |
24 |
基坑工程設計方案論證 |
建交處 |
25 |
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技術咨詢 |
建交處 |
26 |
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 |
建交處 |
27 |
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查 |
生態處 |
28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報告評審(限5000t標準煤以下的情況) |
發改處 |
??說明:1.納入承諾制試點的審批事項是針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事項,非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同名審批事項仍按原審批方式執行。
??2.臨港新片區擴大試點承諾制事項中的20-28條為前述事項相關的專項評審,與對應事項一并納入試點。
??附件2
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項目準入負面清單
??1、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項目;
??2、《上海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和淘汰類(2020年版)》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項目;
??3、未達到臨港新片區綠色生態指數要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總量超過國家、上海市和開發區規定指標的項目;
??4、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
??5、礦山、金屬冶煉及用于生產、存儲、裝卸危險物品等高安全風險的項目。
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范圍的實施細則
??為加快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步伐,進一步切實轉變政府投融資管理職能,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范圍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擴大試點實施方案》),特制定《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范圍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一、適用對象
??(一)項目范圍。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的新建、改建、擴建并形成固定資產的企業投資項目和財力投資項目,《擴大試點實施方案》明確負面清單(附件1)、法律法規另有特殊規定和已列入臨港新片區失信企業名單的項目除外。
??(二)事項范圍。承諾制改革試點事項包括進駐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審查中心(以下簡稱審批審查中心)的45條試點事項(附件2),《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滬發改規范〔2021〕7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中的17條事項由企業投資項目參照實施,其他情況參照本細則實施。
??二、實施流程
??(一)申請試點
??1.落實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是承諾制改革試點主體,負責對申請參與承諾制的項目統一組織自查、申報并接受監管;各參建單位是各專業領域內的實施主體,負責項目的具體業務實施,并接受監管。
??2.準入前自查。準備申請實施承諾制的建設單位需先行開展自查評估,評估自身或委托單位是否共同具備承諾制試點條件。自查評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設單位或參建單位在承諾事項領域的專業資質水平、業績情況、信用記錄、是否實施過承諾制試點等。自查后適合參與試點的建設單位,可向審批審查中心或項目推進牽頭部門提出試點咨詢。審批審查中心委派服務專員給予事前服務和輔導,會同項目推進牽頭部門制定承諾制實施流程,協調建設單位與各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溝通。
??3.正式提交申請。企業投資項目在項目立項后,建設單位可正式申請承諾制試點,需在線提交申請函(格式見附件4),選擇承諾制事項并簽署對應事項的承諾書。財力投資項目在完成立項并取得概算批復后,建設單位可正式申請承諾制試點,需在線提交申請函(格式見附件4),選擇承諾制事項并簽署對應事項的承諾書。建設單位只需在首次申請時提交申請函,后續補充申請承諾制事項時只需提交相關事項承諾書。
??4.反饋試點結果。對于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審查中心在收到申請后的2個工作日內組織項目推進牽頭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綜合評估,對存在異議的項目,報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工改領導小組)審議(工改領導小組審議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間)。對于財力投資項目,審批審查中心在收到申請后的5個工作日內組織辦公室(審計室)、發展改革處、財政處、項目推進牽頭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綜合評估,對存在異議的項目,報工改領導小組審議(工改領導小組審議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間)。由審批審查中心匯總最終意見后向建設單位反饋,出具結果通知書,反饋結果如為同意,則該項目正式進入承諾制試點,隨后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對項目了解的情況,細化該事項的具體監管方案并進行監管;如為不同意,需告知不同意的原因,該項目按審批制度要求辦理各事項審批。
??(二)自主建設
??如建設單位收到的反饋結果為同意,則豁免該事項的事前審查審批,根據項目特點、自身需求和承諾內容進行自主建設。建設單位應及時上傳材料信息以表明建設過程的合規性,并接受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全程監管。在申請承諾兌現復核前必須提交完整的相關報備材料。
??1.方案設計階段。如建設項目屬于規土意見書階段完成技術審核的小型項目,可申請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實施承諾制。如建設項目進入方案設計審批階段時,設計方案中需要征詢的事項已申請實施承諾制,則該事項取消征詢,后期進行承諾兌現復核,即可開展下一步工作。
??2.施工圖階段。申請抗震設防、配建機動車停車場(庫)審核、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等事項實施承諾制即可取消該事項的征詢意見,后期進行承諾兌現復核?!岸鄨D聯審”(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超限高層除外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消防審查、人防審查、衛生審查、節水設計審查)事項施行承諾制后,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若嚴格按照建筑、消防、人防等強制性標準規范編制,即可開展下一步工作。取消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實質性內容審查后,由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以下簡稱新片區管委會)以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檢查機構開展事中事后檢查。
??3.開工前準備階段。現場施工前,建設單位應至少提前一周報備計劃開工日期,該日期需接近但不應晚于實際開工日期,并以此日期作為質安監部門介入的節點;建設單位需在開工前及時報備水、電等市政配套設施的接入需求,提前做好與“電力接入一件事”等配套措施的交接;建設單位應在開工前將上傳已完成事項的報備材料。
??(三)全程監管
??1.強化全程監督檢查。在接收到建設單位的事項承諾書后,各行業主管部門以事項具體情況、承諾書內容和報備材料為重要依據對試點項目自行開展監督檢查。在監督檢查中,如發現項目未按照承諾條件和標準規范實施建設,可向建設單位提出整改,若未及時整改可要求暫停施工并繼續整改;如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則依法進行懲處。建設單位需報備試點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在線上系統同步更新。項目推進牽頭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能實時查詢項目進展階段,在各階段給予靠前服務,加強政策引導和技術指導,確保項目按照標準規范和承諾內容實施。
??2.開展首次監督會議綜合監管。在建設單位上報計劃開工日期后,由城市建設交通運輸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建交中心)安排首次監督會議。對承諾制事項暫無意見,或持一般性意見(無需現場跟進督辦)的行業主管部門可不參加會議,由建交中心統一向建設單位反饋承諾制事項監管意見;有現場督辦要求的行業主管部門一并參加現場監督檢查。對實施承諾制的試點項目施行綜合監管“一件事”。
??3.結合信用評級加強監管。項目納入承諾制改革試點后,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報備材料檢查情況、各承諾事項事中事后的監督檢查結果和建設單位對問題的整改情況等多方面,對建設單位進行信用評價動態打分。
??(四)承諾兌現復核
??1.承諾兌現自查。建設單位在承諾事項完成后,需組織事項的參建各方開展承諾兌現情況自查,對設計、施工等活動中是否符合承諾內容,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在全程監管中提出的整改意見和繳費要求等內容是否閉環進行全面自查,并自行查詢線上所需提交的報備材料是否齊全,如都已完成則可線上提出承諾兌現復核申請,承諾兌現復核申請可以按完成順序依次提交,也可以匯總后統一提交。
??2.承諾兌現復核。行業主管部門在收到建設單位提交的承諾兌現復核申請后,對該事項的報備材料、承諾書內容、具體完成情況以及在監管過程中提出的整改內容再檢查核驗,如復核結果為通過的,則在線上系統予以通過反饋;如復核結果為不通過的,則反饋退回整改。整改合規后,建設單位可再次提交并復核通過;整改仍不合規且造成損失無法挽回的,由相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采取措施。承諾單位未履行承諾的,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整改要求或相應處罰,由此造成的所有責任及經濟損失由建設單位自行承擔,并且取消后期建設單位申請證照的資格。后期根據試點情況匯總簡易事項清單,并支持簡易事項的監管與承諾兌現復核采取無人工自動辦理完成。
??3.開展竣工驗收。承諾兌現復核結果反饋為通過的試點項目即可線上申請竣工驗收,建交中心將對試點項目開啟綜合驗收,并可同步推進水、電、氣、通信等市政配套設施接入。建設單位根據自身情況所需可在線上系統申請補辦相關證照,并正式投入運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配套保障。工改領導小組加強對承諾制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新片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在人員、經費、系統建設、信用數據、法治等方面予以充分支持保障。在改革試點過程中不斷建立健全全過程監管、信用評價、項目進度納統、財力項目審計等相關配套機制,構建各類風險防御體系,從源頭上有效規避風險,確保各項承諾制事項順利落地,形成承諾制改革典型案例。
??(二)優化服務體系。審批審查中心要對各項目推進牽頭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政服務中心人員開展政策深入解讀,并及時匯總各部門的工作經驗、收集和分析實際問題、優化全程服務,更好地主動靠前為建設單位提供講解和咨詢服務,更好的在事中事后提供技術引導和政策指導,讓建設單位真正了解政策并享受政策。
??(三)探索施工許可條件行政確認。探索將施工許可由事前審查的行政許可管理模式轉變為事中事后的行政確認管理模式,采用承諾制自主建設的項目,在開工后企業確有需要請新片區管委會確認是否符合施工許可條件的,由新片區管委會依申請給予行政確認,并出具關于符合施工許可條件的行政確認文書。建設單位在承諾制試點全過程監管中,已自行提交證明符合施工許可條件相關材料的,在正式申請行政確認時無需重復提交。承諾制其他試點事項如有同種辦理需求,可參照此模式辦理。
??(四)做好工作銜接。各行業主管部門與市、區兩級主管部門做好在本領域承諾制事項上的銜接,確保承諾制順利實施。審批審查中心會同建設和交通管理處、社會發展處做好與區交警、衛生部門的對接,確保關聯承諾事項的順利實施。審批審查中心會同發展改革處與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做好政策溝通,確保承諾制各相關政策文件的連貫性、一致性和公開性,確保承諾制合法合規開展。
??(五)加強宣傳和評估。要大力全面做好面向建設單位的承諾制改革政策宣傳,準確解讀承諾制擴大試點范圍改革政策,及時回應建設單位關切的問題,及時總結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經驗,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宣傳改革試點的先進經驗和經典案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積極探索建立擴大承諾制試點范圍的改革試點情況檢查評估制度,繼續引入第三方機構,對創新改革成效進行評估。
??四、其他
??本細則解釋權歸新片區管委會。
??本細則自2021年10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
??附件:
??1.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項目準入負面清單
??2.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事項清單
??3.事項承諾書模板
??4.申請參與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的函
??5.企業投資項目實施承諾制試點的流程圖
??6.財力投資項目實施承諾制試點的流程圖
??附件1
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項目準入負面清單
??1、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項目;
??2、《上海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和淘汰類(2020年版)》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項目;
??3、未達到臨港新片區綠色生態指數要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總量超過國家、上海市和開發區規定指標的項目;
??4、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
??5、礦山、金屬冶煉及用于生產、存儲、裝卸危險物品等高安全風險的項目。
??附件2
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事項清單(動態更新)
序號 |
事項名稱 |
原審批部門 |
《實施方案》試點承諾制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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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開工放樣復驗審批 |
建交中心 |
2 |
抗震設防審查 |
建交處 |
3 |
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設計方案的審核 |
生態處 |
4 |
核發《取水許可證》(僅限于在完成水資源區域評估的范圍內) |
生態處 |
5 |
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僅限于已實施水土保持區域評估范圍內的項目) |
生態處 |
6 |
對遷移、砍伐樹木的許可(不含古樹名木) |
生態處 |
7 |
對占用已建成綠地的許可(僅限于占用超出項目地塊法定配套綠地面積比例部分的情形) |
生態處 |
8 |
對建設項目配套綠化的竣工驗收 |
建交中心 |
9 |
對臨時占用林地的許可 |
生態處 |
10 |
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核 |
建交處 |
11 |
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許可 |
建交處 |
12 |
臨時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許可 |
建交處 |
13 |
挖掘公路及公路用地審批 |
建交處 |
14 |
挖掘城市道路許可 |
建交處 |
15 |
配建機動車停車場(庫)審核 |
建交處 |
16 |
在公路上增設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
建交處 |
17 |
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設置各類設施許可 |
建交處 |
臨港新片區擴大試點承諾制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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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限規土意見書階段完成技術審核的小型項目) |
規資處 |
2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重點行業項目除外) |
生態處 |
3 |
“多圖聯審”(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超限高層除外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消防審查、人防審查、衛生審查、節水設計審查) |
建交處 |
4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投標情況備案 |
建交中心 |
5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
建交處 |
6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施工(新辦)) |
生態處 |
7 |
建筑工程施工的許可 |
建交處 |
8 |
交通建設工程施工許可 |
建交處 |
9 |
航道工程開工備案 |
建交處 |
10 |
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 |
建交處 |
11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限5000t標準煤以下的情況) |
發改處 |
12 |
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審核 |
建交處 |
13 |
對臨時使用綠地的許可(限繳納臨時使用綠地補償費后) |
生態處 |
14 |
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 |
生態處 |
15 |
河道管理范圍內有關活動(不含河道采砂)審批 |
生態處 |
16 |
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施工方案的審批 |
生態處 |
17 |
城市橋梁、隧道安全保護區域內施工許可 |
建交處 |
18 |
道路夜間施工備案 |
建交處 |
19 |
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設施審核 |
生態處 |
20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報告書、報告表)技術評估(重點行業項目除外) |
生態處 |
21 |
建設工程玻璃幕墻光反射環境影響專家論證 |
生態處 |
22 |
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技術評審(僅限于已實施水土保持區域評估范圍內的項目) |
生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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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玻璃幕墻結構安全性報告的專家論證 |
建交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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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工程設計方案論證 |
建交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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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技術咨詢 |
建交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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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 |
建交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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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查 |
生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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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報告評審(限5000t標準煤以下的情況) |
發改處 |
??說明:1.納入承諾制試點的審批事項是針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事項,非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同名審批事項仍按原審批方式執行。
??2.臨港新片區擴大試點承諾制事項中的20-28條為前述事項相關的專項評審,與對應事項一并納入試點。
??附件3
事項承諾書模板
??〔項目建設單位名稱〕于年月日申報〔項目名稱〕項目,申請按照承諾制的方式辦理〔審批事項〕,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承諾:
??(一)承諾單位已閱讀和清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范圍的實施方案》《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范圍的實施細則》的規定以及在本承諾書所作的全部承諾內容,自愿簽訂本承諾書。
??(二)承諾單位對所提交資料和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有不實,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承諾該項目的〔審批事項〕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符合〔事項審批要求〕
??(四)承諾單位依法接受、配合行政機關進行實地核查和監督檢查。承諾單位未履行承諾的,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整改要求或相應處罰,由此造成的所有責任及經濟損失由承諾單位自行承擔。
??(五)如違背上述承諾,承諾單位愿按照上海市聯合懲戒的相關規定,接受失信聯合懲戒。
??專此承諾。
??附件:(若有相關審查要素、規范文件、監管細則)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4
XX公司關于XX項目申請參與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的函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
??我公司屬于 企業,注冊地為 ,擬在〔具體位置〕(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名稱〕。此項目建設內容如下:
??目前,該項目的〔地塊面積,容積率,用地性質,擬建(地塊內建設的具體內容及經濟技術指標),項目預估總投資,資金來源,擬于開工、計劃竣工時間〕。
??現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范圍的實施方案》《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擴大試點范圍的實施細則》中有關內容,自愿申請參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并對有關建設項目事項作出如下承諾: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按照上海市土地利用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臨港新片區產業政策及準入標準、資源開發、能耗與環境以及交通、水務、園林、節能、人防、安全生產管理等要求,依法、依規開展建設工程項目有關手續。
??二、我公司將按照備案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組織實施開工建設。若上述備案內容發生較大變化,我公司將及時以書面形式向項目備案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三、我公司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所有申請材料真實、合法、準確、有效。
??四、我公司接受相關部門管理和社會監督。嚴格遵守我單位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相關部門承諾約定相關內容,自愿接受相關部門對試點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及執法管理,充分理解承諾約定依法落實土地使用權退出機制等管理機制。
??承諾單位:項目建設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授權委托書
??我(姓名)系〔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姓名)在申請〔項目名稱〕項目實施承諾制改革中,作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為:全權委托或者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諾制事項的申請,接受詢問,行使陳述申辯權利,要求和參加聽證,提交和接受法律文書等。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特此委托。
??代理人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單位名稱(蓋章):
委托人:
日期:
??說明:1.本文書供當事人在申請、變更、延續所申請項目在實施承諾制的事項時使用;2.委托權限應當寫明:全權委托或者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諾制事項的申請,接受詢問,行使陳述申辯權利,要求和參加聽證,提交和接收法律文書等。
??附件5
企業投資項目實施承諾制試點的流程圖
??附件6
財力投資項目實施承諾制試點的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