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前沿陣地職能作用,增強示范區法院跨域司法協作機制效應,全力保障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示范區建設,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善縣人民法院依托“全域協同”法庭聯盟工作機制和先行成果,結合工作實際,聯合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1.依據《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措施》等規定,準確把握新時代人民法庭便于當事人訴訟,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高效行使審判權,便于人民群眾及時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原則,緊扣高質量和一體化兩個關鍵,錨定構建全面協作體系、優化司法服務保障、推進綠色生態發展三大目標,推動示范區法庭跨域司法協作制度從外延式協作向內涵式深融發展,著力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服務鄉村發展振興,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組織運行
2.覆蓋示范區三地法院全部12家人民法庭,即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朱家角人民法庭、青東人民法庭、西虹橋(進口博覽會)人民法庭,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汾湖人民法庭、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庭、盛澤人民法庭、震澤人民法庭、太湖人民法庭,浙江省嘉善縣人民法院西塘人民法庭、姚莊人民法庭、天凝人民法庭、巡回人民法庭。
3.三地法院各確定1家牽頭法庭負責聯絡。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牽頭法庭為朱家角人民法庭,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牽頭法庭為汾湖人民法庭,浙江省嘉善縣人民法院牽頭法庭為西塘人民法庭。各牽頭法庭均可提議、組織召開相關會議,協調安排相關工作。
4.設立司法協作專員,定期召開專員聯席會議,交流溝通跨域協作工作進展情況,互通工作質效、協作數據,及時針對存在問題制定具體協作規范、協作流程。
三、協作范圍
(一)立案訴服
5.完善一站式訴訟服務,統一案件立案材料公示清單,制定示范區案件識別清單,增設專窗常態化開展跨域立案及網上立案審查,開通立案綠色通道,發揮法律咨詢、訴前調解、判后答疑等功能作用,提升專窗服務流程化、標準化水平。
6.依托信息資源共享優勢,積極整合信息應用系統,配足自助立案服務終端,暢通網上立案渠道,實現全天候自助立案。建立 便民協同機制,探索開展遠程調解、遠程開庭、遠程接訪,推動訴服事項跨區域遠程辦理一網通辦,打造“異地可辦、一次辦結”的智能訴訟服務模式。
(二)審判執行
7.三地法院各指定1家人民法庭相對集中審理示范區民商事案件,選派業務骨干組建審判團隊,提高專業化審判水平。爭取條件探索開展聯合巡回審判,共同調處審理跨區域重大案件。
8.完善送達、保全、調查、調解、查檔、信息協同機制,優化跨區域委托送達、委托保全,規范協同流程,互相提供警力和車輛保障。爭取條件建立示范區協作委托移送平臺,實現線上、線下雙同步,協助事項優先辦理,限期辦結。
9.深入推進分調裁審改革,統一訴訟程序簡化規則,推行要素式審判,推進區域內使用統一的案件要素表和要素式裁判文書模板。
10.擴大執行協同機制運用,在執行委托、執行協調、執行協助、聯合懲戒等方面緊密協作,推動異地拘留和“長三角示范區執行在線”平臺實質化運作,擴大失信懲戒范圍和領域,構建嚴密的司法聯合懲戒機制。
(三)業務研討
11.建立新型、重大、疑難案件會商機制,運用遠程會議系統,定期召開法庭例會和法官聯席會議,開展審判業務常態化研討。
12.實施精品案件辦理戰略,注重一體化示范區建設進程中出現的新類型案件、首例案件研判辦理。梳理總結有影響力、示范作用和典型意義的類型化案件,定期聯合發布涉一體化典型案例。
13.積極爭取上級法院政策支持和業務指導,在人損賠償、適用違約金標準等部分民商事審判領域,先行推動示范區內適法統一,規范裁判尺度,促進同步同質,不斷提升當事人對司法一體化的認可度和獲得感。
(四)訴源治理
14.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運用法官驛站、共享法庭、巡回審判點等平臺,推動法官進網格走深走實,精準對接網格化社會治理體系,大力開展法治宣傳、案例宣講,建立風險研判預警機制,推動形成示范區內既有專業化特色,又便于基層治理、便利群眾解決糾紛的社會治理格局,實現民事案件萬人起訴率顯著降低的目標。
15.聯合推進矛盾多元化解,主動對接基層治理單位、行業主管部門和各類非訴解紛組織,整合協作法庭轄區的派出所、司法所、交警隊、人民調解中心等法律服務資源,整合人民調解、律師調解、行政調解、仲裁、公證等力量,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
16.共同培育解紛隊伍,加大對基層解紛力量的培養力度,聯合開展多類型、多形式的調解員培訓,加強法官指導調解工作,共享特邀調解組織名冊,推動示范區非訴解紛力量的融合互通。
(五)黨建隊建
17.以融入式聯合黨建帶動司法一體化,打造黨建“六融”工程,通過品牌共融共創、陣地共融共建、支部共融共育、平臺共融共通、資源共融共享、業務共融共商,全方位促進黨建資源共建共享,推動三地黨建與審判業務深度融合,努力構建“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攜手融建、共謀發展”的黨建新格局。
18.共育共管高素質法治人才,定期互派年輕干警換崗掛職,聯合派員保障進博會等示范區重大活動,開啟青吳嘉三地法院青年干警融入式體驗營,聯合開展現場觀摩、司法講堂、法官論壇、法官沙龍和文藝活動,加強人才交流,釋放人才潛力,增強儲備干部力量,形成示范區人才一體化發展的強大合力。
(六)決策助力
19.依法妥善審理長三角一體化規劃建設中可能涉及的各類土地承包、征地拆遷、用地騰退、涉重點項目的房地產糾紛和建設工程施工糾紛等案件,為項目開發建設的快速有序推進提供法律保障。
20.加強優化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探索環境資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審理。嚴格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探索生態環境修復責任承擔方式,落實恢復性司法理念。推進環境資源民事公益訴訟,依法保障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的環境民事公益訴權。
21.建立重大事項聯合處置機制,加強疫情聯防聯控、重大風險防范化解合作、重點案件聯動協作、跨區域重大敏感案事件輿情應對、涉訴信訪案件聯合化解工作,積極配合當地黨委政府做好穩控對接。
22.定期總結梳理一體化建設中的各類法律問題,聯合實施精準調研,注重大數據分析,科學研判矛盾糾紛發展態勢,及時反饋群體性、重大糾紛的涉訴信息,形成各類情況反映、司法建議、專項報告、審判白皮書,發揮司法前瞻引領作用,為地方黨委政府在重大項目和領域的科學決策提供精準有力的法律支持。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
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善縣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