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網絡司法拍賣、變賣若干期限的意見 (試行) 2018-04-25
??(2018年4月25日印發實施)
??為切實規范全市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變賣程序,確保網絡司法拍賣、變賣工作及時、高效、公正開展,根據《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關于認真做好網絡司法拍賣與網絡司法變賣銜接工作的通知》、《上海法院網絡司法拍賣實施細則(試行)》等法律、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上海法院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移送網絡司法拍賣
??1.被查封、扣押財產已完成評估的,執行局應當在評估報告異議期限屆滿或者不予重新評估結論作出之日起15日內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提交網拍申請,并在提交申請之日起2日內完成審批;審批通過的,在通過之日起2日內向網拍辦移交相關材料。
??2.網拍辦應當在收到執行局移送的相關材料之日起5日內完成對申請信息和移送材料的審查;如材料欠缺或有誤的,應當退回執行局并要求補正;執行局應當在收到網拍辦退回材料之日起5日內補正。
??3.網拍辦應當在移送材料審查合格或執行局補正材料合格之日起2日內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報送高院網拍辦依程序確定網拍輔助機構;申請執行人未選擇網絡服務提供者或多個申請執行人選擇不一致的,同時隨機指定網絡服務提供者。
??二、前期工作與確認
??4.高院網拍辦應當在收到確定網拍輔助機構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通過搖號方式隨機確定網拍輔助機構,并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向網拍輔助機構發送輔助事項委托。
??5.網拍輔助機構應當在接到輔助事項委托之日起3日內至委托法院網拍辦報到簽收網拍材料,且應當在以下期限內完成輔助事項前期工作并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申請確認前期工作完成,但輔助事項不能獨立完成的除外:
??(1)拍賣標的物在上海市的,應當在簽收之日起10日內完成;
??(2)拍賣標的物在外省市的,應當在簽收之日起15日內完成。
??6.網拍辦應當在收到網拍輔助機構申請確認前期工作完成之日起3日內完成對拍賣標的物信息的初審,初審通過后發送至執行局;執行局應當在收到網拍辦發送的初審信息之日起5日內完成對拍賣標的物信息的審核(包括確認拍賣標的權利負擔、特別提示內容),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辦理:
??(1)通過審核的,執行局應當同時明確已知的優先購買權人并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進行確認、登記;
??(2)信息存疑未通過審核的,網拍辦、執行局予以退回網拍輔助機構,網拍輔助機構應當重新查明拍賣標的物情況并在退回之日起5日內上報。
??7.網拍辦應當在執行局通過拍賣標的物信息審核之日起3日內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確認網拍輔助機構前期工作完成。
??三、啟動網絡司法拍賣
??8.網拍辦應當在確認網拍輔助機構前期工作完成之日起2日內確定拍賣時間、通知網拍輔助機構以EMS郵政快遞方式向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送達網絡拍賣事項;網拍輔助機構應當在接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報告送達結果。
??9.網拍辦應當在收到網拍輔助機構報告送達結果之日起3日內完成拍賣公告制作、通過最高法院網拍平臺上傳發布拍賣信息,并通知網拍輔助機構張貼公告、進行媒體刊登。網拍輔助機構應當在接到法院通知之日起5日內或法院要求的期限內完成。
??10.拍賣公告期間,競買人向法院申請聯合競買和代理競買的,網拍辦應當接待辦理,并在辦理確認手續之日起1日內將代理競買相關信息錄入最高法院網拍平臺。
??11.拍賣公告期間,符合免交保證金或部分免交保證金條件的申請執行人、優先購買權人申請參加競買的,執行局應當接待審核,并在審核同意之日起1日內書面通知網拍辦,網拍辦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日內在最高法院網拍平臺錄入免交保證金、或部分免交保證金的申請執行人、優先購買權人的報名信息。
??四、成交確認與交付
??12.網拍成交的,網拍辦應當1日內在最高法院網拍平臺確認成交信息,并在“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收到最高法院網拍平臺反饋的拍賣成交結果之日起1日內登記確認成交信息,同時聯系網拍輔助機構通知買受人在拍賣公告確定的期限內將拍賣剩余價款交付至法院指定賬戶。
??13.執行局應當在接到拍賣剩余價款到賬通知之日起7日內辦理入賬手續并書面通知網拍辦;網拍辦應當在接到執行局確認價款到賬通知之日起1日內將尾款交納信息錄入最高法院網拍平臺,3日內將從最高法院網拍平臺下載的《成交確認書》、拍賣成交結果等網拍成交材料移交執行局。
??14.執行局應當在收到網拍辦移交的網拍成交材料之日起10日內向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協助執行單位送達過戶相關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拍賣成交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等),并在送達之日起2日內將成交過戶相關法律文書移交網拍辦;網拍辦應當在收到成交過戶相關法律文書之日起3日內通知網拍輔助機構簽收相關法律文書,并在網拍輔助機構簽收之日起1日內將財產交接信息錄入最高法院網拍平臺。
??15.網拍輔助機構應當在收到成交過戶相關法律文書之日起45日內協助辦理拍賣標的物權利轉移與交付手續,并及時將完成結果以結案報告形式書面報告網拍辦。
??五、費用結算、申請完成與歸檔
??16.拍賣標的物稅費、欠費明確由被執行人和買受人各自承擔的,網拍輔助機構在協助辦理過戶交易過程中,應當在買受人完成繳費之日起7日內向買受人收齊墊付稅費、欠費發票,審核無誤后,登記確認,并將清單和發票送交網拍辦,網拍辦應當在收到之日起2日內將網拍輔助機構確認函、清單和發票移交執行局,執行局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0日內完成退款手續。
??17.網拍辦應當在收到網拍輔助機構網拍結案報告之日起3日內將輔助工作服務費、評估費發票移交執行局。執行局應當在收到移交票據之日起10日內完成上述費用的劃撥手續。網拍輔助機構應當在收到輔助服務費之日起2日內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確認收費情況,并申請網拍輔助工作完成,網拍辦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日內確認網拍完成。
??18.網拍辦應當在確認網拍完成之日起15日內,將網拍過程中形成的網拍文書材料移交執行局,并編制材料移轉清單(一式兩份),各自簽收后留存。執行局應當在收到網拍辦移交的網拍文書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將網拍文書材料歸入執行卷宗。
??六、一拍流拍與再次拍賣
??19.一拍流拍的,網拍辦應當在流拍之日起1日內在最高法院網拍平臺錄入確認流拍信息,將流拍結果書面通知執行局,并在“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收到最高法院網拍平臺反饋的流拍信息之日起1日內登記確認流拍信息。
??20.執行局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再次拍賣、以物抵債或取消拍賣的處置決定并書面通知網拍辦,同時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提交繼續處置申請。
??21.網拍辦收到執行局作出的書面處置決定通知后,應當在1日內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審核信息,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予以辦理:
??(1)決定以物抵債或取消拍賣的,網拍辦應當在審核信息當日在最高法院網拍平臺錄入相關信息并結束拍賣流程;
??(2)決定再次拍賣的,網拍辦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日內確定再次拍賣時間、起拍價、保證金、加價幅度、尾款繳納時間等,并錄入“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通知網拍輔助機構以EMS郵政快遞方式向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送達再次網絡拍賣事項、再次查明拍賣標的物 現狀;網拍輔助機構應當在接到法院通知之日起5日內報告送達和查明結果。
??22.網拍辦應當在收到網拍輔助機構報告送達和查明結果之日起2日內完成拍賣公告制作、通過最高法院網拍平臺上傳發布拍賣信息,并通知網拍輔助機構張貼公告、進行媒體刊登。網拍輔助機構應當在接到法院通知之日起5日內或法院要求的期限內完成。
??七、二拍流拍與變賣
??23.二拍流拍的,網拍辦應當在流拍之日起1日內在最高法院網拍平臺錄入確認流拍信息,將流拍結果書面通知執行局,并在“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收到最高法院網拍平臺反饋的流拍信息之日起1日內登記確認流拍信息。
??24.執行局應當在收到網拍辦流拍通知之日起5日內詢問申請執行人或其他債權人是否接受以物抵債,并決定是否取消拍賣,同時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辦理:
??(1)申請執行人或其他債權人接受以物抵債或執行局決定應當取消拍賣的,執行局應當在確認或決定之日起2日內書面通知網拍辦,同時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提交以物抵債的繼續處置申請或取消拍賣;網拍辦應當在收到執行局處置決定之日起1日內分別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最高法院網拍平臺錄入相關信息結束拍賣程序。
??(2)申請執行人或其他債權人不接受以物抵債且執行局認為不應取消拍賣的,執行局應當在詢問完畢之日起1日內書面通知,同時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提交司法變賣的繼續處置申請。
??25.網拍辦應當在收到執行局進行網絡司法變賣通知之日起3日內確定變賣期的開始時間、變賣價、保證金、加價幅度、尾款繳納時間等,并錄入“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完成制作變賣公告、通過最高法院網拍平臺發起網絡司法變賣,并通知網拍輔助機構張貼公告、通知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網拍輔助機構應當在接到法院通知之日起5日內或法院要求的期限內完成。
??八、暫緩、中止、撤回、恢復拍賣
??26.網絡拍賣競價程序結束前,執行局決定暫緩拍賣、裁定中止拍賣,或競價程序開始十分鐘以前決定撤回拍賣的,應當立即通知網拍辦,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提交“申請暫緩、中止、撤回”信息,并在提交之日起1日內將有關法律文書送交網拍辦。
??27.網拍辦應當在收到暫緩、中止、撤回拍賣的法律文書之日起1日內審核信息,并在最高法院網拍平臺進行相應操作。情況緊急的,網拍辦應當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在最高法院網拍平臺進行相應操作,執行局應當在通知當日補交有關法律文書及補錄相關信息。
??28.網拍辦應當在“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收到最高法院網拍平臺反饋的拍賣暫緩、中止、撤回結果后1日內登記確認相關信息。
??29.暫緩、中止拍賣事由消失的,執行局應當在事由消失之日起5日內作出繼續處置決定,并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提交繼續處置申請。
??30.網拍辦應當在收到繼續處置申請之日起2日內完成審核信息,并在最高法院網拍平臺錄入相關信息,根據執行局繼續處置要求作出相應處理。
??九、悔拍
??31.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在拍賣公告確定的期限內未交納或未交齊拍賣剩余價款的,網拍辦應當在交款期限屆滿之日起1日內書面通知執行局,執行局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網拍辦處理意見。如確認悔拍的,執行局應當同時做出重新拍賣或取消拍賣的處置決定,網拍辦應當在收到執行局確認悔拍的處置決定之日起1日內分別通過“司法委托中介管理系統”、最高法院網拍平臺錄入相關信息,做出相應處理。
??32.重新拍賣的,如一拍確認悔拍的,重新發起一拍;二拍確認悔拍的,重新發起二拍;變賣悔約的,重新發起變賣。
??十、附則
??33.本意見中的“日”均為工作日。
??34.網絡司法變賣的相關工作期限,參照本意見關于網絡司法拍賣的期限規定辦理。
??35.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由高院立案庭會同執行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