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示范園區申報工作的通知
滬知局促〔2024〕18號
各區知識產權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園區:
??為落實本市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支撐重點產業強鏈增效,根據《上海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市知識產權局決定開展2024年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示范園區申報與評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園區
??1. 申報主體應為高新區、經開區及符合條件的各類園區管委會或管理公司(國家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試點園區、申報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園區的均不再申報);
??2. 園區具有鮮明的產業特征,主導產業符合本市“9+X”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導產業發展方向,主導產業工業總產值占全部工業總產值超過60%,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超過3%;
??3. 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較為扎實,建立由園區領導負責的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和跨部門協作機制,建有運行穩定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和保障經費,知識產權工作納入園區重點工作和考核體系;
??4. 知識產權工作成效明顯,知識產權資源較為充足,園區企業產出一批高價值專利和知名商標品牌,開展專利許可轉讓、專利商標質押融資、知識產權保險等運營活動較為活躍,園區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等知識產權服務體系較為健全,知識產權宣傳培訓活動常態化;
??5. 知識產權保護環境良好,近三年園區屬地企業未發生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二)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園區
??1. 申報主體應為考核驗收合格的原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管委會或管理公司(國家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試點園區不再申報);
??2. 園區具有鮮明的產業特征,主導產業符合本市“9+X”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導產業發展方向,主導產業工業總產值占全部工業總產值比重超過70%,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超過5%;
??3. 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扎實,建立由園區主要領導負責的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和跨部門協作機制,建有運行穩定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和保障經費,知識產權工作納入園區重點工作和考核體系;
??4. 知識產權工作成效顯著,知識產權資源充足,園區企業產出一批高價值專利和知名商標品牌,開展專利許可轉讓、專利商標質押融資、知識產權保險等運營活動活躍,園區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等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健全,知識產權宣傳培訓活動常態化;
??5. 知識產權保護環境良好,近五年園區屬地企業未發生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二、工作任務
??1. 優化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強化園區知識產權領導機制建設,建立健全專利導航決策機制,完善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以轉化運用為導向優化知識產權扶持政策。加強知識產權聯絡員隊伍建設,形成知識產權數據統計、監測和分析體系,建立企業知識產權檔案,推進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宣貫工作。
??2. 提高知識產權創造質量。推廣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從技術、法律、市場、經濟、戰略等五個價值維度,培育產出一批國內外高價值專利及專利組合,高價值發明專利授權量和PCT專利申請量持續增長。建立健全知名商標品牌培育機制,打造園區特色品牌。
??3. 構建知識產權運營生態。集聚知識產權運營要素,對接國家知識產權運營(上海)國際服務平臺、上海技術交易所等工作載體,開展知識產權供需對接活動,大力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引導園區企業開展專利產品備案,高水平推進質押融資、許可轉讓、保險等知識產權運營工作。
??4. 維護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會同行政、司法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協同快速維權機制,構建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解工作體系,支持園區企業商標納入上海市重點商標保護名錄。
??5. 提升知識產權服務能級。統籌知識產權服務資源,建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加強知識產權復合型人才培養,提高知識產權服務專業化水平。發揮各級知識產權政策集成效應,加強政策宣講和指導服務,培育一批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帶動提升區域發展能級和核心競爭力。
??三、申報程序
??1.自主申報。各申報單位于6月14日前向所在區知識產權局(臨港新片區交至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提交申報材料(紙件一式兩份,電子版一式一份),包括申報書(見附件1)及主要指標證明材料。
??2.審核推薦。各區知識產權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嚴格按照申報條件遴選確定推薦對象,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于6月18日前將推薦名單和申報材料(紙件和電子版各一式一份)報送我局。
??3.項目評定。材料受理后,我局將組織專家評審,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公示無異議后,確定項目承擔單位,并發文公布。
??四、項目數量
??2024年評定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試點園區均不超過4家。
??五、經費保障
??我局對認定的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試點園區分別給予每項不超過20萬元、15萬元的工作經費。本項目財政經費不得用于人員工資等經常性支出以及差旅費、硬件購置費等支出。
??六、管理要求
??(一)堅持誠信申報
??申報單位要認真核實申報材料,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或項目承擔資格,并將不良記錄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二)加強日常管理
??承擔單位要加強項目痕跡管理,落實臺賬制度,保存工作記錄,注意留存會議紀要、活動記錄、現場照片等相關資料。
??(三)開展項目驗收
??本項目實施期限為一年,從項目承擔單位認定文件發文之日起計算。項目期滿,我局將組織進行項目驗收,等次為不合格的,給予三個月的整改期,整改后驗收仍不合格的,取消稱號,收回已撥付的項目資金,并取消三年內再次申報的資格。
??請各申報單位對照項目標準進行自我評估后再予以申報,各區知識產權局做好組織動員和申報推薦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示范園區申報書
??2.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示范園區申報參考評價指標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2024年5月31日
??聯系人: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 張燕山
??地址:浦東南路3500號2號樓706室
??電話:23170420 郵箱:zys82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