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中托管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滬知局辦〔2024〕39號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知識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和《關于加快上海高水平知識產權人才高地的實施意見(2023-2025年)》要求,加快推進上海高水平知識產權人才高地建設,根據《上海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市知識產權局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中托管項目申報與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本項目以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人才需求為牽引,以優化知識產權人才發展環境為目的,支持具備相關基礎和能力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工作機制,優選師資力量,強化基礎保障,為中小企業培養一批高素質專業化知識產權人才,更好支撐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
??(二)績效目標
??本項目聚焦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人才培育主線,堅持目標導向,實行績效管理(指標及要求見附件1),支持項目單位開展知識產權專業培訓。相關單位應面向中小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知識產權實務人員等開展分級分類培訓,累計不少于100人次,切實提高相關知識產權人才素質能力,推動提升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主體為開展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人才培訓項目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
??2. 工作基礎扎實。申報單位應具備開展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人才培訓項目的基礎條件,具有一定的師資儲備和成熟的培訓課程設計,可根據中小企業需求開展定制化業務培訓。
??3. 培訓成效明顯。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或協作開展知識產權人才培訓的經驗,開展過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優先考慮。
??4. 已承擔知識產權集中托管項目的單位自立項起三年內不再申報。
??三、申報程序
??1. 自主申報。申報單位填寫《上海市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中托管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于9月20日前向市知識產權局提交申報材料(紙件和電子版各一式一份),包括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嚴禁申報材料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或項目承擔資格,并將不良記錄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2. 項目評定。材料受理后,我局將組織專家評審,經局領導核準、公示無異議后,確定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實施協議,明確工作任務、實施方案、績效目標和資金安排,并給予項目經費支持。
??四、項目數量
??2024年評定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中托管項目不超過5項。
??五、經費保障
??我局對經評定合格的項目承接單位,給予每項不超過10萬元的資金資助。財政經費應按照市財政局印發的《上海市市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有關標準執行,不得用于人員工資等經常性支出以及差旅費、硬件購置費等支出。
??六、項目管理要求
??(一)加強日常管理
??承擔單位要加強項目痕跡管理,落實臺賬制度,留存項目相關工作記錄,注重挖掘優秀事例,形成典型做法和成功經驗總結材料。
??(二)開展項目驗收
??本項目實施期限為一年,從項目認定文件發文之日起計算。項目期滿,我局將組織進行項目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給予三個月的整改期,整改后驗收仍不合格的,收回已撥付的項目資金,并取消三年內申報上海市知識產權局項目的資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項目績效目標表
??2.項目申報書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2024年8月26日
??聯系人: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楊聆韻
??電話:021-23110855
??郵箱:lyyang@zscqj.shanghai.gov.cn
??地址: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00號1號樓4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