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本市商務領域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開展信用監管試點的通知
滬商秩序〔2022〕303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上海市社會信用條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本市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意見》(滬府辦規〔2020〕9號)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以下簡稱“單用途卡”)行業實際,將對本市商務領域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開展信用監管。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
加強商務領域單用途卡行業信用監管,推動行業自律,倡導經營者合規發卡、誠信經營,是規范單用途預付卡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營造公平競爭、誠信守法市場環境的基本需要和重要保障。商務領域單用途卡發卡主體要牢固樹立“誠信經營、守信服務”的理念,把守信踐諾經營作為立身之本,把信用評價作為提升行業能級的重要抓手。
二、統一信用評價
為完善本市單用途卡商務信用等級評價體系,拓展單用途卡商務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級評定的覆蓋范圍,根據《商務信用評價方法 第2部分:單用途預付卡發卡企業》(DB 31/T 1103.2—2018)(詳見附件,以下簡稱《信用評價》),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對本市商務領域內的發卡經營者(個體工商戶參照適用)開展信用評價。
三、加強信息歸集
市、區商務主管部門依托“兩網建設”歸集發卡經營者的公共信用信息,并會同單用途卡行業組織歸集發卡經營者的市場信用信息,作為對發卡經營者開展單用途卡商務信用等級評定的基礎。有關信息包括:經營資質信息、監管處罰信息(如單用途卡相關行政處罰、其他行政處罰、司法負面記錄等)、履約責任信息、經營者形象信息、基本信用信息、資金存管信息、信息申報信息、消費者評價信息、消費者投訴建議處理信息等。
四、開展信用評定
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單用途卡行業組織,對發卡經營者聯合開展單用途卡商務信用等級評定。發卡經營者單用途卡商務信用等級評定由高到低分為A、B、C、D四個等級。
五、公開評價結果
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通過協同監管平臺門戶網站、隨申辦APP、上海商務及單用途卡行業組織公眾號等,向社會公布單用途卡商務信用等級,同時向教育、體育、交通、文化旅游等行業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司法部門進行通報。
六、實施分類監管
對單用途卡商務信用等級評定為A、B的發卡經營者,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可視情況采取降低抽查比例和檢查頻次等措施,充分發揮激勵導向作用。對單用途卡商務信用等級為C的經營者,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應提高抽查比例和檢查頻次,督促發卡經營者提升信用評級。對單用途卡商務信用等級為D的經營者,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采取聯合懲戒等措施。
七、開展聯合獎懲
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司法部門、金融監管部門,通過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跨領域的聯合激勵與懲戒機制,積極營造市場主體“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良好信用生態。
八、開展信用修復
為引導和鼓勵相關發卡經營者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營造行業優良信用環境,除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以及特定嚴重失信行為外,經營者在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后,可依法獲得信用修復。
九、健全信用檔案
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應強化歸檔意識,做到應收盡收,妥善保管。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自查,建立信用監管工作檔案,做好材料的查漏補缺工作,確保檔案的完整性和實用性。
十、加強監督管理
市商務委定期通過召開工作例會等方式加強督促指導,適時開展業務檢查,設立投訴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違法違規采集信息和評定信用的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商務信用評價方法 第2部分:單用途預付卡發卡企業》(DB 31/T 1103.2—2018)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