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商自貿〔2023〕132號
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新評估體系,落實海關總署《2023年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部署動員會會議紀要》(署辦岸發〔2023〕2號)和《上海市加強集成創新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滬府辦規〔2023〕1號),更大力度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口岸營商環境,市商務委、上海海關、市交通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市財政局、上海海事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等單位共同制定了《上海口岸2023年深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改革若干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海關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海事局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
??2023年6月13日
上海口岸2023年深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改革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新評估體系,落實海關總署《2023年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部署動員會會議紀要》(署辦岸發〔2023〕2號)和《上海市加強集成創新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滬府辦規〔2023〕1號),更大力度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口岸營商環境,現就上海口岸2023年深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改革提出如下措施。
??一、進一步提升跨境通關物流鏈供應鏈安全暢通水平
??1.進一步壓縮口岸整體通關時間。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對上海口岸進口貨物通關物流全流程進行全景掃描,厘清負責主體和對應環節。依托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和上海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加強相關單位系統、數據對接,構建覆蓋全環節全流程作業時間監測體系。推廣無陪同查驗作業改革,推動上海口岸查驗無陪同比例達到70%以上。進一步壓縮海運單證流轉時間,鼓勵船公司和港口企業等在更大范圍開展基于區塊鏈等技術的無紙化放貨。提升航空口岸全鏈條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貨站、進出口貨物查驗中心等項目建設,推進航空口岸查驗委托單線上辦理。持續深化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作業模式試點。在浦東國際機場探索試點機坪“直裝”“直提”創新模式。(市商務委、市交通委、上海海關、上港集團、機場集團、東航物流、中遠海運集運)
??2.進一步創新海關監管模式。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商品,在口岸實施“檢查放行+風險監測”模式。擴大實施進口商品第三方采信檢驗模式,允許企業自行委托采信機構實施檢驗,海關依法采信檢驗結果。探索優化進口化妝品整改模式,在企業信用承諾及樣張審核的基礎上,采取合格評定與遠程視頻驗核相結合的方式簡化作業流程。(上海海關)
??3.提升出口退稅便利度。推動出口退稅證明電子化開具和使用,實現全流程無紙化。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速度,對出口退稅分類管理類別為一類、二類的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免)稅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內。(市稅務局、上海海關、市商務委)
??4.進一步提升集疏運綜合服務。推進上海國際集裝箱運輸服務平臺(集運MaaS)建設。結合本市海鐵聯運發展實際,鼓勵市場主體參與“一次委托、一次付費、一單到底”海鐵聯運全程管控服務試點,積極推動打造“航港站一體化、高效智慧標準協同”多式聯運創新模式。積極拓展海鐵聯運市場,建立和完善內陸地區對接上海港的海鐵聯運通道。鼓勵港口與鐵路、航運等企業加強合作,統籌布局集裝箱還箱點,減少空箱調運時間和費用。加強江海聯運、河海聯運航線對接,穩步提升水水中轉比例。(市交通委、市商務委、上海海事局、上港集團、中鐵上海局集團)
??5.深化長三角通關一體化改革。充分發揮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合作機制,推進上海港“同港化”和內陸集裝箱樞紐業務模式創新,擴大“聯動接卸”模式對接港口范圍,實行一次查驗、一次放行。進一步擴大進口轉關“離港確認”模式應用范圍。(上海海關、市交通委、市商務委、上港集團)
??6.促進中歐班列提質增量。完善中歐班列口岸查驗配套設施建設。在繼續推進穩定運行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中歐班列停靠站點和開行頻次。深化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中歐班列“一站式”服務平臺建設,推進與海關、鐵路等數據對接,為相關貿易、代理、物流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閔行區、市商務委、市交通委、上海海關、中鐵上海局集團、東方國際集團)
??7.推進內外貿貨物同船運輸改革試點。積極爭取國家部委支持,在保證有效監管的前提下,支持上海港試點實施關港智慧管控改革,探索實現海關監管貨物和非海關監管貨物同步作業,保障內外貿貨物同船運輸發展,服務“雙循環”發展新格局。(市交通委、上海海關、市商務委、上港集團)
??8.推進洋山港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試點。優化沿海捎帶監管流程,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國際班輪公司開展沿海捎帶業務試點,進一步提升業務規模,更好發揮政策效應。(市交通委、上海海關、市商務委)
??二、進一步深化“智慧口岸”建設和口岸數字化轉型
??9.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推進通關物流相關信息共享。鼓勵水運、鐵路、航空、公路口岸等相關單位與“單一窗口”共享貨物進出場站、作業流轉等物流節點信息,為企業提供預約查驗、調箱申請、送檢查詢等全程“一站式”信息服務。加大《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與國內監管機構的信息聯通。推廣電子“集裝箱裝運危險貨物裝箱證明書”應用。(市商務委、市交通委、上海海關、上海海事局、中鐵上海局集團、上港集團)
??10.推動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臺試點。依托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推動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臺試點,促進航空貨運各環節數據信息交互聯通,提高航空貨物機坪裝卸、理貨、集疏運等各環節作業時效。(市商務委、市交通委、上海海關、機場集團、東航物流)
??11.打造一批口岸數字化應用重點項目。依托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打造集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多種新技術為基礎的智慧口岸大數據底座。推進海關口岸通關智能化查驗、海事進出港船舶大數據共享與智能應用等建設,傳統集裝箱碼頭自動化改造、空運通平臺等口岸重點應用場景建設。探索基于電子口岸的跨境商品溯源、跨境電子發票傳輸、電子提單、離岸貿易等區塊鏈解決方案和應用場景。(市商務委、市交通委、上海海關、上海海事局、上港集團、機場集團、市稅務局)
??12.深化跨境通關物流服務。推進中新“單一窗口”互聯互通聯盟鏈試點工作,促進國際貿易便利與安全。試點與新加坡等開展合作,針對雙、多邊的跨境通關服務應用場景,形成“一次申報,雙邊通關”的“一站式跨境通關解決方案”。(市商務委、上海海關)
??三、進一步支持外貿產業升級和新業態健康持續發展
??13.推進對外貿易綠色低碳發展。支持企業開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綠色低碳貿易,推進低碳綠色供應鏈建設,依托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為長三角區域國際貿易、航運和物流企業提供碳足跡追蹤和碳排放測算,助企優化國際貿易運輸組織、網絡設計等環節。探索發展綠色金融,研究為出口企業綠色轉型和管理氣候相關風險提供支持。鼓勵商協會等行業組織制訂外貿產品綠色低碳標準,開展重點行業企業培訓,增強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意識和能力。(市商務委、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委、市金融局、市市場監管局)
??14.推動跨境電商創新發展。支持外貿企業通過跨境電商拓展銷售渠道、培育自主品牌。積極爭取國家部委支持,推進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跨關區退貨措施試點。探索跨境電商出口前置倉監管創新,優化完善跨境電商出口貨物拼箱作業模式,推廣出口拼箱貨物“先查驗、后裝運”。鼓勵企業設立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退貨中心倉。支持出口商品與退貨復出口商品“合包”運輸到境外,確保出口跨境電商“出得去、退得回、通得快”。搭建海外倉綜合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信息發布、供需對接、數據歸集等服務,促進跨境電商海外倉規范健康發展。(市商務委、上海海關、市稅務局)
??15.深化生物醫藥企業(研發機構)進口研發用物品“白名單”制度。根據試點進程和企業需求對“白名單”實施動態調整,納入“白名單”的物品進口無需辦理《進口藥品通關單》。(市商務委、上海海關、市藥監局、市科創辦)
??16.進一步提升保稅維修業務發展水平。支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維修目錄開展“兩頭在外”保稅維修業務。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企業開展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符合環保要求的保稅維修業務。(市商務委、上海海關、市生態環境局)
??四、進一步規范和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費用
??17.規范口岸收費行為。嚴格執行運價備案制度,引導船公司合理調整收費結構。進一步規范包括口岸收費在內的進出口各中間環節收費行為,積極引導港口、機場、貨站、堆場等各服務收費環節手續全面電子化。完善洗修箱線上管理系統,促進洗修箱“服務留痕、收費透明”。(市交通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上港集團)
??18.優化口岸收費公示制度。持續推廣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口岸收費及服務信息發布系統,引導口岸收費主體通過“單一窗口”及時公示收費標準、服務項目等信息并動態更新。建設“單一窗口”移動版收費查詢功能,便利用戶隨時隨地查詢比價。擴大船公司主要航線THC、文件費一站式公示范圍。(市商務委、市交通委、上海航交所)
??19.持續加強進出口環節收費價格監督檢查。督促口岸收費企業主動公開收費目錄,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收費目錄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強化口岸收費監督檢查,暢通舉報渠道,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未落實優惠減免政策等違法違規收費行為。(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委、市發改委、市商務委)
??五、進一步提升外貿市場主體獲得感和滿意度
??20.提升貿易流程可預期性。在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設立貿易政策專欄,集中發布國際貿易相關政策法規,便利企業查詢。公布通關流程,推進通關流程可視化查詢,實現海關、海事等部門口岸通關狀態查詢和通關流程全程可視化。細化公開港口、機場場站作業時限及流程,在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和口岸經營服務單位業務現場公布。推動空運貨棧、分撥倉庫公布服務時間,鼓勵提供7×24小時服務。(市商務委、上海海關、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上港集團、機場集團、東航物流)
??21.進一步提升跨境貿易專業服務機構、行業組織及專業服務平臺的服務能力。鼓勵貨代、船代、無船承運人、報關等物流服務企業拓寬經營范圍,完善優化網絡布局,加快構建數字化服務能力,拓展國內外業務,提升物流供應鏈服務能力。充分發揮貨代、船代、無船承運人、報關等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進一步規范行業企業發展。加強集裝箱艙位交易平臺市場推廣,做大平臺業務規模。優化中國民用海圖服務平臺,為船舶跨境運輸提供基礎航海圖書資料和海圖數據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交通委、上海海關、東海航海保障中心)
??22.進一步完善惠企服務和協調溝通機制。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政府門戶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及時宣傳惠企政策措施,提高企業參與度,提升企業獲得感滿意度。做強RCEP企業服務咨詢站,加強惠企培訓咨詢,助力企業用好《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推廣深化“技術性貿易措施服務企業直通車”平臺應用,進一步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幫扶企業應對力度。建立健全口岸營商環境“問題清零”機制,加強與行業協會商會常態化溝通,完善企業反饋意見與協調解決渠道,及時推動解決企業反饋的問題。發揮貿易促進機構作用,加大外貿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開拓市場服務保障,做好信息咨詢、企業對接、商事法律等服務,及時發布相關國別風險信息和重點市場信息。(市商務委、上海海關、市貿促會、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
??23.加大海關認證企業培育和服務力度。加強“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制度宣傳培訓,優化企業協調員機制,幫助引導跨境電商平臺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中小微企業等更多市場主體申請并成為高級認證企業。落實好AEO互認便利和海關守信激勵等措施,試點在浦東新區、閔行區與海關創新聯合激勵措施。探索集團式、產業鏈供應鏈式的海關信用培育認證模式,將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優先納入海關信用培育重點企業名單,優先培育、優先認證,成為高級認證企業后享受AEO通關便利。(上海海關、市商務委、浦東新區、閔行區)
??24.持續加強外貿企業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機構對暫時受困的外貿企業給予延期付息和無還本續貸支持。推動銀行機構針對外貿企業業務特點,提供本外幣一體化金融綜合服務。創新銀行貿易信用結算工具服務,鼓勵銀行機構提供背對背信用證等信用支持免(減)保證金結算服務,減少貿易鏈上企業結算資金占用。鼓勵銀行機構充分運用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增信功能,創新推出更多貿易融資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汽車、大型成套設備等重點進出口產品支持力度。(人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市商務委、市金融局)
??25.進一步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支持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持續擴大投保覆蓋面,加大出運前訂單被取消風險保障力度,全年支持外貿企業數不低于1萬家,承保規模不低于500億美元,限額滿足率不低于90%。繼續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外貿企業投保信用保險予以支持。支持企業用足用好中小開政策了解買家信息、開發海外市場、提升風控能力。鼓勵銀行、擔保等金融機構加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合作力度,升級“擔保+信保+銀行”融資模式,推出信保融資白名單,并持續優化線上融資服務功能。(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上海銀保監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商務委)
??26.優化對中小微外貿企業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機構對中小微外貿企業收匯、新開戶及開具出口信用證等國際貿易業務給予手續費減免。支持銀行機構優化客戶分層管理機制,將更多有需求的中小微外貿企業納入跨境人民幣便利化試點范圍。支持金融機構進一步出臺面向中小外貿企業通過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在線申請進出口業務相關優惠信貸及貿易融資產品。(人行上海總部、市商務委、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上海銀保監局、市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