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商口岸〔2023〕63號
為優化上海跨境貿易營商環境,提升水運口岸通關物流效率,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在上海水運口岸推廣使用電子“集裝箱裝運危險貨物裝箱證明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上海水運口岸電子“集裝箱裝運危險貨物裝箱證明書”(以下簡稱“裝箱證明書”)基于現有業務流程,將“EDI電子裝箱證明書發送系統”上的電子數據通過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以下簡稱“單一窗口”)生成格式化PDF文件,并通過數據接口方式同步至相關船代(貨代)。經格式化生成的電子“裝箱證明書”以防偽驗證二維碼替代單位公章及裝箱檢查員簽名,與“紙質裝箱證明書”具有同等效力。
??二、上海水運口岸電子“集裝箱裝運危險貨物裝箱證明書”由“單一窗口”進行開發、運營和維護。上海水運口岸電子“集裝箱裝運危險貨物裝箱證明書”系統平臺數據接口等技術性事宜,詳見“單一窗口”網站(sh.singlewindow.cn)操作指南。
??特此公告。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海事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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