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學工業區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的通知
滬化管〔2023〕50號
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
??按照國家和本市關于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管理規定,為了進一步加強上海化學工業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化工區管委會”)政府采購活動內控管理,完善政府采購業務流程,結合化工區實際,具體通知如下。
??一、規范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管理
??(一)盡早啟動政府采購項目報批。嚴格執行《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標準》相關要求,集中采購目錄內和限額標準以上的分散采購項目屬于政府采購項目。各項目單位應提前啟動項目報批等前期工作,應按“先有預算后采購,無計劃不采購”的要求,合理預留政府采購活動法定時間,確保項目能按計劃組織實施。
??(二)做好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每年9月,各項目單位在編報次年預算時,應同步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做到應編盡編。經常性項目和重點項目可編制“提前實施采購項目預算”,報經市財政局同意后,在財政預算年度批復前實施采購程序。
??預算執行中新增的政府采購項目或沒有同步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的項目,項目單位應在項目審批同意后及時提交《政府采購預算申請表》(見附件1)報計財處或公共事務中心財務人員,由其在財政業務處理平臺中按程序辦理預算調整或編報政府采購預算,獲批后方可實施。
??(三)預留中小企業采購份額。各項目單位應按《上海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滬財發〔2022〕1號)相關要求,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項目應預留采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并在政府采購預算中單獨列示預留措施。對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的,提供理由說明報化工區管委會備查。
??(四)履行采購意向公開責任。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的工作通知》相關要求,除電子集市采購外的所有政府采購項目,均應公開采購意向,切實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采購意向公開由預算單位定期或不定期公開,采購意向公開時間應當盡量提前,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
??(五)合理確定政府采購計劃。各項目單位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年度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準確選擇相應的采購組織形式和采購方式執行采購。
??未達到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由采購人依法自行選擇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在公開招標限額標準以上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若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須經市財政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優化政府采購審批(核)事項
??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市級政府采購審批(核)工作的通知》(滬財采〔2020〕28號)相關要求,下列事項報市財政局審批(核)通過后實施。
??(一)由化工區管委會正式行文報財政審批事項
??1.進口產品采購前置審核。需先組織專家論證,將專家論證意見作為報送材料。
??2.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類項目,因法定特殊原因申請采用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應提供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打印的帶數字簽章的單一來源公示無異議頁面及專業人員論證意見等材料。
??3.公開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時投標人不足3家,或者評標過程中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不足3家,申請采用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
??4.預算單位因特殊原因無法通過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進行采購,申請退出電子采購。
??5.集中采購變更為分散采購。
??6.退出政府采購。
??相關程序:管委會機關作為采購人的項目,由機關處室起草申請報告,經計財處會簽后報委領導審批。公共事務中心作為采購人的項目,由其按要求提交申請報告,報管委會審批。管委會同意后的事項,由計財處負責報送市財政局審批。
??(二)可以網上辦理的事項
??每年均需完成的相同的經常性服務類項目,可以采用“延長項目采購年限”方式(一招三年)。由項目單位提交申請報告,經管委會審核同意后,由采購人直接在財政業務處理平臺網上辦理財政審批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采購方式根據三年的總金額確定。第一年應依法組織政府采購活動;后續年度直接使用采購結果,在財政業務處理平臺關聯第一年預算后,直接在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委托,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
??三、嚴格政府采購活動程序
??(一)依法委托采購項目。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項目可以自主選擇采購代理機構采購。各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辦理政府采購事宜的,應當查詢其信用記錄,優先選擇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采購代理機構,并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二)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規定,各項目單位對采購需求管理負有主體責任,應對采購需求和采購實施計劃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負責。
??(三)按規定實施電子采購。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購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通過本市政府采購平臺(即上海政府采購網)發布采購公告、提供采購文件、抽取評審專家,組織實施電子政府采購。
??(四)依法公開政府采購信息。采購人應當嚴格依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有關事項的通知》(滬財發〔2020〕13號)有關規定,積極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重點規范和完善單一來源方式公示、采購意向及采購結果公開。
??(五)規范組織開展評審活動。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2〕69號)相關規定,采購人委派代表參加評審委員會的,應當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授權函。采購人代表不得干預或者影響正常評審工作,不得修改或細化采購文件確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
??四、加強政府采購合同和檔案管理
??(一)規范簽訂采購合同。采購人應會同項目單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合同。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招標文件確定的事項和中標人投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
??(二)嚴格合同履約驗收。各項目單位應當加強對供應商的履約管理,及時組織對采購項目的驗收,并出具驗收意見。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或行業專家參加驗收工作。專家意見作為驗收資料一并歸檔。
??(三)加強合同付款審核。各項目單位應當按照采購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采購資金。申請資金時應提供但不限于:項目審批文件、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驗收報告等相關材料。
??(四)加強采購檔案管理。采購人和項目單位應當對政府采購項目建立真實完整的采購檔案并妥善保存,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自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采購文件,可以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
??五、強化專題培訓和監督管理
??(一)組織專題培訓和警示教育。管委會每年采用專題培訓等方式開展政府采購實務培訓,重點解讀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和政府采購業務工作常見問題等。對擔任政府采購相關工作崗位的人員,各項目單位應當將廉政風險警示教育作為任前培訓內容。
??(二)實施項目年度備案和監督。每年度末,采購人應將當年政府采購項目實施情況報管委會計財處備案。政府采購項目執行情況將納入管委會財務監督和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檢查結果作為各單位年度績效考核依據之一。
??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