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調整本區征地養老人員生活費發放標準的通知
彭浦鎮、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4年調整本市征地養老人員生活費標準的通知》(滬人社規〔2024〕12號),經區政府同意,現就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本區征地養老人員生活費標準的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本區征地養老人員生活費發放調整標準
??1.征地養老人員基本生活費每人每月增加76元。
??2.按本人2023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生活費為基數,每月增加1%(增加額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3.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人員,按下述辦法增加生活費: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1949年至1953年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1944年至1948年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1943年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4.按先進檔后調整的原則進行調整。即2023年男到達65周歲(1958年出生)、女到達60周歲(1963年出生)和2023年到達70周歲(1953年出生)、75周歲(1948年出生)、80周歲(1943年出生)的征地養老人員的生活費先與原高一個檔次人員的生活費取平,再調整生活費。
??生活費調整所需費用按原渠道列支。
??二、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上海市靜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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