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推進本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創新監管方式,有效懲戒失信行為,根據《上海市信用條例》《上海市城管執法案件信息歸集管理規定》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市、區信用建設工作要求,以加強信用監管為著力點,以服務國家戰略、服務政府治理、服務市場主體、服務群眾辦事為主要目標,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為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提供助力。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我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以下簡稱城管執法)領域信用監管機制,完善信用監管規則和標準,實現分類監管、動態監管、精準監管,建立覆蓋事前、事中、事后全環節監管的新型監管機制,持續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失信等級認定
??城管執法領域案件信息主體(城管執法案件信息中涉及的當事人,以下簡稱“信息主體”)的失信等級,按照城管執法案件信息的行為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不同,分為輕微、較嚴重、特定嚴重三個失信等級。
??城管執法案件信息失信等級標準:
??(一)輕微失信等級標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輕微失信案件信息:
??1.單次罰沒款金額5萬元以下;
??2.1年內受到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2次以上;
??3.阻礙城管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4.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輕微失信信息。
??(二)較嚴重失信等級標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嚴重失信案件信息:
??1.單次罰沒款金額5萬元以上;
??2.1年內受到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5次以上;
??3.對罰款、沒收的行政處罰或者責令限期拆除、責令改正、責令恢復原狀等行政決定,拒不履行或者逾期不履行;
??4.阻礙城管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造成嚴重后果;
??5.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較嚴重失信信息。
??(三)特定嚴重失信等級標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定嚴重失信案件信息:
??1.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
??2.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特定嚴重失信信息。
??四、分級分類信用監管
??(一)誠信守法告知
??本區城管執法部門對輕微失信行為,應當采取口頭信用提醒或書面信用提醒方式告知當事人;對于較嚴重失信行為,應當采取書面信用提醒或誠信約談等方式告知當事人。采取書面信用提醒方式的,應當將失信信息書面通知當事人,提醒其糾正和規范相關行為。采取約談方式的,對社會法人,應當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對自然人應當約談其本人。約談內容包括指出失信行為,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督促其嚴格自律、誠信守法。信用提醒和誠信約談應當登記,詳細記載提醒和約談的對象、時間、方式及內容,按月報送區局留存;對于特定嚴重失信行為,除采取上述信用提醒方式外,應將其列入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名單,結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按照年度隨機抽查任務要求,積極開展專項抽查和聯合抽查工作。
??(二)分級分類檢查
??信息主體為社會法人、個體工商戶的,按照失信等級標準開展分級分類執法檢查。
??1.執法檢查頻次
??依據信息主體的失信等級,城管執法部門有針對性地開展執法檢查,具體頻次如下:
??(1)信息主體為輕微失信的,每兩個月至少檢查1次。
??(2)信息主體為較嚴重失信的,每月至少檢查1次。
??(3)信息主體為特定嚴重失信的,每兩周至少檢查1次。結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按照年度隨機抽查任務要求,積極開展專項抽查和聯合抽查工作。
??2.執法檢查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 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上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上海市建筑垃圾處理管理規定》《上海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重點聚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市容環境、生活垃圾分類、違法搭建等事項,開展執法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及時采取教育勸阻、責令改正、簡易程序案件當場處罰、普通程序案件立案查處等措施,查處情況與信息主體的信用等級關聯。
??五、事后環節信用監管
??(一)建立常態化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嚴格按照《上海市城管執法案件信息歸集管理規定》的規定,開展案件信息歸集報送工作。在行政處罰信息形成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上網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完善信用修復處理機制
??歸集至國家“雙公示”平臺公示期限已滿3個月并已履罰的輕微失信信息、已滿6個月并已履罰的較嚴重失信信息,信息主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申請信用修復:
??1.信息主體通過“一網通辦”“信用中國(上海)”網站或向市信用平臺等線上直接向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申請信用修復。市局按照《上海市城管執法案件信息歸集管理規定》的規定,自收到市信用中心通知起2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完備性審查,決定是否受理。根據《上海市城管執法案件信息歸集管理規定》的規定,市局自受理修復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認定,并向市信用中心出具信用修復意見。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結的,可適當延長最多不超過3個工作日,并告知信息主體。
??2.信息主體向作出行政決定的城管執法部門線下申請信用修復。受理單位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完備性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并報區局。區局完成預審決定受理的,報市局審核認定。根據《上海市城管執法案件信息歸集管理規定》的規定,市局經審核認定后向市信用中心出具信用修復意見,并反饋區局;受理單位自受理信用修復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修復意見告知信息主體。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結的,可適當延長最多不超過3個工作日,并告知信息主體。
??市局自出具同意修復意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撤下官網相關行政處罰公示信息。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職責分工
??法制科:牽頭開展本區城管執法領域信用建設相關工作。負責信用主體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向相關實施檢查單位、執法監督部門的分發;信用修復材料的審核、報送;指導各中隊對信息主體失信等級的認定、定期匯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工作的開展情況;落實市、區相關部門交辦的信用建設工作。
??勤務科:根據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方案,制定執法檢查勤務模式,對高頻次違法事項制定專項檢查和整治方案。
??執法監督科:對重點監督檢查對象積極開展專項抽查和聯合抽查工作,并結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按照年度隨機抽查任務要求,對中隊分級分類監管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執法督察。
??辦公室:開展城市管理領域誠信守法宣傳工作,依托微信公眾號,市、區相關宣傳平臺,宣傳本區城市管理領域信用監管典型案例及工作成效。
??各城管執法中隊:做好信息相對人的失信等級認定,建立失信等級名冊,開展誠信守法宣傳教育,按要求落實分級分類執法檢查,做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工作記錄,并定期報送區局。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部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市、區部署的一項重要工作,區局各部門、各鄉鎮中隊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結合工作實際,精心組織,積極開展,認真落實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務。
??(二)完善制度,專人跟進。區局各部門、各鄉鎮中隊要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工作制度、規范化、常態化;要明確分工,由專人跟進,切實把工作落到實處。
??(三)嚴格考核,確保變效。區局各部門、各鄉鎮中隊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積極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加強檢查和監督,確保工作實效,同時做好資料收集和整理,迎接社會信用建設相關考核。
??上海市崇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