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發《上海市奉賢區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奉賢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為加強本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的基礎性作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本市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意見》(滬府辦規〔2020〕9號),現提出本區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遵循法治軌道,以加強信用監管為著力點,創新監管方式,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依法依規。所有信用措施的運用包括納入信用記錄、列入“黑名單”、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等應以黨中央、國務院文件,或者國家層面和地方法律法規為依據。
??2、分級分類。根據不同企業的不同信用狀況實施差別化監管措施。對于信用狀況好、風險小的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對于信用狀況一般的市場主體,則執行常規的抽查比例和頻次;對于存在失信行為、風險高的市場主體,則增加抽查比例和監管頻次。
??3、協同共治。強化市場監管、行業監管部門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作用,為公眾監督創造有利條件,整合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協同共治體系。
??(三)主要目標
??到2021年底,在市場監管、社會服務、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司法鑒定、文化執法等重點領域信用監管體系基本建立,分類監管、動態監管、精準監管,信用監管水平明顯提高。
??到2023年底,信用監管體系全面建立,信用監管領域全面覆蓋,信用監管服務水平明顯提升,成為政府管理和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途徑和方式。
??二、完善事前信用承諾
??(四)全面推行政府服務信用承諾制。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促進減證便民利企。各部門要建立申請人、被審批人誠信檔案,因違反承諾被記入誠信檔案的,將相關失信信息歸集至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申請人、被審批人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政務辦、區發展改革委、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別負責)
??(五)拓展市場經營信用承諾類型。擴大各類市場主體信用承諾覆蓋面,推動實施自主公示型、行業自律型承諾。推行信用修復承諾,引導失信主體積極整改并做出守信承諾。信用承諾信息在“信用奉賢”網站上公示。(責任單位: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投促辦、區國資委、各街鎮、海灣旅游區、頭橋集團)
??(六)積極推動信用產品和服務應用。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主動應用信用報告、信用評價、信用風險預警等產品服務。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專項資金扶持、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人員招錄及晉升、表彰評優、公共服務等事項中,按照相關要求開展信用信息查詢。加快推進各部門業務系統與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的對接,逐步將信用評價結果嵌入各部門日常監管和政務服務辦事流程中。深入開展“信易貸”,有效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委、區建管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務員局、區人保局、區政務辦、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別負責)
??三、加強事中信用分類監管
??(七)加強信用監管信息歸集共享。根據公共信用數據、行為、應用“三清單”,對政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規向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歸集。推動行業主管部門提升信用監管信息化水平,對養老機構、海關認證企業、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環境保護社會化服務機構、交通運輸企業、醫療衛生機構、政府采購供應商等,建立信用監管信息數據庫,提升數據歸集質量。(責任單位: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區民政局、奉賢海關、區稅務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通委、區衛生健康委、區財政局、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別負責)。
??(八)完善信用信息自愿注冊機制。依托“信用奉賢”門戶網站建設完善自愿注冊填報系統。著力推動嚴重違法失信、信息較少的企業,自愿注冊資質證照、市場經營、合同履約、社會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對信息真實性公開作出信用承諾,授權網站對相關信息進行整合、共享與應用。經驗證的自愿注冊信息可作為開展信用評價和生成信用報告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區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別負責)
??(九)健全信用監管信息公開公示機制。推動稅務、商務、司法、金融、交通運輸等各領域建立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向社會公開,并接受社會監督。對已經公開的信用信息,應明確公開期限;對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信息,發布前應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經委、區法院、區金融辦、區交通委、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別負責)
??(十)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市區聯動,依托市區兩級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依法依規整合各類信用信息,對注冊在本區的市場主體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責任單位:區聯席會議辦)
??(十一)推進行業信用評價。各行業主管部門結合行業特點和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研究制訂監管對象信用分類評價指標體系和標準。充分發揮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專業優勢,建立行業信用評價模型,開展行業信用分級分類評價,為信用監管提供更精準的依據。(責任單位: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別負責)
??(十二)全面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綜合市場主體各類信用信息,根據信用等級高低等因素,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以信用等級為依據,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對信用風險一般的市場主體,按照常規比例和頻次進行抽查;對違法失信、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責任單位: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別負責)
??四、健全事后信用監管信息應用
??(十三)完善信用獎懲對象管理機制。依據各監管環節的信用記錄,充分征求社會公眾意見,依法依規建立信用獎懲對象名單制度,規范名單認定告知、異議救濟等程序和措施。建立健全通關貿易、稅收管理、市場監管、農民工工資保障、交通運輸等領域信用獎懲對象名單的動態管理機制,并及時共享至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向社會公示。加強信用獎懲對象名單的應用成效和獎懲案例的報送。(責任單位:奉賢海關、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人保局、區交通委、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別負責)
??(十四)落實信用聯合獎懲機制。依法依規建立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限制享受政府資金資助、限制享受行政管理便利化政策、限制獲得相關榮譽稱號等懲戒措施。各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查詢使用聯合獎懲對象名單信息,做到“逢報必查”“逢辦必查”。在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養老托幼、城市運行安全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直接相關的領域,依法依規實施嚴格監管。通過“信用奉賢”網站,及時公示市場和行業紅黑名單和典型案例。(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建管委、區民政局、區應急局、區交通委、區聯席會議辦、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別負責)。
??(十五)積極穩妥推進信用修復。制訂區公共信用信息修復工作方案,建立信用修復的常態化管理機制。各部門應制訂本行業領域信用修復制度,督促失信主體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通過作出信用承諾、提交信用報告等方式,開展信用修復。修復完成后,應按照規定程序,及時停止公示其失信記錄(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別負責)。
??五、強化組織實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各委、辦、局要定期總結信用監管工作成效,將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為制度規范。區級財政要加大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扶持力度,確保信用監管所需的信息化系統建設經費、第三方信用服務經費落實到位。充分發揮聯席會議職能,各部門、街鎮在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聯席會議研究審議。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要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加強統籌協調,做好信用監管的跟蹤分析和指導評估。
??(十七)強化技術支撐。支持政府部門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依法依規與信用服務機構和大數據機構合作開發信用信息,開展風險預判預警。
??(十八)發揮社會組織自律作用。探索建立各領域社會組織行業自律聯盟,通過發布公益倡導、制定活動準則、實行聲譽評價等形式,引領和規范行業內社會組織的行為。鼓勵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建立會員單位信用記錄,制定行業守信行為、失信行為標準和激勵懲戒措施。支持行業協會開展會員企業信用承諾、信用等級評價、信用培訓、政策宣傳、誠信倡議等工作,并將誠信作為行規行約重要內容。
??(十九)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廣泛開展信用理念教育,引導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加強各單位間的學習交流,組織開展信用監管優秀案例評選。加強對基層和一線監管人員的指導和培訓。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積極宣傳信用監管措施及成效,弘揚信用文化,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特此通知。
??奉賢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