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市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上海市管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目前,《辦法》已經正式公布,將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一、為什么要制定《辦法》?
管線承擔著城市能源運輸、信息傳遞、水源供給、排澇減災等重要基礎功能,是保障城市運行的“生命線”。上海作為空間資源緊張、人口密度高的超大城市,加強管線管理,對于守牢城市運行安全底線、提升空間資源集約高效利用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在管線管理各環節中,存在綜合協調性不足、空間資源使用效率不高、數據信息不暢、“家底”更新不及時等問題,有必要通過制定一部綜合性的管線管理辦法,加強各環節的協調銜接,推動實現全生命周期管理,為全面提升管線管理能力、優化空間資源配置、提升城市安全韌性水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辦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辦法》所稱的管線,是指供水、排水、燃氣、電力、信息通信等市政公用管線和熱力、油料、化工物料等特種管線及其附屬設施,以及集中敷設相關管線的綜合管廊、合桿管道及其附屬設施。
本市行政區域內管線的規劃、建設、維護、保護以及相關的監督管理活動,適用《辦法》;本市建筑物、構筑物用地范圍內非市政公用管線管理,參照《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三、《辦法》對管線工程建設作了哪些要求?
《辦法》主要從規劃和建設兩個環節對管線工程建設作了規范。
在規劃環節:一是明確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涉及管線的詳細規劃、行業管線專項規劃、管線綜合規劃以及管線綜合設計方案的編制要求;二是明確管線規劃安排的一般要求、地下管線交叉處理的規劃要求、架空線的規劃控制要求等;三是明確管線工程建設用地與規劃許可審批要求,強化源頭管理。
在建設環節:一是明確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全市管線施工計劃,市交通部門在此基礎上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綜合掘路計劃;二是明確地下管線工程與道路工程同步建設、架空線同步入地以及臨時架空線備案與拆除等管理要求;三是對施工許可、臨時占用道路等手續辦理,地下管線的跟蹤測量與資料報送,竣工驗收和不動產登記等,作了進一步細化明確。
四、《辦法》對管線維護、保護作了哪些規定?
管線建成后的維護保護,是確保管線安全運行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辦法》一是明確管線權屬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履行日常巡查、管線維護和修復等職責;二是明確管線行業主管部門和管線權屬單位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的要求,以及管線因施工損壞時的搶修要求;三是明確管線搬遷及補償、還建規定,以及廢棄管線等的處理要求。
五、《辦法》在促進空間資源集約高效利用方面有哪些舉措?
建設綜合管廊和合桿管道是促進空間資源集約高效利用的有效舉措。《辦法》一是通過制定綜合管廊專項規劃,合理確定綜合管廊布局和入廊管線種類等,并強調已明確入廊的管線,相關規劃不再另行安排位置;二是推進在五個新城、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新建道路時,按照規劃要求同步建設綜合管廊;三是明確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時同步建設綜合桿和合桿管道的要求,并強調已建成綜合桿及合桿管道的道路上,不得另行設置獨立的桿件,不得擅自在綜合桿及合桿管道上搭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