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支持建設高質量科技創新平臺載體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有效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領軍企業、獨角獸企業等”科技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我委結合本區實際,在前期廣泛調研、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對《推進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科技創新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作了修訂。
??一、《實施辦法》的支持對象有哪些?
??符合本區崇明區產業發展導向,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依法設立在崇明區后穩定經營滿一年的科技企業和機構。
??二、《實施辦法》的支持內容有哪些?
??《實施辦法》主要包括支持建設技術平臺、張江崇明園改革創新發展、引進外智服務、創新載體建設、創新載體房租補貼、創新創業活動、孵化培育科創企業、引進科技成果、科技創新券、科技融合發展、創新資金扶持、高新技術企業資助、科技小巨人資助、科技進步獎勵、科技服務業發展、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等16個方面。其中,對孵化培育科創企業、科技服務業企業、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等的支持是本次新增的內容,并提高了對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支持力度。
??《實施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推進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科技創新實施辦法》(滬崇科規〔2021〕2號)同時廢止。政策條款如與本區其他支持政策條款重復,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三、如果您有對《實施辦法》的相關問題,應該如何咨詢?
??如有疑問您可以撥打021-69695910,聯系上海市崇明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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