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發〔2017〕13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安委會辦公室制訂的《上海市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安委會辦公室制訂的《上海市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24日
上海市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
為推進“十三五”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創新和發展,繼續營造穩定良好的安全環境,有效保障城市生產安全和運行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面臨的形勢
“十二五”期間,本市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念,進一步健全預防控制體系。堅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加大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力度,出臺了《上海市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強化地區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的意見》,嚴格落實專項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其他部門和單位協同監管、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責任,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取得了新的成績。
安全生產實施常態長效治理。進一步夯實了本市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宣傳培訓、科技興安、應急管理、職業衛生管理等工作基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了安全生產領域簡政放權力度。加強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建設,提升了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能力。危險化學品企業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全面啟動。全面推進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軌道交通、消防、特種設備、水上交通、鐵路交通、地下空間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
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基本受控、持續好轉。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全面完成,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持續下降。截至“十二五”期末,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2.5%(“十二五”規劃值為到2015年下降36%以上),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8.7%(“十二五”規劃值為到2015年下降26%以上),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下降35.1%(“十二五”規劃值為到2015年下降25%以上)。
在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仍須清醒地看到,本市安全生產還存在不少的困難和問題。安全生產長期性、復雜性、反復性、突發性特征仍然突出。“十三五”時期,本市既要解決長期以來積累的安全生產工作瓶頸問題,又要積極應對經濟社會的創新發展以及城市建設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任務、新挑戰。隨著上海城市快速發展,區域人口高度密集,各類要素流動性和集聚度進一步增加,高層建筑、軌道交通、地下管線等基礎設施體量龐大,客觀存在安全事故(事件)的誘因,城市生產安全和運行安全保障能力依然相對薄弱。隨著本市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的推進,企業組織形式和生產經營方式產生新的變化,必須更多地采取市場化、法治化、信息化手段,強化企業安全生產自主意識和社會責任擔當。監管方式要實現由過去偏重許可等事前準入管理的傳統安全生產監管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綜合監管轉變。要更好地回應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呼聲和期望,全方位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效能和事故災難應對處置能力。
二、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指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緊緊圍繞上海“十三五”期間基本建成“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基本框架的主要目標,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以提高城市生產安全和運行安全保障能力為目標,以深化安全生產領域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強化依法治安、科技興安為保障,健全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完善和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管理制度。加強和創新安全治理,著力深化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推進安全治理精細化,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和整體性城市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二)主要目標、指標
1.主要目標
到2020年,本市安全生產狀況持續好轉,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等主要指標持續下降,營造良好安全生產氛圍,為“十三五”期間上海基本建成“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2.主要指標
(1)單位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0.038人/億元以內。
(2)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以上。
(3)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控制在2.63以內。
三、主要任務
(一)深化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健全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強化安全生產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正確擺位。適時修訂《上海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責任體系暫行規定》。定期修訂完善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職責及議事規則。進一步界定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屬地監管、直接監管責任,進一步明晰“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以及綜合監管與專項監管分工負責的監管體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突出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責任和區域屬地監管責任。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盡職免責、失職追責”機制。狠抓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改進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機制,研究完善考核標準。健全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加大安全生產業績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中的比重,在干部選拔任用、創先評優、提名推薦等工作中實行一票否決。將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結果納入社會誠信體系。
(二)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模式
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堅持創新發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梳理中心城區工商貿企業和教學、科研、檢測等單位危險化學品涉及情況,梳理郊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使用情況。完善本市危險化學品區域化目錄清單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多證合一。加強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屬地報告、過程記錄、可追溯管理。按照“源頭治理、規劃先行”的原則,進一步理順建設項目安全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與規劃、投資、消防等審批的關系。探索簡政放權由試點到推廣的改革路徑,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推進評估評審優化整合工作。鼓勵社會第三方組織在安全生產監管機制中發揮技術支撐作用,完善由社會第三方組織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審批的技術審查、政府部門負責合法性審查的行政審批新模式。運用市場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推動保險機構有效參與生產安全風險防控管理。鼓勵、支持行業協會發揮積極作用,強化行業自律。健全完善全方位的安全生產專家庫,匯聚各行業、領域、專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專家并實施統一管理。
(三)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監管,提升城市生產安全和運行安全保障水平
1.道路交通。堅持貫穿交通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等全過程安全管理,堅持覆蓋交通參與者、交通工具、交通設施等全方位安全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水平,開展事故多發道路隱患排查治理。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規范道路運輸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加強運行線路排查、車輛維護和例行檢查,并完善行業退出機制。加強企業市場準入及資質管理同生產安全事故間聯系機制。進一步優化安全規范體系和管養定額,促進企業落實安全投入。推進交通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整合推進動態監控平臺建設,建立部門、區域聯勤聯動機制,實現監控信息資源共享。持續加強文明交通宣傳和教育。加強責任倒查追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問責制、重大交通事故聯合督辦機制和事故責任倒查追究制。
2.軌道交通。嚴格落實軌道交通運營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完善第三方安全評估機制。制定完善軌道交通安檢標準,嚴格落實安檢措施,嚴密查堵各類危險物品進站上車。健全軌道大客流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機制,完善客流疏導和應急響應措施。強化應急能力建設,合理布局安全搶修點,進一步優化運行組織,完善非正常運行管控,保障運營安全。加強檢查評估,強化風險識別和控制,切實推進隱患治理。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技術保障水平。加強軌道交通安全宣傳,倡導文明有序出行。
3.油氣輸送管道及燃氣管線。健全油氣輸送管道規劃、建設、保護、監管等各環節責任體系,完善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監管工作機制。深入開展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改,有效防范、及時整治新增安全隱患。建立掛牌督辦、跟蹤驗收機制。支持區管道保護行政處罰權統一納入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系。全面推進油氣輸送管道檢驗檢測和風險評估,實施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危及管道安全的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加強城市燃氣管道保護,完成本市255處燃氣管道占壓整治。開展燃氣管道雜散電流保護專項治理,加大安全型燃氣器具推廣力度,進一步強化燃氣安檢工作,將燃氣居民用戶安檢入戶率從80%提高到85%,將用戶整改率從30%提高至50%。
4.建筑施工。健全以施工總承包單位為中心,建設、監理、勘察、設計及其他有關單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強化政府部門監管責任,形成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的綜合監管與交通、水務、綠化市容、民防等專業管理部門的專業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機制,建立重大隱患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檔案。強化施工過程的領導責任,切實落實領導帶班制度。推進落實建筑工地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加強建筑行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實施項目經理“千人培訓”計劃,全面推行項目經理不良業績培訓制度。完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要求,全面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加大建筑信息化模型(BIM)、在線監測等先進技術運用力度,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監管水平。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監管模式創新,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制度,探索引入安全技術服務機構、保險機構等社會第三方組織參與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工作。
5.危險化學品。嚴格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調整升級和總量控制。結合本市產業布局調整,推動工業園區外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進區入園”。加強杭州灣北岸化工產業帶發展規劃建設,強化生產安全型、環境友好型、資源集約型的化工企業總體布局,提升本市化工產業本質安全度。建立危險化學品行業區域風險評估和預警常態化機制,制定危險化學品行業區域風險評估和預警導則,健全上海化學工業區、金山區、奉賢區危險化學品行業風險聯動聯控機制。加大危險化學品行業電子標簽、物聯網等新技術應用力度,推廣危險化學品流動流向信息監控系統運用。
6.消防。完善落實火災隱患排查、信息共享、移送查處等聯動執法機制。創新社會消防安全治理,推進社會消防組織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消防工作社會化程度。結合城市發展規劃和上海新型城鎮化發展格局,科學合理布置消防站點,完善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消防通訊、區域性訓練基地、培訓基地模擬訓練設施、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體驗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擴建消防綜合訓練基地。全力打造現代化消防鐵軍,推進專(兼)職消防隊伍建設,提高各類火災和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完善總隊、支隊、中隊三級保障網絡。
7.特種設備。建立基于風險分類監管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制度,優化安全監管體制,基本完成特種設備檢驗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健全特種設備主體責任落實機制,強化屬地監管和專業監管職能。全面提升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隊伍業務能力,推動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技術檢查與行政執法的工作機制。突出電梯安全監管,加強電梯物聯網技術的研究和應用,指導本市電梯制造、維保或使用等單位建設電梯遠程監測系統,通過示范試點逐步推進實施,探索構建適合本市電梯安全發展的電梯物聯網遠程監測體系。加強應急管理,建立完善監測、研判、預警、處置的特種設備風險防控體系。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大力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力量作用,支持建立行業自律規范、行業誠信體系。
8.鐵路交通。健全安全責任落實體系,嚴格實施事故和重大隱患逐級倒查機制,修訂完善各層面、各崗位的安全管理職責、標準和流程,完善崗位作業指導書,進一步規范安全管理。加強設備管理,掌握深度維修技術,推行設備分類等級管理,擴大深化修程修制及維修體制改革,提高科學養修水平。加強安全風險研判預警,建立安全信息數據分析平臺。強化現場安全風險防控,深入推進現場作業標準化,提高作業者自控、互控及他控水平。突出高鐵和客車安全、道口和路外安全、施工安全等安全風險關鍵控制。嚴格執行主要行車崗位準入管理,深化崗位星級管理,落實崗位退出機制,著力提升人員素質。
9.水上交通。以開展“平安港航”建設為主線,重點強化企業和管理部門2個主體責任,全面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規范,完善轄區水域公共交通運營安全防控網。突出水上客運、水上危險品重點領域,組織修訂《港口經營管理實施辦法》《上海港口危險貨物管理實施細則》。推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督檢查機制,強化日常執法,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健全海事、安全監管、公安等部門溝通協調機制,推進建立部門間非法違規信息抄告機制,強化信息共享。推進水上交通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建立水上交通運輸企業黑名單制度。建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信息服務體系,提高安全監督管理和輔助決策的智慧化、網絡化水平。
10.地下空間。理順地下空間綜合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各職能部門協調。強化日常巡檢、專業檢測、安全評估、監控、預警以及應急管理,推進地下空間網格化管理。摸清存量地下空間數據,建設信息平臺,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實施地下空間數據建模,利用物聯網技術,開展地下空間結構安全風險監控及預警,進一步加大地下空間管理技術創新力度。完善地下空間使用管理法律規范和技術標準,建立地下空間長效管理機制。
11.農業機械及漁業船舶。推進形成“政府主導、農機主抓、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農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格局,改進“平安農機”創建方式,調整創建內容。進一步加大源頭治理力度,依法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和駕駛證考核發證工作,改進駕駛人考試方法,組織開展農機銘牌管理和安全技術檢驗工作,強化移動式檢測設備配置。加大農機安全生產執法監管力度,落實區域管轄責任,優化跨區作業農機監管方式。到2020年,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率穩定在99%以上,實際安全技術檢驗率保持在90%以上,駕駛人持證率穩定在99%以上,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普及率達到90%以上。
提升橫沙漁港功能,推進等級以下群眾漁港標準化改造。提升漁船安全能級,力爭將海洋捕撈漁船總數從現有409艘減少至300艘左右,鼓勵符合條件的漁船實施標準化更新改造。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監管,有效遏制較大以上漁業生產安全事故,漁業生產安全事故率維持在較低水平。
(四)嚴格行政執法,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
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機制,強化暗查暗訪安全檢查制度。加強鄉鎮街道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港區等功能區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建設,推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力爭到“十三五”中后期,覆蓋到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和行政村、居民委員會。建立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執法制度。編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手冊,嚴格規范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行為,開展執法效果評估。優化完善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加大危險化學品、軌道交通、油氣輸送管道及燃氣管線、建筑施工、地下空間、特種設備等重點領域以及城鄉結合部、高鐵沿線安全保護區、輸電線路等重點部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細化各行業領域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實施分級分類動態監管,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五)引導安全科技創新,強化安全生產科技支撐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安全生產的支撐和引領作用。以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為契機,組織開展石油和化工裝備、建設工程、城市軌道交通、特種設備等重大事故分析與預防關鍵技術研究,強化重大事故風險防控和應急救援科技攻關。加大對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兩重點一重大”)相關企業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強化物聯網技術運用,推動科研院所、部分重點企業積極探索特大型城市工業控制系統安全管理模式。依托上海市職業安全健康研究院和上海市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所等專業機構的力量,優化市級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平臺,建設安全生產科技創新骨干體系。加快培育一批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科技工程中心和技術支撐中心,取得一批安全生產科技成果,建立一批重點安全技術示范應用工程,形成一個較完整的安全生產技術標準體系。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安全生產大數據戰略,建立上海市安全生產大數據平臺,提升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六)深化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嚴格事故查處
依托上海應急救援體系基本模式及協調聯動“3+X”平臺,完善市級部門間協同聯動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以及信息共享互通機制。繼續強化以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為主體、專業救援隊伍為補充、專家隊伍為支撐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建設。根據國家和本市的統一部署安排,強化應急救援基地建設。推進危險化學品專業救援力量布點建設。堅持專業化和社會化相結合,通過簽訂協議、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專業力量參與應急救援,拓展應急救援資源。推進事故查處法制化、規范化,加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力度,嚴格執行事故查處分級掛牌督辦制度以及事故通報制度,強化事故技術原因分析和規律性研究,進一步完善事故處理標準化流程。
(七)深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打造自覺自律的上海城市安全文化
多渠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借助廣播、電視和報刊等媒體,定期舉辦危險化學品安全、職業病危害預防知識專家講座和事故案例分析。借助互聯網、微博和微信等新興媒體,探索建立安全生產新媒體宣傳教育平臺,加強對本市安全生產重要政策、重點工作、專項整治、聯合執法等宣傳。深化安全生產培訓、資格考試體系改革,發揮安全生產協會等社會第三方組織作用,加快推進教考分離、考發分離。積極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推動建立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培育和塑造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動載體,夯實上海城市安全文化的基礎。加強從業人員“三不傷害”意識與技能培訓,針對不同層次群體,全方位提高市民安全意識和事故應急處置、避災、逃生與疏散技能。鼓勵全民參與安全生產、工傷預防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推廣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知識。深入推進安全社區建設,打造成為普及安全知識、宣傳安全文化的終端窗口。
(八)加強職業衛生監管基礎以及技術支撐建設,防范職業病危害
深化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配合、用人單位負責、行業規范管理、職工群眾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體制。重點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推動建立企業職業衛生監督員制度。突出加強區、鄉鎮等基層職業衛生監管機構、隊伍、裝備建設,進一步健全監管網絡。依托上海市職業安全健康研究院,建立1個市級職業衛生技術支撐機構,針對職業病危害的關鍵環節分別建設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中心、化學品危險性鑒定中心、職業病危害事故鑒定中心、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中心、健康促進中心、健康監護中心以及中心實驗室。通過自主建設、聯合建設等方式,建立5個區級技術支撐機構(重點區),構建布局合理的職業衛生技術支撐網絡。完善和發展職業衛生領域的相關技術,推進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方法、職業危害鑒定技術與國際接軌。建立職業衛生專家庫、醫學救援專家庫和應急處置專家庫,強化現場檢測、應急救援、事故鑒定等技術保障力量。
四、重點保障工程
(一)軌道交通安全工程
建立覆蓋軌道交通對象設計、制造、安裝、調試和上線實驗等全過程的、針對軌道交通系統及其子系統的安全評估體系。結合城市軌道交通客流特征,開展大客流行人仿真評價,加強客流預測,合理選擇系統制式,科學設計客流路線,合理設置車站出入口、聯絡通道、疏散通道以及緊急疏散導向標志。加強安全檢查設備、反恐防范和應急處突設備、監控系統、危險品處置設施,以及警務和安防辦公用房、裝備存放用房等安全防范設施的配置和管理。
(二)建筑施工安全工程
推進建設工地在線監管制度,完善建設工程工地監督方式。加強完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責任險制度和充分發揮第三方保險機構在建筑工程風險防控中的作用地位,進一步推進建筑行業保險改革,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率。
(三)危險化學品集聚區安全防控工程
結合本市產業結構調整,加大化工產業升級改造力度,推進杭州灣北岸化工產業集聚區升級改造,加強上海化學工業區及聯動發展區域、上海石化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綜合治理。創新集聚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和處置全過程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推動實施集聚區綜合行政執法。實施上海化學工業區等智慧園區建設,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及危化品流動流向信息化管控,啟動實施重點危險化學品電子標簽應用項目。整合、強化區域應急資源,提升區域安全防控水平,推進危險化學品應急物資裝備與化救專業應急隊伍建設,建成集聚區應急聯動響應系統項目,構建形成區域全天候、全過程、立體化應急聯動聯控體系。
(四)消防安全工程
新建一批公共消防站,加強消防站布點薄弱區域的選址和建設,完成危舊消防站改建,擴建消防綜合訓練基地,推進消防站與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同步集約建設。結合轄區災害事故特點,開展消防特種裝備和區域裝備評估,有針對性加強消防特種車輛和器材裝備配備。結合智慧城市工程建設,應用物聯網技術,整合各平臺信息網絡與基礎數據庫,建成消防安全大數據平臺。
(五)安全生產網絡宣傳教育培訓管理工程
組織開展全市安全體驗、安全教育、安全科普等場館底數普查,面向社區居民、面向企業從業人員、面向青少年學生等,對相關功能進行梳理整合,推動形成本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一網絡,開創安全共建共享格局。依托上海市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所推進安全生產移動在線宣傳培訓平臺建設,升級改造安全管理干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外來務工人員培訓相關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管理系統。建立“上海安全生產”移動新媒體公眾平臺。完善安全生產教材及宣傳資料的網上推廣機制。
(六)安全生產大數據平臺建設工程
根據“數據為中心”的設計理念,突出全市危險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為重點,按照統一標準,實現安全生產監管業務系統的全面整合,依托本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平臺推進相關部門數據的互聯共享,綜合形成上海市安全生產大數據平臺。依托本市電子政務云平臺進行數據遷移和系統移植開發,推進安全生產監管云計算,加強安全生產數據挖掘和分析,增強安全綜合監管智能決策能力,探索面向各區安全監管局及區安委會成員單位的云服務。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依法治安建設
結合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開展《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立法后評估并適時研究修訂。修訂《港口經營管理實施辦法》《上海市實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若干規定》以及涉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地下空間、特種設備等配套規章制度。探索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實施途徑與法制保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各部門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按照權力清單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對日常執法監察實施分級分類調整和完善,提升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規范度。強化基層安全生產執法力量,優化執法隊伍結構。到2018年,實現專業監管人員配比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加強和規范鄉鎮街道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港區等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
(二)堅持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落實產業政策保障
各級政府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念,始終堅持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底線思維,統籌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把安全生產主要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把安全生產重大工程項目納入有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措施,確保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其他各項事業建設同步推進、協調發展。
結合本市產業結構調整、經濟轉型升級以及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大職業病危害較重、安全性能不高的技術和產能淘汰力度,強化危險化學品企業調整、城市管網升級改造以及油氣輸送管道保護等配套產業政策保障,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風險,提升特大型城市本質安全度。
(三)完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和加強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特別是要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機構、隊伍、裝備建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并納入各級財政支出的優先領域。要結合安全生產領域改革創新,拓寬安全生產監管政府購買公共產品、公共服務范疇,加大社會力量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補償、獎勵力度,推廣并擴大安全生產責任險企業范圍。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監督機制。完善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制度,加大工傷預防費用提取使用力度。進一步完善企業為主、政府引導、保險輔助的良性互動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
(四)貫徹落實群眾路線,加強社會監督
要貫徹落實群眾路線,深入研究安全生產群眾工作法。組建安全生產專業人員志愿者隊伍、安全生產社會大眾志愿者隊伍。建成覆蓋市、區、鄉鎮街道、園區、村(居)的安全生產監督信息網絡,依法保障專業技術人員和社會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運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建立安全信息個性化推送模式。加大各類安全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力度,充分調動社會公眾參與安全生產監管的積極性,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五)加強規劃實施責任和考核評估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堅持把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推進落實,將規劃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進展情況納入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績效考核和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的范圍。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履行規劃實施責任,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到責任有主體、投入有渠道、任務有保障、落實有舉措、推進有節點,逐項落實本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保障措施。加強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和任務完成等情況的階段性評估。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別組織實施規劃執行情況的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的完成。
上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