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務“十二五”規劃 2012-07-09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具有很強的公益性、基礎性和戰略性。水務發展事關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安全運行、生態環境改善、現代農業建設的全局。為推進“十二五”時期本市水務發展,提升水務服務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能力,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以及《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發展簡要回顧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十一五”期間,上海水務緊緊圍繞科學發展、改善民生、保障世博的大局,充分發揮水務一體化體制優勢,堅持“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相互融合、協調發展的治水理念,著力保障防汛安全、提高飲用水質量、改善人居水環境、強化公共服務。經過各方共同努力,水務發展規劃不斷完善,水務設施建設加快推進,水務服務水平逐年提高,基本形成了城鄉一體、全行業、全覆蓋的水務發展體系。“十一五”期間,水務投入550億元,是“十五”期間的19倍,“十一五”規劃主要目標基本實現,為服務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民生、保障世博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十一五”發展主要成效
1.基本形成標準適宜、設施配套、聯動協調的防汛保障體系
圍繞完善防汛“四道防線”和“五個體系”,持續開展千里海塘和千里江堤薄弱段的加固改造,實施完成蘇州河市區段防汛墻改造;新建、改建58個排水系統,中心城區新增雨水排水能力達到700立方米/秒,完成市區道路積水點改善工程108條段,雨水排水能力進一步增強,易積水路段積水少、退水快;河道整治和防汛泵閘建設持續推進,新建、改建防汛排澇泵閘5座,中心城區除澇能力達到15年一遇以上,郊區區域除澇能力普遍達到10年一遇以上;全市組織指揮體系、預警預案體系、信息保障體系和搶險救援體系進一步完善,經受住了臺風、暴雨、高潮、洪澇等災害的考驗,保障了城鄉防汛防臺安全。
專欄1 上海的防汛體系
上海地處亞熱帶南緣和東亞季風區,位于長江三角洲東緣,太湖流域下游,濱江臨海,屬典型的平原感潮河網地區,易受臺風、暴雨、高潮、洪澇襲擊。
防汛“四道防線”:沿江沿海地區防洪擋潮的千里海塘、黃浦江及其主要支流防洪擋潮的千里江堤、全市14個水利分片除澇系統和城鎮雨水排水系統。
防汛“五個體系”:防汛工程體系、組織指揮體系、預警預案體系、信息保障體系和搶險救援體系。
2.基本形成兩江并舉、增量提質、高效節約的水資源配置體系
“十一五”期間,上海水源地建設取得重大突破,事關上海供水百年大計的青草沙水源地基本建成,改變了上海水源地長期主要依賴黃浦江和內河的狀況,基本實現“兩江并舉”的目標,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度明顯提高;以原水統籌、水廠集約、管網優化、分片調度、管理到戶為主的郊區集約化供水建設持續推進,關閉小水廠65座,新建和改造16座規模水廠,更新改造供水管網6800公里,優化了郊區供水布局,推進了城鄉水務統籌發展;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有了明顯進展,完成中心城區二次供水設施改造5908萬平方米,改造后的居民龍頭水質得到改善。全市最大日供水量達到1045萬立方米/日,供水水質穩中有升,供水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經受住了歷年高峰供水和咸潮入侵的考驗。
積極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萬元GDP用水量從125立方米降至75立方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從197立方米降至131立方米,地下水年開采量從7451萬立方米大幅壓縮至1971萬立方米,為有效保護地下水資源和控制地面沉降作出了貢獻。
3.基本形成治污為本、截污為先、標本兼治的水環境保護體系
完成了竹園、白龍港污水處理廠升級擴容等一批重大環境工程,續建、新建、改建31座郊區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全市污水處理能力大幅提高,污水收集管網基本覆蓋每個鄉鎮,全市污水治理體系基本形成,污水處理能力從“十五”期末471萬立方米/日提高到684萬立方米/日,城鎮污水處理率從70.2%提高到81.9%,超額完成“十一五”COD減排任務。此外,按照“試點先行,逐步推廣”的原則,開展了69萬戶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基本完成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干流水質穩中有升;鞏固中心城區河道整治成效,完成500公里的骨干河道和1000公里的郊區黑臭河道整治;開展了“萬河整治”行動,近2萬公里農村中小河道得到疏浚治理。通過連續治理,全市河道呈現水清、岸潔、有綠的面貌,城鄉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社會公眾對河道水環境的滿意度不斷提高。
專欄2 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
按照“以治水為中心,全面規劃,遠近結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治理方針,市政府于1998年、2003年和2006年相繼啟動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建設,歷時14年(1998-2011年),基本完成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任務。經過系統整治,市區河段的主要水質指標逐步改善,達到了地表水V類(景觀水)的標準,兩岸堤防和景觀顯著改善。
4.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洪澇可控、灌溉節水的農田水利體系
圍繞本市的“米袋子”、“菜籃子”等農業生產要求,以設施糧田、設施菜地外圍水利配套和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為重點,更新改造灌溉泵站1547座,提高了農田抗旱灌溉保證率和農業節水水平。以增強松江、金山、青浦、奉賢等區的低洼圩區排澇能力為重點,更新改造排澇泵站255座、水閘944座和泵閘32座,提高了圩區的防洪除澇能力,減輕農業受災損失,改善了農業生產的水利條件。
5.基本形成科學保護、合理利用、統籌兼顧的灘涂資源開發和保護體系
堅持灘涂資源開發利用和濕地保護并重,開展灘涂促淤和生態治理,保持了灘涂濕地總量動態平衡。進一步完善灘涂造地的管理運作機制,共實施灘涂促淤27萬畝,圈圍17萬畝(其中成陸8萬畝),為青草沙水源地、寶楊路碼頭、浦東國際機場二期等重大項目建設和本市農用地儲備提供了寶貴的土地資源,為控制長江口河勢、穩定長江口深水航道提供了有力支撐。
6.基本形成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系
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機制,提高服務效能,初步建立較為完善的管理法規、行業規劃、定額標準、技術規范和服務指標體系,信息化管理能力進一步增強,行政效能與透明度進一步提高,行業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
(二)面臨的主要問題
雖然本市水務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總體上適應了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民生的基本需求,但與上海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建設“四個中心”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現在:
1.防汛設施尚存薄弱環節,部分地區暴雨積水和內澇問題仍較突出
上海濱江臨海,易受臺風、大潮影響,防汛防臺任務十分艱巨。受全球氣候變化、海平面上升和地面沉降等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沿江沿海部分防汛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排水和除澇設施投資規模較大,建設周期較長,受征地動遷、規劃調整等影響,規劃工程設施建設進展不快。中心城區仍然有排水空白區和低標區,郊區水利分片綜合治理的蓄排能力尚未達到規劃標準,區域內澇和城鎮積水仍較突出。
2.黃浦江上游水源地安全保障度不高,城鄉供水水質亟待全面達標
黃浦江上游水源地處于開放式、流動性、多功能水域,上游來水水質不穩定且易受突發性污染事件影響;嘉定和崇明的原水保障問題急需解決;隨著人口導入和產業結構調整,區域性供水矛盾突出,供水水質急需全面提高,城鄉統籌供水任務還很艱巨,管網漏損率還偏高,二次供水設施改造仍須大力推進。
3.城鄉河道水環境質量尚不穩定,治理任務仍很艱巨
本市城鎮污水處理率雖已超過80%,但未納管污染源仍面廣量大,截污納管和污水三級管網改造任務十分繁重;受雨污混接和初期雨水影響,部分河道“逢雨就黑”;污泥處理處置階段性矛盾十分突出,目前,全市每日約有3000立方米污泥亟待處理;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廠群矛盾加劇;郊區骨干河道、界河整治滯后,臟亂差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城鄉河道水質尚有反復。
4.農田水利部分設施老化失修,灌排標準有待提高
目前全市灌排泵站總數約6000座,其中部分設施年久失修,灌溉泵站裝置效率較低;低洼圩區總體除澇能力不足,糧田、菜田高效節水灌溉設施和田間工程設施覆蓋不全;此外,維修養護機制不健全,部分設施還存在失養、失管的現象,影響設施設備效益的充分發揮。
二、“十二五”發展思路
“十二五”期間,是上海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建設“四個中心”的關鍵時期,也是郊區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重要時期,水務作為城鄉發展重要基礎設施保障,面臨著新的發展形勢。一是上海經濟和人口規模持續增長,水資源約束和水環境壓力有增無減;二是城鄉統籌發展和民生改善對水務公共服務的需求持續增長并日趨多樣化;三是發揮世博后續效應,需不斷完善水務管理常態長效機制;四是農村水利基礎設施薄弱,與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化和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不相適應。為此,上海水務“十二五”發展要更加注重安全保障、資源節約、生態保護和農村水利建設,更加注重常態長效管理,不斷完善覆蓋城鄉的現代水務保障體系。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改善民生的大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提升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能力為主線,以體制機制和科技創新為驅動,堅持科學治水、依法管水,把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生態文明、人水和諧理念進一步貫穿于水務工作全過程,切實加強綜合性規劃、系統性建設、長效化管理,推進安全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區域與流域聯動發展、城鄉水務一體化發展,進一步提高水務基礎性保障能力,服務上海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2.基本原則
(1)堅持服務民生改善
水務發展要與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從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實際要求出發,著力解決好與民生改善密切相關的水問題,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的新需求。
(2)堅持注重安全保障
水務安全關系到社會穩定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必須把特大型城市的水務安全保障放在首要位置,統籌協調“安全、資源、環境”的關系,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災害風險,加強應急管理,保障城鄉生活和生產平穩有序。
(3)堅持統籌城鄉發展
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是增強本市綜合實力的內在動力。必須堅持城鄉統籌發展,更加注重郊區水務基礎設施建設,分類指導、聚焦重點,逐步實現水務公共服務均衡化。
(4)堅持保護節約資源
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舉措,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要求,把資源節約、環境友好、預防為主、強化保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統籌協調開發與保護的關系,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5)堅持強化建管并舉
水務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按照建設“兩高一少”政府的要求,充分發揮水務行業監管的作用,在強化管理中優化服務,在優化服務中強化管理,進一步完善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的水務管理機制,不斷提高水務服務管理的現代化水平。
(二)發展重點
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精神為重點,緊密結合上海的市情、水情,在“十一五”水務發展的基礎上,從“償還欠賬、適應發展”為主的階段,向“完善體系、提升跨越”為主的階段轉變。要按照“需求導向、問題導向、項目導向”原則,突出以下水務發展重點:
1.以增強防汛應急保障能力建設為重點,實現標準內汛情無災、超標準汛情少災
防汛安全關系到城鄉經濟社會安全大局。要加快城鄉防洪工程、區域除澇、排水工程建設,進一步完善千里海塘、千里江堤、區域除澇和城鎮排水等“四道防線”;進一步加強災害監測預警,完善應急搶險物資儲備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完善應急管理機制,確保城市安全度汛。
2.以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試點為重點,基本形成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體系框架
要按照“立足上海實際,注重基礎評估,科學設計制度,逐步完善體系”的總體要求,開展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基礎評估,建立法律法規、政策機制、技術標準、工程措施和監督考核體系,基本形成全覆蓋、全過程的水資源管理體系。
3.以供水水質全面達標和集約化供水為重點,基本實現城鄉供水服務均衡化
以“滿足需求、提高水質、安全可靠”為主線,加強從“源頭到龍頭”的供水設施改造和建設,確保飲用水潔凈安全。進一步優化水源地布局,挖掘青草沙水源的潛力和保障黃浦江上游水源地安全,完善“兩江并舉、多源互補”的原水供應體系。提升水廠處理工藝,完成郊區集約化供水,使供水水質全面達到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
專欄3 節水型社會
節水型社會,是指以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價值取向,以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高效利用為特征,以可持續發展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為支撐,以嚴格的水資源管理為指導,以健全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和完善的法律法規為保障,綜合采取法律、經濟、技術和行政等手段,建立形成經濟、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一種社會形態。
專欄4 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
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是指以水資源配置、節約和保護為主線,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嚴格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堅決遏制用水浪費;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嚴格控制入河污染物總量;推進落實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做到能操作、可檢查、易考核。
專欄5 郊區集約化供水
集約化供水,是指原水統籌、水廠集約、管網優化、分片調度、管理到戶的供水方式。加快推進郊區集約化供水是提高水質、改善民生、確保安全、服務發展的需要。依據《上海市郊區集約化供水規劃》,到2012年7月1日前,郊區基本完成除崇明縣以外地區的集約化供水;到2015年底前,崇明縣完成集約化供水,本市原水集中保護,供水水質全面達到國家水質標準,基本實現城鄉供水公共服務均衡化。
4.以截污納管和污泥處理處置為重點,基本實現城鄉河道水質穩中有升
通過優化系統、強化管理、點面結合、泥水同步等綜合措施,以相關政策為牽引,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完成國家“十二五”對本市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有效控制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等污染物排放總量。繼續推進三年行動計劃水環境治理項目,實施截污納管攻堅戰,基本完成全市建成區直排污染源截污納管,積極推進雨污混接改造和初期雨水污染治理;開展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臭氣整治;大力推進污水污泥處理處置,基本實現污泥的有效處理和安全處置,資源化利用明顯提高。
5.以骨干河道整治和河道生態治理為重點,持續改善河道水環境
結合本市基本生態網絡建設,發揮河道的排水、生態、航運和景觀等綜合功能,加快區域骨干河道和區界河道整治,推進水源保護區、崇明生態島、環淀山湖等重點區域水生態保護和河道生態治理,加強河道養護長效化、引清調水常態化,進一步營造城鄉宜居水環境。
6.以推進大型灌區及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為重點,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以中央補貼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和市級財政專項為帶動,以提高農田防汛除澇能力、改善生產生活環境為目標,開展以低洼圩區治理和設施糧田、設施菜田水利配套為重點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現157萬畝糧田和50萬畝菜地水利設施全覆蓋。
7.以農用地灘涂造地為重點,緩解土地緊缺矛盾
順應長江口綜合整治和深水航道建設的國家戰略,堅持保護為重、科學開發,在保持灘涂濕地動態平衡的同時,加大農用地灘涂造地的投入保障和開發力度,服務本市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大局。
8.以支持服務新城和市重大項目建設發展為重點,同步推進水務設施配套建設
圍繞郊區新城、大型居住區、虹橋商務區、大型飛機總裝基地、迪士尼等重點區域和重大項目,優化完善水務專項規劃,大力推進水務配套設施同步建設。
9.以建立和完善水務長效管理機制為重點,進一步提升水務行業保障和服務水平
堅持以人為本,建管并舉、安全為先,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總結水務行業“十一五”期間和迎博辦博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從法制、體制、機制建設著眼,不斷建立和完善制度健全、標準科學、管理高效、投入保障、運行有序的水務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提升水務行業保障和服務水平。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通過5~10年的努力,基本建成與上海“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目標相匹配的現代水務保障體系。到“十二五”末,上海水務發展總體上保持國內先進水平,實現“防汛安全可靠、供水水質優良、河道環境友好、農田水利領先、資源管理嚴格、水務管理高效”的目標。主要體現為:進一步完善標準適宜、設施完善、綜合配套的防汛保安體系,防汛除澇能力顯著提升;進一步完善布局合理、水質優良、集約節約的供水公共服務保障體系,城鄉統籌供水全面實現;進一步完善治污為本、截污為先、標本兼治的水環境治理保護體系,水環境質量和面貌持續改善;進一步完善配套齊全、灌排通暢、安全高效的農田水利體系,農田水利水平達到全國領先;進一步完善總量控制、用水高效、限制納污的水資源管理體系,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常態長效、高效透明的水行政管理體系,水務公共服務效能顯著提升。
2.主要指標
規劃確定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農田水利、灘涂造地等五類17項定性定量指標。其中,供水水質綜合合格率、城鎮污水處理率、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值、農業灌溉水利用系數4項為約束性指標,其余為預期性指標。具體為:
(1)水安全主要指標
流域防洪:流域行洪河道防御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洪水,重點工程向100年一遇過渡。
城市防洪:黃浦江防汛墻達到千年一遇設防標準;城市化地區海塘防御全面達到200年一遇標準,非城市化地區達到100年一遇標準。
區域除澇:中心城區基本達到20年一遇的除澇標準;郊區基本達到15年一遇的除澇標準。
城鎮排水:按照一般地區1年一遇標準,部分重要地區和特殊地區3~5年一遇標準,中心城建成區基本消除系統空白,系統基本達標;郊區排水建設與城鎮化發展同步,新城建設標準與中心城一致。
(2)水資源主要指標
供水水質綜合合格率等五項水質指標≥95%,運行管理水平全國領先。
萬元GDP用水量下降30%。
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
年地下水開采量≤1800萬立方米。
年地下水回灌量≥2300萬立方米。
(3)水環境主要指標
城鎮污水處理率≥85%。
城鎮污水污泥處理率≥85%。
城鄉河道水質:中心城骨干河道主要指標基本達到地表Ⅴ類水標準,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骨干河道主要指標基本達到地表Ⅳ類,崇明生態島骨干河道基本達到地表Ⅲ類,郊區其他河道水質穩中有升。
截污納管:基本完成全市建成區截污納管。
(4)農田水利主要指標
圩區基本達到20年一遇除澇標準。
節水灌溉面積覆蓋率≥75%。
農業灌溉水利用系數≥0.73。
(5)灘涂造地主要指標
促淤28萬畝,圈圍成陸15萬畝。
三、“十二五”主要任務
(一)防汛安全保障
1.繼續推進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
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太湖流域防洪規劃和太湖流域水環境治理方案,實施大泖港上游河道及園泄涇支流防洪工程和淀山湖堤防達標工程建設;結合蘇申內港線航道工程建設,適時啟動東太湖分洪吳淞江行洪工程建設;強化太浦河清水走廊的建設,完成太湖流域治理后續工程建設,加大太浦河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和有效保護力度;聯合江蘇省,積極推進環淀山湖聯動治污。
2.完成薄弱堤防加固改造
進一步完善黃浦江和蘇州河上游段(吳淞江)堤防加固改造40余公里;完成部分薄弱地段海塘達標改造及保灘工程,并結合水利部新頒規范,研究復核現有海塘防御能力,適時啟動必要的升級改造工程。
3.加快區域排澇泵閘建設
續建、新建和改造浦東、閔行、松江、青浦、崇明等30余座區域排澇泵閘和沿江沿海病險水閘。
4.加強城鎮排水系統建設和達標改造
中心城區新建和完善虹許、龍華機場等28個排水系統,建設漢陽、大名、中央商務區等較高標準排水系統,新增雨水排水能力500立方米/秒左右,基本消除建成區空白點和低標系統;郊區重點建設南橋、青浦、嘉定等新城和市重大項目的雨水配套工程。開展雨水排水規劃修編,通過系統改造、源頭控制、降低徑流系數等措施,建管并舉適當提高標準。
5.擇機啟動長江口綜合整治北支中縮窄工程
按照國務院批準的《長江口綜合整治開發規劃》,抓緊開展長江口綜合整治北支中縮窄工程前期研究,擇機推進。
6.強化應急減災設施建設
完成蘇州河擋潮減災應急備用水閘及配套設施建設,推進防汛物資儲備基地建設,完善應急搶險物資儲備體系,開展排水管道檢測修復,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城鄉集約化供水
1.進一步完善水源地布局
全面完成青草沙水源地及原水系統工程;完成東風西沙水源地及原水系統一期工程建設;積極研究青草沙水庫與陳行水庫連通管工程并擇機啟動,完善“兩江并舉、多源互補”水源地格局,長江水源供應比例達到70%;推進青草沙、黃浦江上游水源地保護工程;完成黃浦江上游閔奉原水工程;完善供水規劃修編,完成黃浦江上游水源地規劃深化研究。
2.完成中心城區和郊區集約化供水廠網建設
開展羅涇、徐涇、金山一水廠等17座水廠新建、改擴建,同步關閉60座左右鄉鎮水廠,新增供水能力150萬立方米/日左右,總供水規模達到1310萬立方米/日左右;黃浦江水源水廠全面實施深度處理工藝改造,長江水源水廠完善水質達標工藝,改造中心城區主干網約350公里,郊區主干網約800公里,進一步降低管網漏損。
3.持續推進二次供水設施改造
結合舊住房改造,會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開展5000萬平方米左右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按照“改造一批、驗收一批、接管一批”的要求,研究制定二次供水設施產權管理辦法,規范服務站點設置,制訂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水平。
(三)水環境治理
1.完善污水處理廠網建設
結合郊區新城、大型居住區、虹橋商務區、大型飛機總裝基地、迪士尼等重點區域和重大項目,推進相關廠網建設。建設白龍港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適時建設泰和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續建、新建、改擴建嘉定安亭、崇明陳家鎮等18座郊區污水處理廠,逐步推進脫氮除磷技術改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10萬立方米/日左右,全市污水設施總規模達到800萬立方米/日左右;完成白龍港南線東段輸水干線工程,建設全市一、二級污水收集管網1000余公里,基本實現城鎮建成區污水管網全覆蓋;實施截污納管攻堅戰,基本完成全市建成區直排污染源截污納管。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5%,其中中心城達到90%,郊區城鎮達到80%。積極開展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臭氣整治工程,同步開展龍華、天山、曲陽、長橋等市區污水處理廠調整改造可能性規劃研究。開展污水區域系統連通和應急調度研究,提高城鎮污水處理系統應急處置能力。
2.大力推進污泥處理處置
完成竹園污泥焚燒廠建設、石洞口污泥焚燒廠改造擴容和白龍港污泥處理應急工程,以及青浦、松江、嘉定、金山、奉賢等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工程建設,污泥處理率達到85%以上,基本實現全市污泥的有效處理和安全處置,資源化利用明顯提高。
3.啟動初期雨水治理工程
推進徐匯、閔行等部分區域的雨污混接改造;完成中心城區初期雨水治理規劃,深化初期雨水截流調蓄設施的示范工程建設,啟動部分雨水泵站改造。在新建區域和有條件的舊區改造中,增加可滲透性路面,控制區域徑流系數,盡量削減雨峰,降低流量,減少合流系統的溢流排放量。同時強化雨水泵站的旱流截污。制定泵站優化調度運行制度和考核獎勵措施,控制泵站放江污染,達到總量控制目標。
4.繼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支持配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結合郊區村莊改造等,因地制宜,新建完成20萬戶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技術分類指導和應用,進一步探索建立長效維護機制,加強已建工程管理養護,改善農村地區的水環境面貌。
5.加快推進河湖水系建設和生態治理
實施“十、百、千、萬”工程,即重點整治北橫河等10條區域性骨干河道和小淶港等10條界河,開展蕰藻浜、淀浦河綜合整治,精心建設崇明生態島和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等百條生態河道,疏拓連通千條重大項目配套河道,開展中小河道輪疏,鞏固提高萬河整治成果,爭取全面消除河道黑臭。開展分片和跨片水資源調度,進一步提高河道水質,提升河道景觀,改善河道生態,逐步進行生態修復,營造休閑宜居水環境。
(四)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1.建立用水總量控制制度
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國家批準的用水總量指標內;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對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產的一律責令停止,推進規劃水資源論證工作,確保重要規劃與區域水資源條件相適應;嚴格取水審批管理制度,按照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實施取水許可審批;實行全部取水戶有效計量,對年取水量100萬立方米以上的取水戶建設實時監測系統;嚴格地下水開發利用管理和保護,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圍,建立地下水應急供水體系,實現地下水采灌平衡。
2.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加快制定用水效率指標體系,加強用水定額和計劃管理,嚴格執行超計劃用水加價收費,對月用水量在5萬立方米以上的大用水戶實行動態監控;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制度;制定完善節水技術標準,實施節水設施和工藝改造,加快淘汰、更新改造不符合節水標準的工藝、設備和產品。推進節水型工業園區、農業園區、校區、社區和企業等示范工程建設,積極開展國家級和市級節水型社會試點建設。
3.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
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紅線,從嚴核定水域納污容量,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嚴格執行入河排污口限制審批制度,將河湖納污能力作為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審批的依據;制訂水功能區監測和評價制度,重點加強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和重要斷面的監測和考核;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強化備用取水口管理,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完善水生態補償機制。
4.建立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
區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嚴格實施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水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相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加強水量水質監測能力建設,為強化監督考核提供技術支撐。
專欄6 節水型社會建設內容
1.加強節水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供水管網漏損檢測系統建設,健全用水計量監督設施;推廣普及節水器具;更換改造居民用老式螺旋升降式鑄鐵水嘴50萬只。
2.推進節水試點示范建設
通過節水示范區建設,以點帶面,推動全社會節水意識的提高,節水技術的進步,以及節水水平的提升。繼續推進浦東新區、青浦區、金山區3個國家級節水型社會試點,積極開展國家級和市級節水型社會試點建設,建設一批節水型工業園區、農業園區、企業(單位)、學校(校區)、小區等示范工程。
3.加大科技節水力度
推進工業冷卻水循環改造,逐步建立大用水戶實時監管系統,開展工業園區企業間水資源梯級利用試點,大力發展農業節水灌溉技術,開展節水產品認證,建立用水效率標識管理體系。
4.開展非傳統水利用示范
開展河道水、雨水、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示范工程,全面推廣綠化澆灌、道路沖洗、景觀水體等市政用水計量,推進海水利用和海水淡化研究。
5.加強節水管理和節水宣傳
加強計劃用水管理和超計劃加價收費制度,推進水價改革,完善全市用水定額標準體系,對大用水戶實行定期水平衡測試,完善全市節水管理政策法規體系,制訂出臺節水減排激勵政策,組織開展節水宣傳,提高全社會節水意識和氛圍。
(五)農田水利建設
1.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結合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加快新建設施糧田、設施菜田灌排設施的配套建設,完善已建設施糧田、設施菜田的灌排設施,提高菜田排澇標準,提高水利設施的配套標準,大幅度提升糧田、菜田、果園的灌排能力,實現157萬畝糧田、50萬畝菜田、40萬畝果園、10萬畝標準化水產養殖場的水利設施新建配套和完善提升,進一步提高生產能力。加強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和域外農場農田水利建設,充分發揮水利設施規模效應。
2.推進大型灌區及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
扎實推進崇明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建設和金山、崇明等小型農田水利重點區縣建設,重點改造灌排設施和灌溉渠系工程,著力提高農田水利設施配套水平和灌排保障能力。
3.大力發展節水灌溉
積極推廣蔬菜、水果等經濟作物的噴灌、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加快高水平糧田、菜田智能化灌溉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新型材料暗管輸水技術應用,有序推進雨水收集利用系統建設,全面推廣保護性耕作等技術,提高農業灌溉水利用效率。
4.抓好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維修養護工作
堅持“建管并舉,重在管理”的方針,建立農田水利設施長效管理機制,落實管護主體、經費、隊伍和制度,確保設施完好率及工程整體效益的發揮。
(六)灘涂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由于城市建設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開發利用灘涂資源已成為本市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主要途徑。根據《上海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到2020年,除土地復墾及已圈圍成陸土地整理外,城市發展需要新增灘涂圈圍成陸農用地22萬畝。“十二五”期間,本市將以國務院批準的《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長江口綜合整治開發規劃》為指導,順應長江黃金水道建設的要求,遵循長江口、杭州灣河勢演變自然規律,堅持開發與保護并舉的方針,保持灘涂濕地動態平衡的同時,加大灘涂資源開發保護與成陸土地整理力度,為控制河勢、穩定航道創造條件,為實現本市耕地占補平衡提供支撐,重點任務為:
1.建設用地圈圍
崇明東風西沙水源地:圈圍1萬畝;
浦東國際機場外側:圈圍2.35萬畝;
金山龍泉港西側:圈圍0.3萬畝;
臨港物流園區奉賢分區:圈圍0.3萬畝;
長興島及其他區域零星圈圍。
2.農用地促淤圈圍
南匯東灘:促淤22萬畝,圈圍成陸6萬畝;
橫沙東灘:促淤5萬畝,圈圍成陸4萬畝;
崇明北沿:促淤1萬畝,圈圍成陸1萬畝。
3.灘涂濕地保護
深化研究崇明東灘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互花米草生態控制和鳥類棲息地優化工程,適時啟動。
(七)水務科技基礎工作
1.提升水務科技創新能力
健全行業技術標準。以需求引導,開展重大水科技問題研發。繼續深化以“飲用水安全保障”和“城市水環境改善”為重點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水專項”研究,推動長江口水土資源綜合研究,黃浦江河口建閘前期研究,開展城鄉河湖水系水環境生態控制技術、特大型水庫水質保證研究、氣候變化對本市水安全影響及對策等重大課題研究,健全水務科技創新和推廣體系,充分發揮科技的引領和支撐保障作用。
2.加強水文基礎設施建設
建設一鎮一站實時雨量監測體系,擴大積水點監測覆蓋面;完善全市潮水位和水量水質監測站網,重點加強水功能區水質監測能力建設;加快應急移動和自動測報設施建設,提高水源地監測分析能力;開展長江口水文監測站網和地下水監測站網規劃建設,推進各行業部門監測資料共享,提高服務水平。
3.建設智能水網
結合國家防汛指揮系統二期工程和水資源監控管理系統建設要求,應用先進適用的技術,整合涉水部門的信息資源,建設“智能蘇州河”、“防汛監測預警”、“智能水事服務平臺”,構建感知監測、集約監控、協同監管、動態評價、聯動服務的“智能水網”框架,提升本市水資源開發利用綜合管理水平。
(八)水務長效管理機制
1.完善法律法規和規劃體系
堅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程序,修訂完善防汛防臺、水利管理、供水管理、排水管理等法規,制定水資源管理、水文管理、水土保持等法規規章;深化水行政許可審批制度改革。科學編制水務規劃,完善水務規劃體系,進一步發揮規劃先導作用,強化規劃對涉水活動的管理和約束作用。
2.加強日常養護管理
繼續完善水利、供水、排水等水務設施運行養護管理,重點加強河道保潔和河道設施養護兩個全覆蓋,實現引清調水和水質監測兩個常態化,加強農田水利工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長效管理;加強從源頭到龍頭,全系統、全過程的供水設施養護管理;加強以下水道疏通養護為重點的排水設施養護管理。
3.提高應急管理能力
強化預案預測預警體系建設,完善防汛抗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協作、反應迅速、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完善各級防汛搶險物資儲備體系,建立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以防止突發性污染、咸潮入侵、爆管、失電等為重點,進一步完善供排水公共突發事件快速發現和多部門聯動應急處置機制。
4.強化行業監管
按照“建管并舉、重在管理、安全為先、注重長效”的要求,積極推進水利設施網格化巡查;加強污水納管水質水量監管、污水廠在線監測能力建設、供水應急監測等,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對全市水源地、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等供排水設施運行狀況的監管機制、供排水企業成本和收費監管機制等,不斷在優化政府服務中強化行業監管。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機制保障
1.建立健全水利投入增長機制
繼續發揮政府在水利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市和區(縣)兩級財政對水利投入的總量和增幅有明顯提高,基本實現“十二五”期間全市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進一步提高水利建設資金在本市固定資產投資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市和區(縣)財政專項水利資金。從全市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優先滿足農田水利建設所需資金,并統籌兼顧農村水利建設。延長征收水利建設基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澇等水利工程建設。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合理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擴大征收范圍,嚴格征收使用管理。
2.完善相關政策
在“十一五”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灘涂造地(農用地)、郊區污水管網建設、污水處理廠污染物超量削減獎勵等政策基礎上,按照“區縣為主、差別對待、牽引推動”的原則,研究制定集約化供水、截污納管、污泥處理等相關財政補貼政策;計劃用水管理為主要內容的節約用水推進機制和污泥處置納入排水費的價格補償機制。
3.建立健全水務設施建設協同推進機制
堅持市、區(縣)聯手,重心下移,部門協同,形成合力,著力落實土地指標,加強土地征收補償等前期工作,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
按照“建設一批、儲備一批、研究一批”的滾動發展要求,進一步加強前期論證、規劃選址和項目環評等工作,促進水務建設的有序推進。
(二)人才隊伍保障
加大人才引進、培養、任用力度,營造吸引人才、重用人才、培養人才的良好環境,建立科學合理的人才流動機制。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建立激勵競爭機制,抓好以領軍人才和創新人才為重點的人才隊伍建設。針對區(縣)水務人才短缺的突出問題,著重加強專業技術和項目管理人才的培養與引進,充實水務基層力量。
(三)法制建設保障
按照法定程序,梳理完善有關法規、規章,突出針對性和操作性,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規范自由裁量權行使,開展行政執法規范達標活動,嚴肅查處各類水事違法案件,依法維護水務管理的正常秩序,并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四)行業監管保障
在優化政府服務中強化行業監管,把好規劃龍頭,把好技術關口,把好質量標準,抓好安全生產,完善行業統計體系和管理辦法,加強信息化系統整合應用,力求監管有效、協調有力、指導有方、服務管理有章可循。加大政府購買服務的力度,鼓勵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等參與水務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提供。綜合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加強對各類市場主體的監督和管理,特別是推進供排水企業預算監管和成本監控,促進供排水行業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