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二五”工讀學校教師崗位培訓計劃 2012-05-11
為深入貫徹國家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根據《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和《上海市工讀教育暫行規程》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本市工讀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經研究,市教委決定開展上海市“十二五”工讀學校教師崗位培訓。
一、培訓目標
樹立工讀教育如何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服務基礎教育教學秩序需求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理念;了解工讀教育的研究新動態、新成果,更新專業理論知識,拓展專業視野;進一步提高教育轉化行為不良學生的水平和實踐能力;培養一批專業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具備一定心理行為干預能力的工讀學校教師。
二、培訓對象
已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本市工讀學校教師。
三、培訓主題、內容和方式
(一)培訓主題
未成年學生不良行為的發現與教育調適
(二)培訓內容和方式
本次培訓突出實務、實訓和實際能力提高的要求,主要內容和方式包括:
1.專題講座和論壇。包括合作學習的策略與方法、讓每個學生成功、未成年學生不良行為的界定、發現未成年學生不良行為的方法、學生不良行為的教育調適方法、教育調適結果檢測方法、不良行為的心理測試診斷等。
2.專題研討和交流。針對每位參訓教師的教育調適案例,組織開展專家與學員、學員與學員之間的研討和交流,分析調適成功或失敗的原因,探討改進的方法。
3.考察和實訓。包括學習青少年行為測試16PF軟件的操作與應用方法、用16PF軟件完成實踐測試作業、考察有關學校和單位。
培訓共計60學時。
四、培訓安排
2012年至2015年期間分期分批進行,每年的集中培訓安排在6月至9月。各區縣具體培訓時間和地點由上海師資培訓中心另行通知。
五、培訓考核
參訓教師修滿規定學時、積極參與培訓過程中的各項教學活動、認真完成培訓作業并經專家考核合格者,由上海師資培訓中心頒發結業證書,統一認定市級學分。
六、組織管理
本次培訓由上海市教師專業發展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協調,上海師資培訓中心具體負責培訓實施、管理等工作,各區縣教育局負責保障本區縣培訓工作順利開展,各區縣教師進修院校協助管理培訓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