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和直屬中等學校“十二五”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及節能降耗目標分解方案 2012-05-11
為確保完成市政府下達的本市教育系統“十二五”節能考核目標,根據“十二五”期間本市教育改革與發展實際,按照上海市發展改革委、上海市統計局《關于調整“十二五”節能考核統計口徑的通知》(滬發改環資〔2010〕154號)確定的上海市教委節能考核口徑,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總體戰略和上海市“十二五”教育規劃綱要總體要求,統籌兼顧教育改革發展與節能減排關系,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方針和“立足實際、分類管理、目標引領、統籌推進”的原則,把節能工作同提升學校辦學管理水平相統一,與教學科研和教書育人實踐相結合,加快提高本市教育系統能源利用效率,真正做到辦學規模、教育質量和社會效益的協調發展,發揮學校開展節能降耗的社會示范效應,確保完成節能考核目標。
二、考核目標
學校節能目標考核實行能源消費單耗與總量控制相結合的方式。
(一)“十二五”教育系統節能考核總目標
領域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10年能耗基數 | 2015年 目標 | 指標性質 |
教育 | 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上升率 | % | 不超過2 | 約束性 | |
能耗總量 | 萬噸標煤 | 32 | 46 | 控制性 |
(注:本表“教育”為市教委節能目標考核口徑,含全市普通高校和委直屬中等學校)
(二)“十二五”教育系統節能考核分解目標
領域 | 指標名稱 | 單位 | “十二五”期間年度控制目標 | 指標性質 |
高校 | 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上升率 | % | 不超過1.5 | 約束性 |
非重點用能高校能耗總量上升率 | % | 不超過5.5 | 指導性 | |
重點用能高校能耗總量上升率 | % | 不超過4.5 | 指導性 | |
直屬中等學校 | 生均能耗 | 噸標準煤 | 有所下降 | 指導性 |
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上升率 | % | 不超過1.5 | 約束性 |
(注:市政府確定的重點用能高校名單見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高校和委直屬中等學校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將節能工作作為學校日常管理重要內容,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節能考核目標: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工作認識。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節能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學校節能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相應職能機構,落實相關責任,進一步提高對學校節能工作的認識,統一思想,狠抓落實,確保節能工作落到實處。
(二)規范統計工作,完善計量監測。各學校要高度重視能耗統計工作,建立和完善統計臺帳,確保數據真實準確,數據報送內容和時間節點要符合市統計局相關制度。進一步完善能源使用分項計量和能耗監測工作,加強對能耗數據的集中采集和分析。
(三)細化責任目標,加強內部考核。各學校要把節能目標納入本校“十二五”規劃和年度計劃,進一步細化目標、分解任務,把節能目標分解落實到各校區、各部門,并把節能目標和指標完成情況作為部門負責人年度工作實績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以及評先獎懲的重要依據。
四、考核責任
市教委將根據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制定有關節能考核評價標準,適時對本市高校和直屬中等學校組織開展節能考核工作。凡年能耗為5000噸標煤以上的重點用能高校和未完成年度節能目標的學校,應按要求編制年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并上報市教委審核。對既未能完成節能目標,又無法提供合理用能書面報告的學校,將根據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控制學校財政性資金投入,并取消當年度相關市級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申報資格。
附件:2011年度上海重點用能高校名單
附件:
2011年度上海重點用能高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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