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報考工作的通知
滬教考院中招〔2025〕1號
各區考試招生機構: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規〔2023〕5號)的有關規定,為統籌做好考試組織工作,切實做好2025年上海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報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各區考試招生機構(以下簡稱“區招考機構”)通過登錄上海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初中學考系統”),于2025年3月4日(星期二)至3月7日(星期五)組織本區在校生集體報名。
二、報名對象
尚未取得2025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以下簡稱“中招報名”)資格的九年級在籍在讀學生,以及尚未取得2025年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收初中九年級在籍在讀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報名(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報名”)資格的學生。
已經取得本市中招報名(含往屆生和返滬生)和隨遷子女報名資格并已完成報名的學生,無需重復報名。
學生在休學期間不得參加報名。
三、報考要求
符合條件的學生,由其學籍所在初中學校統一組織報考,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外語聽說測試)、綜合測試(含理化實驗操作考試)、道德與法治(統一筆試)。
學生若尚未取得歷史(統一筆試)有效成績,則由系統默認報考。
四、報名報考組織
學生通過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基礎信息由本市“基礎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系統”提供。
各學校根據所在區安排的時間組織本校學生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考生信息在確認前如需修改的,學生可向其學籍所在初中學校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由學校按規定要求進行修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關鍵信息,須在“基礎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系統”中進行修改,其他信息可在初中學考系統中進行修改。
考生關鍵信息采集來源要求:中國大陸居民以戶口本信息為準;港澳臺居民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信息為準;外籍學生以護照信息為準。
首次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后取得報名號,報名號是考生參加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關鍵身份識別號碼。學校在完成所有考生報名報考工作后統一打印信息確認表,由考生本人和家長(監護人)核對簽字確認。報名報考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不得修改。考生和家長(監護人)簽字后的報名報考信息確認表由學校保管備查,保存期三年。
五、其他說明
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往屆生和返滬生需參加本次報名報考通知中的所有考試科目,包括歷史科目(統一筆試)在內的所有考試科目的考試。
自2025年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成績均當年有效。已取得歷史科目(統一筆試)有效成績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不得重復報考歷史,成績保留至2025年有效。
六、成績公布
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查詢2025年上海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成績,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相關工作要求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報考工作,事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各級考試機構和相關學校工作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工作規定執行。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得擅自統計和泄露報名報考信息。
考生不得偽造、變造證件、證明等材料非法獲得報名報考資格,一經查實,將取消當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報考資格,如已參加考試的將取消當次考試各科目成績。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安全保密、考場設置和實施程序全部參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執行,考風考紀納入誠信管理體系,對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