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滬教考院中招〔2024〕15號)
各區招生考試機構: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轉發<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2024年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滬教委職〔2024〕39號)文件精神,2024年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職學業考”)報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報名時間
各區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區招考機構”)可通過登錄上海市中職校學業水平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考試管理系統”),于10月31日至11月5日組織本區學生的報名工作。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見下表: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12月7日 (星期六) |
8:30起 (每場10分鐘) |
英語口試 |
12月21日 (星期六) |
9:00—10:40 |
語文 |
13:30—15:10 |
數學 |
|
12月22日 (星期日) |
9:00—10:30 |
英語(含聽力測試) |
13:30起 (每場60分鐘) |
信息技術 |
二、報名對象
本市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中,2023學年入學的二年級學生(不含中高職貫通、五年一貫制、中本貫通、外招和成人中專等學生),以及2023學年入學的新疆、西藏、青海內職班學生均須報名參加語文、數學、英語和信息技術4門科目考試。學生在休學期間不得報名。
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專科學校、上海市體育運動學校、上海體育大學附屬競技體育學校、上海戲劇學院附屬戲曲學校、上海市馬戲學校、上海市第二體育運動學校、上海戲劇學院附屬舞蹈學校等藝體類學校的在籍學生,由學校組織自愿報考。
每位學生原則上僅有1次報考機會。因非自身原因缺考者,由其在讀學校向市教委職教處提出申請,批準后可參加下一年度的學業水平考試。因留級、辦理正式休學手續后復學等原因轉入的學生,均須同期報考中職學業考。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中等職業教育電子與信息大類專業學生可免考信息技術,其成績記為“免考”。但須參加語文、數學和英語3門科目的考試。
三、報名組織
學生通過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其基本信息由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信息系統統一提供。有分校區的中職校(特別是跨區分校),須在10月26日前按學籍完成分校區學生的信息分類及上報,上報完成后可統一安排學生在分校區所在區進行報名考試。
各學校根據所在區安排的時間組織本校學生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如學生基本信息有誤,可向學校提出更改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由學校負責在11月1日前通過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信息系統進行更正。首次參加報名的學生將取得報名號,報名號是考生參加中職學業考唯一的身份識別號碼。學校完成報名后,須統一打印報名信息確認表,并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核對簽字確認,學校保管備查,保存期三年。
區招考機構通過考試管理系統,統計本區報名、報考情況,打印報名、報考匯總表并加蓋公章后于11月6日前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
四、其他相關說明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2024年上海市殘疾學生申請統一學業考試合理便利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24〕5號)精神,本市中職學業考按照該通知要求為殘疾考生在考試中提供相應的合理便利。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