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奉賢區產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各集團公司、各街鎮:
??為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驅動,助推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活力區建設,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全力以赴推動奉賢經濟高質量發展,奮力打造“五美五強”新奉賢,特設立奉賢區產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提升產業技術創新能級。現將《奉賢區產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賢區經濟委員會
2021年12月30日
奉賢區產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驅動,助推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活力區建設,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根據奉賢區《關于加快打造上海先進制造業重要承載區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快建設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活力區的若干產業政策》以及《上海市產業技術創新專項支持實施細則》的文件精神,努力構建面向未來的產業體系,推動奉賢經濟高質量發展,推進奉賢新城建設。為加大財政資金對產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保證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的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奉賢區產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由區財政預算安排,納入奉賢區經濟委員會部門預算,以支持和鼓勵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提升核心競爭力,推進本區產業技術創新工作。
??第三條 區經委負責編制專項資金年度計劃,發布年度項目申報通知,組織項目評審,編制資金使用計劃,開展專項資金日常管理,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項目驗收等工作。
??奉賢區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并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支持內容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用于支持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和產業化關鍵技術攻關項目,重點支持我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東方美谷產業、數字經濟等優先發展的企業。主要支持以下專項:
??(一)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認定。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技術中心,支持國家、上海市和奉賢區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實施提升技術中心能力建設項目,完善關鍵研發試驗條件,構建關鍵技術研發創新平臺,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二)工業強基專項。加快促進工業基礎能力提升,鼓勵以企業為主體,提高產業關鍵基礎材料、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和產業技術基礎發展水平。
??(三)“四新”經濟培育。鼓勵新技術、新產品的擴大示范應用和新業態、新模式推廣,通過產業特色化、新型化、多樣化來優化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產業數字化轉型,促進“兩化”融合發展,培育我區“四新”經濟發展(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
??(四)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支持企業引進先進技術開展消化吸收再創新和集成創新活動,聯合優勢高校、科研機構開展產學研合作創新及基地建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水平。
??(五)創新產品認定。鼓勵企業開發和實施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新產品應用和產業化,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企業加快專利技術產業化進程,強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
??(六)國家、上海市支持本區重點項目按照規定予以的地方配套。
??第三章 支持標準
??第五條 專項資金支持標準如下:
??(一)對于新認定國家級、市級、區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40萬元的創建補貼支持。
??(二) 對于列入區級工業強基項目的,給予30萬元的專項支持。對于獲得市級及以上工業強基項目的,給予30萬元的配套資助。
??(三)對于認定區“四新”經濟示范企業的,給予20萬元的支持獎勵。
??(四)對于列入區級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的,給予15萬元的技術開發經費補貼。
??(五) 對于列入區級創新產品項目的,給予10萬元的研發補貼。對于列入市級創新產品目錄的,給予10萬元的配套資助。
??第四章 項目申報和管理
??第六條 申報專項資金的單位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本區登記注冊且稅收屬地征管;
??(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
??(三)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四)具有較強的技術開發、資金籌措和項目實施能力,項目方案合理可行;
??(五)申報創新項目為在建或者擬建項目,項目實施期為兩年。
??第七條 區經委根據各技術創新專項的《實施細則》或《認定辦法》,負責組織和發布年度各類創新資助項目申報和認定工作,并在相關政策平臺發布和公告。
??第八條 符合條件的單位按照年度項目申報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經委提出項目申報。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九條 區經委組織相關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項目評審,確定創新資金資助項目,根據專項資金預算及標準,向區財政局提出撥款申請。
??第十條 奉賢區產業技術創新各專項相關評審評估、證書獎牌制作等費用均在此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五章 驗收和評估
??第十一條 項目單位應當嚴格執行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專款專用,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二條 前款第五條中第(一)、第(二)、第(四)項項目完成后,項目單位應當及時做好項目驗收準備,并在項目完成后向區經委提出驗收申請,由區經委組織項目驗收。如不能按約定計劃完成項目,區經委可視具體情況緩撥、減撥或停撥下批應撥的款項。
??第十三條 專項資金使用單位應當自覺接受各級審計部門的審查。對在專項資金申報中弄虛作假以及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等違反規定的行為,將對有關單位和人員追究責任,同時取消項目單位后三年申報科技項目的資格。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屬奉賢區經濟委員會。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區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均以本辦法為準。原《奉賢區產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實施辦法》〔奉經(2018)8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