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周浦鎮招商經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周府〔2022〕39號
周浦企業集團、周浦企業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招商經費管理,根據相關規定及周浦鎮實際,制訂了《周浦鎮招商經費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浦東新區周浦鎮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周浦鎮招商經費管理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做好周浦鎮經濟發展和招商安商穩商工作,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激發鎮屬機構的招商積極性,提高服務企業水平,根據浦東新區相關規定及我鎮實際,特制定《周浦鎮招商經費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一、對象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周浦鎮機構職能定位中明確具有招商職能的鎮屬公司以及協助招商的社區中心、村居、公司等其他鎮屬機構。
??二、基本原則
??1、貢獻匹配、突出實效。招商經費的結算與招商實績、區域經濟貢獻相匹配,用于招商隊伍、招商活動等支出,從而激發招商活力、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2、分類管理,厲行節約。招商經費按照使用主體和管理模式分類結算,經費使用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三、資金來源及結算方式
??招商經費納入鎮本級財政預算管理,并按對象類別分類結算:
??(一)具有明確招商職能的鎮屬公司
??1、由鎮政府與鎮屬公司簽訂委托招商管理協議,明確職責、目標、結算方式等權利義務關系。
??2、結算內容及比例
??(1)具有招商職能的鎮屬公司自主引進注冊型企業,按照引進企業綜合地方貢獻形成的鎮實得財力的20%結算,引進落地商貿企業按照引進企業綜合地方貢獻形成的鎮實得財力的15%結算,引進落地工業企業按照引進企業綜合地方貢獻形成的鎮實得財力的10%結算;
??(2)具有招商職能的鎮屬公司與專業招商機構合作,對符合條件的專業招商機構根據《周浦鎮“十四五”促進招商安商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具體規定結算。
??(二)協助招商的鎮屬機構
??對符合條件的社區中心、村居及鎮屬公司,協助引進企業的,根據《周浦鎮“十四五”促進招商安商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具體規定結算。
??四、使用范圍及標準
??招商經費主要用于招商隊伍建設、投資促進工作推介、媒體宣傳、組織開展政策宣傳、培訓等支持企業發展活動,溝通協調幫助企業排憂解難等服務活動。
??1、對于非鎮級財政全額撥款的鎮屬公司,根據委托協議結算的招商經費作為委托管理報酬,可作為收入按規定結轉。
??2、對于鎮財政撥款的社區中心、村居,符合條件的招商經費作為專項工作經費,按專項經費管理,年度結余應作為存量資金上繳鎮財政。
??3、招商經費使用涉及出差、接待、會議培訓等事項,應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按照市、區相關文件規定和要求執行。
??4、嚴禁使用招商經費購買香煙、高檔酒;嚴禁使用招商經費違規發放津補貼;嚴禁使用招商經費支付與招商工作無關的各種消費行為。
??五、審核和撥付
??1、具有明確招商職能的鎮屬公司,按照委托招商管理協議,根據年度招商成效,按約定的結算方式向鎮財政所提交申請,經財政所初核、鎮經發辦復核,分管領導審核,鎮長審批后結算兌現。
??2、專業招商機構及其他協助招商的鎮屬機構,按照《周浦鎮“十四五”促進招商安商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規定結算兌現。
??六、其他
??1、本辦法由周浦鎮財政所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試行一年。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20日期間,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參照本辦法執行。實施中如遇上級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浦東新區周浦鎮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