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提升我區物業服務行業監管水平及人民群眾的居住滿意度,鼓勵物業企業、小區業委會積極參與物業聯合招標、質價雙提升、小區微更新等工作,有效提升我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總體水平,區房管局對《虹口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實施意見》進行了修訂,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虹口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虹口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提升我區物業服務行業監管水平及人民群眾的居住滿意度,充分調動物業企業、小區業委會管理小區主動性和積極性,有效提升物業服務總體水平,根據物業管理相關規范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以建設安全、整潔、文明、有序的小區為目標,通過開展“達標獎勵”活動,對達到考核標準的小區給予資金獎勵,支持居委會、物業企業、小區業委會開展“家園微更新”硬件改造、環境提升、服務改善行動,促進物業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小區環境持續改善,以解決居民日益增長的居住環境需求與物業服務發展滯后的矛盾。
??二、考核范圍
??成立業主大會,房屋竣工滿15年,且有業主大會投票權的建筑物總面積(以下簡稱“考核面積”)小于等于10萬平方米,委托物業企業提供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不包含直管公房一體化管理小區)。
??三、工作原則
??(一)自愿參與原則。符合條件的住宅小區,需由物業企業和小區業委會共同提出申請(小區業委會無法履職則由居委會代為申請),由所在居委會、街道城建中心初審后報街道辦事處核準,匯總后將擬申請獎勵資金的小區名單報區房管局。申請參加達標獎勵考核的物業企業和小區業委會應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考核與監督。
??(二)客觀公正原則。相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在開展達標獎勵工作時需堅持客觀公正原則,杜絕人情因素和形式主義。通過對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實地考核檢查,以居民、居委會與小區業委會的滿意度測評,物業企業、小區業委會實際運行情況及與相關部門工作的配合情況等客觀事實為依據,進行考核評分并進行獎勵。
??(三)注重實效原則。以考核結果為導向,激勵物業企業加強管理、小區業委會規范履職,持續改進物業服務、提高居民滿意度,以落實獎勵資金使用為抓手,開展“家園微更新”活動,提高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積極性,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良好局面。
??四、工作流程
??(一)考核申請
??“達標獎勵”活動每半年開展一次,符合條件的住宅小區,由物業企業和小區業委會共同填寫書面申請(附件1)后,交小區所在居委會、街道城建中心初審;街道辦事處審核匯總后向區房管局提交本街道參與達標獎勵工作的書面申請。
??(二)資金預算
??區房管局將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資金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根據申請參與達標獎勵工作住宅小區的具體情況向區財政申請資金,預算編制和資金管理遵循注重引導、公正規范、強化績效的原則。
??(三)開展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街道負責實施。各街道應及時收集梳理各小區考核申請,并將匯總后的考核結果報區房管局備案。考核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原則,考核評分材料由各街道保存。
??(四)獎勵標準與金額的確定
??1.獎勵標準
??達標獎勵標準 (單位:元/平方米·月)
A等 |
B等 |
C等 |
D等 |
|
考核得分 |
90分及以上 |
85分及以上 |
80分及以上 |
80分以下 |
獎勵標準 |
0.4 |
0.3 |
0.2 |
0 |
??小區獎勵資金=獎勵標準×小區考核面積×6個月。
??各街道匯總符合申報條件的物業小區(不含一票否決情況)后上報區房管局,區房管局綜合考慮各街道小區總體及申報小區情況,結合預算資金下達當次各街道達標獎勵額度,各街道以每次考核周期內達到獎勵標準的小區按得分排名先后和區房管局下達的當次額度確定獲得獎勵的小區清單。
??2.資金使用
??由各街道指導居委會、物業企業、小區業委會,將獎勵資金用于小區“家園微更新”硬件改造、環境提升、服務改善活動和提高小區一線物業服務人員工作積極性(包括小區經理、保安、保潔、工程人員等),其中一線人員獎勵占比30%。通過黨建引領,由居民區黨組織發動居委會、物業企業、小區業委會、廣大居民共同參與小區建設和管理,重點解決小區安全隱患和環境短板問題,促進物業服務高質量發展,滿足居民高品質生活需求。
??3.資金撥付
??各街道根據區房管局下達的獎勵額度和考核結果制定參與達標獎勵工作的住宅小區的獎勵方案,匯總后將《虹口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考核情況匯總表》(附件2)報區房管局。各街道根據各小區獲得獎勵資金情況,指導居委會、物業企業、小區業委會規范使用資金,核實活動開展和資金使用情況后應在10月30日和次年5月30日前提出獎勵資金撥付書面申請,區房管局收到申請后,將獎勵資金發放至物業企業。
??五、考核辦法
??本考核辦法以小區為單位分別從實地核查(街道各部門)、住宅小區物業治理實效和滿意度測評(居民、居委會、小區業委會)三方面對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狀況進行考核評分,另設立一票否決和加分事項。
??(一)街道各部門測評(占比30%)
??1.街道城建中心將小區巡查工作發現的問題告知小區物業管理處,以問題解決效率和效果作為測評依據。
??2.街道城運中心、城建中心通過962121物業呼叫平臺、“12345”市民服務熱線等信訪工單處置中物業企業的配合情況做出評價。
??街道辦事處根據以上情況及其他相關部門反饋的物業企業相關工作的配合情況進行綜合評分(附件3)。
??(二)住宅小區物業治理實效測評(占比30%)
??街道按照各住宅小區物業治理實效情況進行打分,將具體結果填入虹口區住宅小區物業治理實效測評表(附件4)。
??(三)居民滿意度測評(占比20%)
??區房管局委托第三方測評機構對參加達標獎勵小區居民關于小區物業服務工作進行滿意度問卷調查。
??(四)居委會、小區業委會滿意度測評(占比20%)
??街道辦事處對參與達標獎勵的住宅小區所在居委會、小區業委會進行滿意度問卷調查(附件5),對物業企業的服務水平、工作配合情況作出評分。
??(五)一票否決的情形
??若存在以下情況,街道辦事處應取消當次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資格:
??1.因管理失職,造成在市、區級層面通報或媒體曝光的;
??2.擅自利用物業共同部位、公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3.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未能及時發現或發現后不及時上報、整改的,因管理失職發生安全事故的;
??4.未及時發現、勸阻、制止、上報,造成小區違法搭建、群租現象嚴重,且在社會公眾中產生惡劣影響的;
??5.在各類創建工作中(如創建全國文明城區等)存在問題多,被扣分,導致對創建工作造成負面影響的;
??6.按虹口區生活垃圾分類實效測評中半年內2次及以上列入警示名單的居住小區;
??7.未按要求使用獎勵資金的;
??8.未配合相關部門工作并造成較嚴重后果的;
??9.物業服務合同過期超過2年的;
??10.對加裝電梯征詢、建設存在阻撓、擾亂行為,對接管存在畏難、消極行為的;
??11.考核期內在市房管局信用記分平臺項目經理被記分≥9分或物業企業在本區內被記分一次及以上的;
??12.其他造成重大影響的事項。
??街道辦事處應當將以上具體情況在附件1中記錄,不予通過申報達標獎勵。區房管局可根據實際情況取消此類小區當次物業服務達標獎勵資格。
??(六)加分的情形
??若存在以下情況,街道辦事處可適當予以加分,并由區房管局記入我區物業企業誠信檔案良好記錄:
??1.被市、區級以上媒體或相關部門通報表揚的(加2-5分);
??2.采取聯合招標、小小區合并等創新管理方式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加2-5分);
??3.積極配合參與協調解決小區內重大矛盾的(加2-5分);
??4.配合相關部門工作且成效明顯的(加2-5分);
??5.其他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有明顯促進作用的事項(加2分)。
??街道辦事處應當將上述情況在附件2中記錄并上報區房管局備案。
??(七)額外獎勵的情形
??經考核分值達到80分及以上,在考核周期內每出現以下一種情形的,一次性額外增加達標獎勵0.1元/m2·月:
??1.物業企業主動加大投入,提升小區環境和服務品質,取得業主認可,當次考核期前一年內完成小區“質價雙提升”(以通過業主大會表決為依據且調價幅度≥0.2元/m2·月);
??2.既有多層小區加裝電梯竣工后由物業企業統一接管的(5臺及以下須全部接管,5臺以上接管率須達85%以上);
??3.物業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通過“以大帶小、以商帶居、鄰里互助”等形式,解決袖珍小區、微型小區(10000m2以下)物業管理難題,提供保潔、保修(急修2小時內到場)、保綠等服務。
??佐證材料由街道審核并保存,相關情況在附件2中記錄并上報區房管局備案。
??六、責任分工
??(一)區房管局
??牽頭本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工作,指導各街道開展考核檢查;委托第三方測評機構對全區的住宅小區進行滿意度測評;向區財政申請獎勵資金;根據考核結果向物業企業撥付獎勵資金。
??(二)街道辦事處
??負責轄區內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考核工作,組織協調自治辦、城運中心、城建中心、居委會等部門共同落實推進;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考核工作組,安排專人負責達標獎勵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督促物業企業、小區業委會落實問題整改,提升物業水平;負責評估考核以及實施中相關信訪、“12345”投訴的處理;按時向區房管局上報獎勵方案;指導居委會、物業企業、小區業委會規范開展“家園微更新”,指導物業企業規范使用獎勵資金。
??七、工作監督
??(一)物業企業、小區業委會需及時規范使用達標獎勵資金。
??(二)物業企業、小區業委會應在知曉獲得獎勵后提供“家園微更新”活動佐證材料和員工獎勵資金發放計劃,并由街道匯總提交獎勵資金撥付申請,未完成“家園微更新”活動的視作自動放棄獎勵資金。
??(三)街道辦事處應妥善保存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考核工作的測評表格、照片等臺賬。
??八、附則
??本《實施意見》自2023年10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6日止。
??附件:
??1.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申報表
??2.虹口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考核情況匯總表
??3.街道各部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測評表
??4.虹口區住宅小區物業治理實效測評表
??5.虹口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滿意度征詢意見表
??附件1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申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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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名稱 |
物業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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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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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地址 |
房屋類型 |
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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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費單價(元每平方米每月) |
建筑面積 |
考核 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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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內物業費提價情況(元每平方米每月) |
竣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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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加分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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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額外獎勵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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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企業承諾 |
我司承諾,自愿參加物業服務達標獎勵工作,并如實填報以上信息。承諾將獎勵資金用于小區“家園微更新”硬件改造、環境提升、服務改善活動和提高小區一線物業服務人員工作積極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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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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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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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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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業委會(若運轉正常則蓋章) |
蓋章: 日期: |
居委會 |
蓋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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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決的情形 (如有) |
街道城建中心 |
蓋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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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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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虹口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考核情況匯總表 街道(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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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街道 |
小區名稱 |
物業公司 |
建筑面積 |
考核面積 |
街道各部門測評得分(30%) |
物業治理實效測評得分(30%) |
居民滿意度測評得分(20%) |
居委會、小區業委會測評得分(20%) |
加分情況 |
扣分情況 |
考核總分 |
考核等次 |
額外獎勵項 |
獎勵單價 |
獎勵金額(匯總) |
備注 |
??附件3
街道各部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測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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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小區名稱 |
物業企業 |
情況描述 |
整改情況 |
扣分 |
1、街道城建中心將巡查發現的小區物業管理問題告知物業企業并要求整改。若物業企業對可即時整改的問題未即時整改,或對一般問題未在3日內配合處理,又無正當理由的的,每個問題扣1分。 |
??附件4
虹口區住宅小區物業治理實效測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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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名稱: 地址: 物業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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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內容 |
檢查標準 |
分值 |
得分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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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綜合協調機制(6分) |
住宅小區聯席會議制度建立情況 |
建立居民區住宅小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黨建引領和基層治理建設,通過平臺解決小區矛盾。 |
2 |
||||||
2 |
各項制度完善 |
例會、約請、協調等機制完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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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區業委會工作 (10分) |
按時換屆 |
小區業委會到期正常換屆,成員齊全,運作正常得4分,超期不滿1年的得2分,超期滿1年但不滿2年的得1分,超期2年的不得分。 |
4 |
||||||
4 |
運作規范 |
小區業委會運作規范,無重大矛盾,按時開展規范化評估工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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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完成年度審計 |
委托審計機構在6月30日前出具上一年度小區業委會工作經費年度審計報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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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物業管理(14分) |
按規定公示 |
物業企業按照規定公示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按時限要求公示維修資金、公共收益等相關內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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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物業履職 |
物業企業履行好垃圾分類、地下空間管理等職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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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按時簽訂物業合同 |
物業合同在有效期內,或在考核期內合同到期且完成續聘或另聘得6分;超期不滿1年的得4分,超期滿1年但不滿2年的得2分,超期2年的不得分。如采用聯合招標選聘物業的,應納入加分情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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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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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調查人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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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本測評得分占總分權重30%,2、本測評表內容隨工作重點的變化會有所調整。 |
??附件5
虹口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滿意度征詢意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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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居委會/小區業委會工作人員: 您好!感謝您 填寫《虹口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滿意度征詢意見表》。您所在小區已申報虹口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工作,為客觀反映小區物業服務情況,促進物業企業提高服務水平,特開展此次滿意度意見征詢工作,期待您對本小區的物業服務質量滿意度調查予以真實的評價,合理化意見與建議。(請在下列各項測評內容相對應的評議意見欄內以“√”方式填上您的評議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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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評項目及內容 |
評議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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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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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 |
基本滿意 |
一般 |
不了解 |
不滿意 |
很不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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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維護服務 |
1.秩序維護員服務態度及儀容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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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區公共區域巡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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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機動車劃線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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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機動車停放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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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服務 |
5.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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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水、供電設備運行、維修養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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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電梯運行、維修養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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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共水、電報修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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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共照明完好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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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潔服務 |
10.樓梯、走廊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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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小區路面環境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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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生活垃圾清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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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筑垃圾有指定堆放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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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服務 |
14.綠化日常養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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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評項目及內容 |
評議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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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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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 |
基本滿意 |
一般 |
不了解 |
不滿意 |
很不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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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服務 |
15.員工服務態度及服務人員儀容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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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公開投訴和報修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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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公示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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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受小區業委會委托定期公布維修資金使用賬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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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對裝修定期巡視,發現違規行為進行勸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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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上季度相比,您認為本小區物業服務質量總體變化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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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顯加強(10分) □ 2.加強(6分) □ 3.講不清楚(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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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沒有變化(0分) □ 5.減弱(-6分) □ 6.明顯減弱(-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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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對小區的物業服務有何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居委會工作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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