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關于做優科技金融品牌促進金融服務支持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交給上海的三項重大任務,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為契機,促進科技與金融緊密結合,增強徐匯金融服務科技創新的能力,構建充滿活力的科技創新金融服務生態體系,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區域經濟社會的支撐引領作用,特制訂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上??疾鞎r的重要講話精神,圍繞金融服務科技創新、服務市場需求、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要求,緊緊抓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機遇,打造徐匯“科技金融”品牌,營造金融支持科創的優良環境,鼓勵金融資源更多向科技型、創新性企業傾斜,促進創新鏈和資金鏈有機結合,加快推進上海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創中心重要承載區和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建設,使科技創新成為推動徐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不竭動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以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和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航空航天等產業為重點,對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需要長期研發投入、具有較強成長性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金融的有效支持,增強科創企業在發展關鍵環節融資的可得性,真正發揮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血液”作用。
堅持服務企業全生命周期。根據科創企業不同發展階段,分類施策地提供金融服務,為分處于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的科創企業,量身打造符合其發展需求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提供無縫式、全鏈條、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務。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發揮政府平臺作用和財政資金的杠桿效用,圍繞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風險分擔和風險緩釋,鼓勵金融服務創新,有效提升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發揮科創板等多層次資本市場增量改革效應,為科創企業發展提供高質量、高效率的金融服務。
三、拓寬融資渠道,助力初創期科創企業成長
1.推動服務科創的金融機構集聚。鼓勵銀行、保險等傳統金融機構設立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專營機構。集聚一批與實體產業高度融合的各類產業互聯網金融機構。支持區內外資本設立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集聚一批國內外具有品牌影響力的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機構,鼓勵投資機構投向徐匯濱江、漕開發、楓林板塊等重點區域、優勢產業、科創企業。
2.加大科創領域的投資力度。鼓勵各類政策性基金和相關產業投資基金加大對區內種子期、初創期中小科創企業的投資力度,引導社會資本和投資機構不斷增強對中小科創企業的融資支持,同時鼓勵投資機構為初創期的科創企業提供戰略規劃、管理提升、品牌建設等延伸服務。利用上海市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試點工作,引導境外優質資本投資區內科創企業。
3.鼓勵金融機構服務創新。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針對科創企業特點,創新開發“信易貸”產品和服務,提高中小微企業貸款中信用貸款占比。鼓勵金融機構對信用良好、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創新續貸方式,切實降低企業貸款周轉成本。以國家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為抓手,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利保險融資等服務。探索推動融資租賃機構面向科創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構建全周期、無縫式科技創新金融服務鏈。與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痖_展戰略合作,引導銀行擴大貸款規模,加大首貸、信用貸、中長期貸款的擔保力度,降低科創企業融資成本。
4.鼓勵開展“投貸聯動”。支持銀行加強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的合作,以股權質押融資、供應鏈融資等形式,為科創企業提供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拓寬科創企業融資渠道。鼓勵保險公司提供科技類保險專項服務,與銀行、創業投資機構探索投保貸聯動,降低科技企業融資門檻。對有示范性、創新性的金融產品,積極支持其申報市級金融創新獎。
5.發揮政策性融資平臺作用。擴大漕河涇開發區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平臺信貸規模,充分發揮融資平臺風險代償金的政策效應,適當降低審批門檻,提高風險容忍度,確保融資平臺貸款規模持續增長。積極探索引入保險、融資擔保、小額貸款、融資租賃、風險投資等各類金融機構,通過業務合作共享資源、相互增信、共擔風險,提升平臺服務能級。對符合條件的科創企業給予貼息貼費,對區內小額貸款、融資擔保機構發放的本區科創企業融資給予業務扶持。
四、借力資本市場,助力科創企業發展壯大
6.建立動態發現和儲備機制。依托新創企業服務名錄庫建設,加大對科技含量高、成長潛力好、市場前景大的企業發現力度,建立常態化跟蹤服務機制。對高新技術企業、重點納稅企業、獲得股權投資企業、銀行貸款重點科技企業、股份制改造企業等加強關注,做好擬上市科創企業的培育和篩選。推動擁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企業在科創板等板塊掛牌上市,拓寬科創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對照上市條件和規則,按梯度、分類別納入區上市企業服務名錄庫,實施名錄庫動態管理。
7.提升培訓輔導服務實效。從科創企業實需出發,開展上市基礎培訓、專家路演會診、金融資源對接、產業政策聚焦、合規審核便利以及上市政策扶持等服務。聘請區內重點金融機構及國內外知名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信評估公司的專業人才,組建一支區上市服務專家隊伍,為科創企業提供上市知識培訓和政策解讀。與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展戰略合作,加強與專業機構的資源對接,提升對擬上市企業的精準服務能力。
8.建立分類指導服務體系。對入庫企業實施分階段培育和指導,分梯度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對已經股改的企業,積極協調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上海證監局、市中小企業服務辦公室、上海證券交易所等單位,引導企業集聚創新要素,提升發展質量,滿足合規要求。積極發揮上市辦作用,加大對企業上市合規證明開具、募投項目備案等服務的協調力度,積極協助企業解決上市過程中的問題。
9.加大企業上市政策扶持。加大財政資金對改制掛牌上市的支持力度和適用范圍,分階段對企業相關上市成本給予扶持,激發企業上市積極性,降低上市成本。積極引導和推動區內符合條件的科創企業加快登陸科創板,對于近兩年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在上市扶持基礎上再給予一定獎勵。實施政策傾斜,對區上市企業服務名錄庫的重點企業給予產業政策、人才政策聚焦。
五、優化融資途徑,助力科創企業拓展發展空間
10.鼓勵科創企業實施并購重組。鼓勵企業募集資金用于增加研發投入,提高產能,擴大市場份額,提升核心競爭力。支持科創企業通過整體上市、定向增發、資產收購等形式開展境內外并購重組,擴大企業規模。鼓勵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分拆上市。鼓勵上市企業參與發起設立產業并購基金。支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投資基金、并購基金以及產業投資基金等參與科創企業并購重組,提供各類融資支持。
11.積極支持企業拓寬債券融資渠道。支持運作規范、發展前景好的企業通過引入戰略投資機構、發行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方式,為做強主業募集資金。鼓勵企業利用債轉股、債務置換、資產證券化等模式,形成股債聯動的融資格局。推動科創企業積極利用創新創業債、綠色債等品種開展融資。對于科創企業成功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集合債、集合票據等的,根據發債成本給予一定扶持。
六、金融與科技深度融合,助力科創企業降本增效
12.構建科技金融服務鏈。支持科技金融專業服務機構、實體產業派生的科技金融機構、與實體產業高度融合的各類科技金融機構落戶。支持各類金融、投資機構以及知識產權評估、信用評級機構等加強業務合作,為處于不同成長階段的科創企業提供專業性的金融服務。
13.積極推動金融科技發展。吸引金融科技機構集聚,支持金融機構設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和研發中心,鼓勵大型互聯網企業設立從事金融科技的子公司。支持金融科技企業通過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應用為金融機構賦能,創新金融服務,提升金融機構服務科創企業的效率,降低科創企業融資成本。對經認定的金融科技企業,給予相應政策支持。
七、營造良好環境,助力科創企業高質量發展
14.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帶動作用。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功能,加大科創領域投資力度。放大政府投資基金的杠桿效應,帶動社會資本、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投向徐匯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主要投資于處于種子期、成長期等早中期的科創企業。提高基金投資效率,促進優質資本、科創項目、核心技術和高端人才加快集聚。
15.發揮第三方中介機構作用。聯合證券公司在企業準入、估值定價等方面專業力量,對擬上市企業開展深度價值挖掘。發揮會計法律、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咨詢等第三方機構作用,為科創企業提供多元化和個性化服務。鼓勵發展專項服務中介機構,為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創業等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16.加強管理協作化解金融風險。加強金融信用信息與市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聯、共享和實際應用,著力解決科創企業和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促進金融機構與科創企業的有效對接。加強區政府相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聯動,強化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形成風險預警與處置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