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非國有房屋租金減免補貼的實施細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鼓勵和引導非國有房屋主體給予承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共同紓困解難,協力提振信心,全面穩住經濟大盤,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根據《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奉賢區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申報對象與申報條件
??申報對象:
??工商注冊地、生產經營地、稅收戶管地均在本區的產業園區、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商業綜合體、商務樓宇等非國有(或非國有控股)房屋的業主或經營管理主體(以下統稱申報主體)。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近兩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2、租金減免對象應在申報主體物業內實際生產經營,依法申報納稅,且注冊在本區的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認定標準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3、產業園區的申報主體應為本區實體型產業園區;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的申報主體應為已被認定的市級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或區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商業綜合體的申報主體的總建筑面積應在5 萬平方米(含)以上,且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商務樓宇的申報主體應已納入奉賢區產業經濟統籌管理平臺;
??4、申報主體與租金減免對象的房屋租賃關系應滿1年及以上,即在2021年6月(含)之前已簽訂租賃合同,且申報主體與租金減免對象之間不存在股權投資、從屬等關系,且與租賃減免對象的股東或實際經營者之間不存在直系親屬關系。
??第三條 支持標準及申報材料
??鼓勵申報主體對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先進制造業、專精特新、生產性服務業、軟件信息服務業等)的小微企業,服務和保障民生的餐飲、零售等小微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給予房屋租金減免。經審核,按照申報主體實際減免租金自行承擔部分(不包含房屋所有權方等減免的部分,不包括停車費、物業費,不涉及稅金)的30%給予補貼,最高300萬元。
??申報材料:
??1、非國有房屋租金減免補貼申請表(附件);
??2、申報主體企業營業執照;
??3、非國有房屋產權證明;
??4、申報主體房屋租金減免補充材料(包括租賃合同、減免協議、減免情況匯總表、租金發票、生產經營場所照片等材料);
??5、承租方確認享受租金減免的證明材料(包括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承諾書、租金減免時間段、減免金額等證明材料);
??6、項目申報材料及其附屬文件真實性的承諾書,必要時提供專項審計報告;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上述材料須真實有效,相關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四條 申報及審批流程
??申報主體按照申報材料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報所屬街鎮(開發區)經濟管理部門初審。街鎮(開發區)初審通過后蓋章確認,提交相關材料到區經委。區經委聯合區財政局等部門審核申報材料,視情況開展專項審計(相關審計費用由政府部門承擔),審核通過后擬定租金減免補貼方案。方案向社會公示無疑義后,報區政府審批。
??第五條 附則
??1、符合條件的非國有房屋業主或經營管理主體協商一致后,選擇一方申請,不得同時申請。
??2、申報主體選擇向一個政府主管部門申報租金減免補貼,不得重復申報。租金減免時間范圍為2022年全年,補貼的最高減免時限為6個月。
??3、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材料存在偽造、虛報等情形,申報主體將被列入失信名單,并追究所有相關方法律責任。
??4、扶持資金原則上由區、街鎮(開發區)分別承擔,具體比例待市級配套辦法出臺后再予以明確。本實施細則由區經委、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非國有房屋租金減免補貼申請表
上海市奉賢區經濟委員會
上海市奉賢區財政局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非國有房屋租金減免補貼申請表
申報主體(蓋章)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法人代表 | 生產經營地址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申報對象類別 | 對符合條件的承租方(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總額(自行承擔部分,萬元) | 申請補貼金額(萬元) | 給予租金減免的承租方名稱 |
□產業園區 □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 □商業綜合體 □商務樓宇 | |||
所屬街鎮(開發區)審核意見:
經辦人: 分管領導: 年 月 日(蓋章) | |||
區經委審核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區財政局審核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