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高新技術企業貸款貼息專項操作細則》的通知
浦科經委規(2021)5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管理局(管委會),各直屬企業,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浦府規〔2021〕1 號),經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理事會審定,現將《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高新技術企業貸款貼息專項操作細則》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浦東新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2021年6月10日
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高新技術企業貸款貼息專項操作細則
??為發揮財政科技資助的引導和放大作用,進一步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快速發展,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浦府規〔2021〕1 號),制定本操作細則。
??第一條 資助對象
??工商注冊、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獲得金融機構貸款且在各類金融機構均無不良記錄的,屬于有效期內的小微型的高新技術企業
??(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小微型企業需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的有關要求,高新技術企業需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 號)的有關要求,入庫企業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實施細則(試行)》(滬科規〔2018〕10 號)的有關要求。
??第二條 資助內容
??對企業為開展創新創業活動獲得的金融機構貸款,上年度完成還本付息的,按企業該筆貸款實際支付且不超過申報指南發布當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核算利息的 50%,給予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的貼息資助。
??第三條 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高新技術企業貸款貼息專項申報指南”所發布的條件和內容,訪問“浦東新區財政科技投入專項綜合監督服務平臺”,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系統進行在線申報。
??第四條 審核和資金撥付
??申報項目由浦東新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科經委”)操作機構受理、審核,操作機構根據審核結果提出資助方案,報科經委批準。立項結果經公示后由科經委發文,并對立項項目予以一次性撥付。
??貸款貼息資助不與其他類別的資助項目查重。
??第五條 監督檢查
??科經委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與檢查。
??申報單位如有提供虛假材料等失信行為,按照《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項目承擔單位有義務履行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積極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第六條 應用解釋和實施日期
??本操作細則由科經委負責解釋,自2021年7月12日起生效實施,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原《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貼息專項資金操作細則》(滬浦科〔2016〕62 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