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科經委規〔2021〕3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管理局(管委會),各直屬企業,各街 道 辦事處、鎮政府 :
??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浦府規〔2021〕1號),經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理事會審定,現將《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企業研發機構專項操作細則》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浦東新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2021年6月10日
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企業研發機構 專項操作細則
??為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科技企業創新能力,增強研發溢出效應,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浦府規〔2021〕1號),制定本操作細則。
??第一條 資助對象
??工商注冊、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經認定的國家級、上海市級及新區級企業研發機構。
??第二條 資助內容
??1、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上海市級企業研發機構給予一次性資助。按照上一年度研發費加計扣除額的10%給予資助,國家級、上海市級企業研發機構最高資助金額分別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
??2、每年對浦東新區企業研發機構進行考評,對年度考評為優秀的企業研發機構給予研發經費資助??荚u主要包括:研發貢獻、研發投入、研發成效等方面內容,以量化評分為主。按照上一年度研發費加計扣除額的10%給予資助,區級企業研發機構年度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80萬元,同一企業最多只能獲得3次。
??3、已獲區級或市級企業研發機構資助的企業,研發機構升級后給予補差資助。已獲同類專項資助企業不再享受本專項資助。
??第三條 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企業研發機構專項年度申報指南”所發布的條件和內容,在浦東新區財政科技投入專項綜合監督服務平臺上在線申報。
??第四條 審核和資金撥付
??申報項目由浦東新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科經委”)操作機構受理、審核,操作機構根據審核結果提出資助方案,經與財政局會商,報科經委批準。立項結果經公示后由科經委發文,并對立項項目予以一次性撥付。
??第五條 監督檢查
??項目承擔單位有義務履行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積極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第六條 應用解釋及施行日期
??本操作細則由科經委負責解釋,自2021年7月12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原《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重點企業研發機構補貼資金操作細則》(滬浦科〔2016〕6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