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教委規〔2022〕4號
各區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和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意見》等要求,進一步加強本市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管理,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上海市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2022年3月31日
上海市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和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意見》等要求,進一步加強本市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上海市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
??第一條(適用范圍)
??國家機構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包括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的股東、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的舉辦者,以下統稱“舉辦者”),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面向中小學生與學齡前兒童實施非學歷文化知識培訓活動的(相關機構統稱“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符合本標準。
??第二條(設立原則)
??設立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的規定,取得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對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發揮積極作用。利用互聯網技術在線實施中小學生非學歷文化知識培訓的,還應當符合國家互聯網管理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從事法律法規規章禁止進入的領域,不得損害第三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不得違背公序良俗。貫徹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不得舉辦實施軍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質教育的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
??第三條(舉辦者)
??舉辦者為法人的,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資格,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或者失信名單。舉辦者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舉辦民辦學校的條件。
??舉辦者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聯合舉辦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應當依法簽訂聯合辦學協議。
??同時舉辦或者實際控制多所民辦學校(含校外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或者實際控制人應當具備與其所開展辦學活動相適應的資金、人員、組織機構等條件與能力。
??舉辦者已經舉辦的民辦學校(含校外培訓機構)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不得申請設立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
??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
??第四條(機構屬性)
??舉辦者可以單獨或者聯合舉辦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選擇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營利性或者非營利性法人屬性時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五條(舉辦者投入)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投入,應當與法人屬性、培訓對象、辦學層次、辦學規模、業務模式等相適應。舉辦者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銀行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以國有資產參與舉辦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應當符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相關規定。
??營利性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登記注冊資本。在正式設立時,注冊資本應當繳足。注冊資本數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時間及出資方式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非營利性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開辦資金為捐贈資金,以到賬實有貨幣資金為準,應當履行法定驗資程序,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辦法》等相關要求。
??第六條(培訓場所)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下培訓業務的,應當具有穩定的培訓場所以及與其培訓規模、培訓對象、培訓內容等相適應的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安全防范等條件。全日制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要求應參照普通高中執行。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將主要培訓場所等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登記為住所。以租賃場所辦學的,應當與房屋產權所有人或者其受托人依法簽訂租賃合同。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含培訓點)的線下培訓場所,建筑面積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其中,培訓用房建筑面積不得少于培訓場所總建筑面積的2/3。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應當不低于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設施、場所中開展培訓活動。
??開展寄宿制培訓的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還應當配備與學員規模相匹配的生活與運動場所,生均宿舍建筑面積不得少于6.5平方米。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利用文化場館、藝術場館、活動場館、會場、實踐實訓場所等場所臨時實施特定環節培訓或者相關活動的,應當選取符合活動要求的安全場所,保障師生安全,通過簽訂協議等方式與業主或者其委托管理方明確場所安全防范責任、設施設備安全維護責任、人身意外傷害處理機制等事宜。涉及人群聚集的,應當符合《上海市公共場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并依法辦理相應手續。
??第七條(線上培訓)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上培訓業務的,應當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具備自有或者租用的性能可靠的服務器,且服務器必須設置在中國內地;依法取得ICP(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證明或者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網絡安全等級保護三級以上(含)定級備案證明和等級測評報告。
??線上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具有與其培訓規模相適應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并向住所所在區的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具備相應權限的內容審查賬號。線上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提供直播培訓服務的,還應當具備即時阻斷互聯網直播、及時消除違法違規直播內容、防止信息擴散的技術能力。
??線上中小學生非學歷文化知識培訓平臺應當具備信息儲存功能。平臺上的培訓內容及相關數據信息須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學的影像須留存至少6個月;用戶行為日志須留存1年以上。平臺應當具備護眼功能和家長監管功能。
??第八條(設施設備)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配備與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培訓規模等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并應當符合相關的安全標準。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在教室等公共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并配備數據存儲設施,視頻信息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
??第九條(機構名稱)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機構名稱,應當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業務領域)、組織形式等組成。
??營利性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當按照《工商總局 教育部關于營利性民辦學校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等規定進行登記。非營利性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當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進行登記。
??第十條(辦學內容)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內容應當與民辦學校辦學許可相匹配,與辦學層次、培訓對象、培訓內容等相匹配,由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并記載于《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辦學內容”項下,并備注培訓形式、培訓對象、培訓內容等。面向高中階段的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施全日制培訓。
??培訓點的辦學內容不得超過所屬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內容。
??第十一條(組織機構)
??(一)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暫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要通過建立聯合黨組織或者指定一名黨員擔任黨建工作聯絡員或者由上級黨組織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等方式,在本機構開展黨的工作,條件成熟時應當及時建立黨組織。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支持黨組織的活動。
??(二)董事會(理事會)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設立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由5人以上組成。首屆決策機構成員及其職務由舉辦者推選。
??決策機構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已設立黨組織的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決策機構成員還應當包含黨組織負責人。1/3以上的決策機構成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有故意犯罪記錄、教育領域不良從業記錄、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者不得在決策機構任職。
??決策機構設負責人1名(董事長或者理事長)。決策機構負責人應當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校長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章程的規定聘任校長(即營利性機構的經理或者非營利性機構的行政負責人),由校長依法行使管理職權。校長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故意犯罪記錄,無教育領域不良從業記錄,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經驗。
??(四)監事(會)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依法建立監事會等監督機構,依法行使監督職權。監督機構應當有黨的基層組織代表,且教職工代表不少于1/3。其中,教職工人數少于20人的營利性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可以只設1至2名監事。已設立黨組織的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監督機構成員還應當包含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領導班子成員。
??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及其近親屬、校長、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督機構成員。
??(五)法定代表人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機構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理事會)負責人或者校長(經理)擔任。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配備與培訓內容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從業人員隊伍,包括管理人員、教學人員、教研人員和其他人員。其中,管理人員是指承擔管理職責的人員,包括專兼職培訓點負責人;教學人員是指承擔培訓授課職責的人員;教研人員是指承擔培訓研究職責的人員;助教、帶班人員等輔助人員按照其他人員進行管理。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線下非學歷文化知識培訓,每班次專職教學人員原則上不低于學生人數的2%。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二)愛國守法,恪守憲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履行各項職責;
??(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舉止文明,關心愛護學生;教學、教研人員還應為人師表,仁愛敬業;
??(四)教學、教研人員應熟悉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具備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
??(五)非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
??(六)未被列入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黑名單;
??(七)未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
??(八)符合《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第十三條(收費管理)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執行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管理政策,與商業銀行等專業機構合作,開立預收費專用賬戶,執行預收費銀行定期劃扣機制。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實施全日制培訓的,不得跨學期收取預收費。鼓勵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實施培訓后收費。
??第十四條(章程)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依法制定章程,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機構章程的規定,規范開展培訓及管理活動。營利性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章程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規定,非營利性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的章程還應當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
??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住所、辦學地址、法人屬性;
??(二)舉辦者的權利義務,舉辦者變更、權益轉讓的辦法;
??(三)辦學宗旨、發展定位、層次、類型、規模、形式等;
??(四)開辦資金、注冊資本,資產的來源、性質等;
??(五)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和監督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六)黨組織負責人或者代表進入決策機構和監督機構的程序;
??(七)法定代表人;
??(八)自行終止的事由,剩余資產處置的辦法與程序;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管理制度)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下列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培訓業務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五)學員管理制度;
??(六)財務管理制度;
??(七)收退費管理制度;
??(八)檔案管理制度;
??(九)教師培訓及考核制度;
??(十)培訓材料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相關管理制度。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上培訓活動的,還應當制定下列管理制度:
??(一)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二)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含網絡安全等級保護、信息審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應急處置、技術保障等內容);
??(三)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培訓內容)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所實施的培訓內容應當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要求,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培訓內容應當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特點以及教育教學規律,課程難度及進度適宜,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與學生個體能力相適應。不得包含淫穢、暴力、恐怖、賭博以及與學習無關的廣告、游戲等內容及鏈接等。開展全日制高中階段相關課程培訓的,應當同步將國家課程中的語文、思想政治、歷史和地理四門課程列為必修課程。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編寫、選用的培訓材料應當具有思想性、科學性、適宜性,與其培訓內容及培訓安排相匹配,不得存在違反憲法法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宣揚邪教迷信等情形,且應當符合《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規范培訓材料的選用程序,選用的培訓材料須為審核通過的培訓材料或者正式出版物,選用境外培訓材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培訓安排)
??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開展非學歷文化知識培訓活動,應當明確培訓項目、培訓內容、培訓班次、招生對象、培訓進度、培訓時間等,并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附則)
??本標準自2022年4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本標準實施前設立的非學歷文化知識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在2023年12月31日前達到本標準要求,并辦理相應手續。
??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