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嘉定區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住院護工費補貼申領辦法》的通知
嘉衛計〔2016〕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嘉定新城、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管委會:
??現將《嘉定區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住院護工費補貼申領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上海市嘉定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2月2日
嘉定區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住院護工費補貼申領辦法
??為了切實執行《嘉定區關于進一步加強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實施意見》(嘉府發〔2015〕41號)文件精神,落實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工作,現制訂《嘉定區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住院護工費補貼申領辦法》,具體如下:
??一、申領對象
??屬于上海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的本區戶籍公民,因患病或意外傷害入住公立醫院的,可申領住院護工費補貼。
??二、補貼標準
??每天補貼5小時,每小時補貼標準參照住院時當年當月的本市小時最低工資。年度補貼天數按當年實際住院天數累計,上限為90天。
??三、申請材料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申請領取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住院護工費補貼的公民,應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身份證明;
??2.戶籍證明;
??3.《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證》;
??4.出院小結。
??此外還需提供申請人個人銀行賬號。
??四、申領程序
??1.申請人于辦理出院手續后一年內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住院護工費補貼申領表和本辦法規定的申請材料。
??2.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并將初審意見及申請材料報區衛生計生委。
??3.區衛生計生委應當自收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送的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 審查。
??五、委托辦理
??申請人可以委托他人申領。委托辦理時,除提供本辦法規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全部申請材料外,還須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
??六、材料留存
??區鎮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完整地留存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除委托書須留存原件外,其余材料留存復印件。
??七、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4年2月26日印發的《嘉定區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父母患病住院護工費補貼實施辦法(修訂)》(嘉衛計家庭〔2014〕1號)同時廢止。
??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上級文件對此另行規定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本辦法由嘉定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
??1. 嘉定區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住院護工費補貼申領表
??2. 嘉定區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住院護工費補貼發放登記表
??附件1
嘉定區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住院護工費補貼申領表
??__________鎮(街道) 編號:□□□□□□□□□□
申請人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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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扶證號 |
類型 |
□獨生子女傷殘 □獨生子女死亡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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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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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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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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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姓名 |
身份證號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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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委托人關系 |
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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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名稱: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住院天數: 天
申請人簽名: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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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意見:
補貼標準1: 元,補貼天數 天; 補貼標準2: 元,補貼天數 天; 補貼總天數 天,補貼總金額 元。
經辦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區衛生計生委意見:
同意補貼金額 元。
經辦人: 分管領導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注:1. 本申請表一式二份,由區衛生計生委、鎮(街道)各留存一份;
?? 2. 用鋼筆或水筆填寫,且須由申請人本人簽名。
??附件2
嘉定區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住院護工費補貼發放登記表
??鎮(街道) 季度
編號 |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戶籍地址 |
特扶證號 |
類型(傷殘/死亡) |
住院日期 |
出院日期 |
住院天數 |
補貼天數 |
補貼金額 |
銀行賬號 |
簽收人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每季度上報一次,請于季末次月的5日前報區衛生計生委家庭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