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衛規〔2022〕63號
(原文號:滬衛計規〔2018〕116號、滬人口委〔2007〕41號)
各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關于未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人員申領年老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的實施意見》已經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第6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關于未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人員申領年老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的實施意見
??為了做好未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人員申領年老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的工作,保障實行計劃生育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滬府發〔2006〕13號,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符合《若干規定》第八條第二項、第九條第二項規定的下列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年老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一)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二)《條例》施行(2004年4月15日)前辦理結婚登記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養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
??二、申領年老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時,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的原件:(一)身份證明;(二)戶籍證明;(三)婚姻狀況證明;(四)已有子女狀況聲明。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的人員,還需提供《光榮證》。
??三、申領年老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時,申請人應當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申領表和本意見規定的申請材料。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做出處理:(一)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二)按規定不由本機關受理的,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三)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屬于本機關受理范圍的申請,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受理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并將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送的受理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規定的,發放年老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對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四、申請人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年老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的審核確認手續。委托辦理時,除提供本意見規定的委托人的全部材料外,還須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
??五、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留存申請人已有子女狀況聲明的原件;其他申請材料若非本市機構出具的,應當留存該材料的復印件。申請人委托他人申領的,還應當留存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和委托書原件。
??六、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年老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申領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如發現申請人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冒領或騙領獎勵費的,應當責令限期退回。
??七、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