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本區統籌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通知
楊人社規〔2023〕1號
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技能人才培養,全面提高從業者綜合素質,加強新時代區域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各區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滬人社職〔2021〕51號)、《關于印發<楊浦區關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支持本區企業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楊人社〔2021〕45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現對本區統籌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開展職工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補貼
(一)補貼對象
稅收征管關系在楊浦區的各類企業(含委托征管企業,不含歇業、非正常企業,以下簡稱“本區企業”)。
(二)補貼項目
1.企業新型學徒制帶徒津貼。本區企業組織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完成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可享受導師帶徒津貼,補貼標準分別為初級工(五級)2000元/年,中級工(四級)3000元/年,高級工(三級)4000元/年,補貼期限不超過學徒培養期限。
2.企業開發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項目補貼。本區企業開發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項目,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列入本市職業技能評價機構目錄的,自審核通過之日起一年內認定超過100人,按每個項目不超過5萬元標準給予項目補貼。
3.企業開展高級(三級)及以上職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補貼。本區企業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成為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單位,自主開展高級(三級)及以上企業職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根據評價獲證人數,按高級工(三級)1000元/人,技師(二級)1500元/人,高級技師(一級)2000元/人標準予以補貼。
4.企業以賽促訓技能提升成效補貼。鼓勵本區企業組織職工參與市級高級(三級)及以上競賽項目,根據評價獲證人數,按高級工(三級)1000元/人,技師(二級)1500元/人,高級技師(一級)2000元/人標準予以補貼。
5.區首席技師工作資助。按規定建立首席技師選聘制度的單位,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審認定,符合區首席技師資助條件的,給予2萬元/人的工作資助。獲得資助后,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開展成效卓著的單位,可繼續提出申請,但資助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且首席技師仍在聘用期內。資助資金應用于職工職業技能提升相關工作。
6.市技能大師工作室資助。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審認定,新獲評“上海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稱號的,由區配套給予1:1的工作資助。
二、培訓機構開展社會化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一)補貼對象
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的培訓機構(含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舉辦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的機構,以下稱“本區培訓機構”)。
(二)補貼項目
1.培訓機構建設資助。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辦學質量和誠信等級為A級,且年度無責任性投訴的本區培訓機構,給予5萬元一次性資助,每三年一次。
2.培訓機構開展高級(三級)及以上社會化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對開展納入本市職業培訓管理信息系統管理的社會化職業技能培訓的本區培訓機構,根據評價獲證且享受本市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人數,按高級工(三級)1000元/人,技師(二級)1500元/人,高級技師(一級)2000元/人標準予以補貼。
3.培訓機構以賽促訓技能提升成效補貼。鼓勵本區培訓機構組織選手參與高級(三級)及以上競賽項目,根據評價獲證人數,按高級工(三級)1000元/人,技師(二級)1500元/人,高級技師(一級)2000元/人標準予以補貼。
三、院校開展學生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一)補貼對象
注冊在本區的高職及以上院校(以下稱“本區高等院校”)。
(二)補貼項目
高等院校組織學生開展高級(三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補貼。已備案的本區高等院校組織畢業學年學生開展職業技能評價團體申報,根據評價獲證人數,按1000元/人標準予以補貼。
四、重點服務人群參加技能提升補貼
(一)補貼對象
1.本區駐區部隊隨軍家屬。
2.經本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長期失業青年、就業困難人員。
(二)補貼項目
1.隨軍家屬技能提升補貼。對本區駐區部隊隨軍家屬參加本市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獲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未按100%標準享受本市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予以補足。
2.長期失業青年及就業困難人員培訓生活費補貼。本區長期失業青年及就業困難人員在失業期間參加本市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且享受本市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根據培訓天數,按150元/天給予培訓生活費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享受1次。
五、資金渠道
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經費通過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予以安排。
六、補貼申請及審核撥付
(一)補貼對象向區就業促進中心受理窗口提出補貼申請,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帳戶。
(二)補貼對象應在滿足補貼申請條件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補貼申請,逾期未申請視作放棄補貼申請。
七、工作職責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牽頭區協調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協調推進各部門做好全區職業技能提升相關工作,加強對社會職業培訓機構的指導和監管。
區財政局負責落實保障項目資金,會同審計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管,并落實培訓督導、資金審計、績效評價等相關工作經費,參與工作協調小組相關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職業技能提升工作,將本區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補貼作為穩就業工作的重要舉措,加強對補貼申請的審核和培訓過程的管理。
(二)享受補貼本區內企業、培訓機構、院校及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等,應規范有序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及技能等級認定,加強內控體系建設,嚴格把控培訓及評價質量,確保培訓及評價過程公正、科學、規范,自覺接受本市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對查實有提供虛假申報材料、騙取或挪用專項資金等違規行為的,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取消其再次申請培訓補貼或承擔培訓任務的資格,追回已撥付的補貼資金。情節嚴重、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九、其他
(一)本通知涉及的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及以賽促訓等補貼人數均需事先報備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最終數據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本區參與職業技能提升人員的統計口徑為準,未經備案不享受補貼。
(二)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參照本通知執行。
(三)本通知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上海市楊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楊浦區財政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