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新時代普陀區全面推進人才引領高質量發展助推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的實施意見》(普委發〔2023〕4號),進一步推動海內外優秀人才“才聚普陀”,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圍繞上海和普陀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充分發揮高校、科研院所、園區、企業等主體作用,加快引進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富含創新精神、引領產業發展、成長潛力強的創新創業人才,建設一支與區域發展相適應的人才隊伍,實現人才“從0到10”,加快建設近悅遠來的人才發展新高地,助推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
??二、扶持對象
??本辦法適用于在普陀依法設立,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區域發展導向的企業和機構引進和培育的人才。
??三、扶持舉措
??1.初創團隊支持
??高層次人才首次在普陀創業落地,且創辦企業符合普陀產業發展導向,經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創業資助。海外人才首次在普陀創業落地,經認定,給予最高20萬元的創業資助。對特別優秀人才、承擔重大戰略項目的,可實行“一人一策”。
??2.辦公用房補貼
??高層次人才首次在普陀創業落地,且創辦企業在普陀區域內租賃辦公場地的,經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辦公用房補貼。
??3.人才安家支持
??高層次人才首次在普陀創業落地、企業新引進培育高層次人才的,經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人才購房補貼。普陀區域內機構新引進培育市級及以上海外高層次人才,經認定,給予最高25萬元人才購房補貼。
??4.過渡性安居支持
??高層次人才首次在普陀創業落地的企業,最高可以為5名核心團隊成員申請人才租房補貼。首次在普陀創業落地的高層次人才、企業新引進培育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可給予每月最高5000元人才租房補貼。
??5.團隊研發支持
??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50萬元的團隊研發資助。對特別優秀人才、承擔重大戰略項目的,可實行“一人一策”。
??6.人才開發培育支持
??區域內入選市級及以上人才計劃的高層次人才,可按最高1:1比例給予區級資金資助。
??7.創新創業大賽參賽支持
??鼓勵人才參加市級及以上創新創業大賽,對獲得獎項的,給予最高10萬元資助。
??8.高新技術企業人才專項激勵
??對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根據企業經濟社會貢獻,給予最高50萬元人才專項獎勵。
??9.金融投資服務
??高層次人才創辦企業取得社會風險投資支持的,經認定,可引導“半馬蘇河”科創基金等進行跟投。
??10.綜合服務保障
??配備人才服務專員,為人才創業提供“一條龍”全程幫辦。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項目申報、醫療保障、子女教育指導等“人靠普,才無憂”相關人才服務以及個性化配套保障。
??四、使用管理
??1.各政策事項責任單位做好與產業政策的銜接,落實項目審核、跟蹤、評估等工作。
??2.各相關窗口單位負責受理項目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各政策事項責任單位按程序進行審核,在項目審核結果確定后負責向申報單位答復,并配合做好項目管理服務和政策咨詢、解答工作。
??3.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安排,按程序實施具體撥付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五、附則
??1.申請本政策扶持的企業、機構或個人,將接受信用審查,過去三年內存在嚴重失信行為或違法行為的,取消申請資格。企業、機構或個人在享受扶持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經查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市、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扶持對象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扶持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查實的,將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資金并追繳資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2.本辦法與本區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新、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3.本措施自2023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普陀區加快推動“才聚普陀”的若干措施》(普人社規范〔2021〕3號)同時廢止。本辦法印發之前已享受原政策的人才,按原周期、原政策繼續支持。
??上海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普陀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
??上海市普陀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區投資促進辦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