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人才引領發展的戰略作用,激發人才干事創業激情,緩解人才過渡性居住困難,促進人才在普陀更好地工作、生活,根據《上海市人才安居工程實施意見》(滬建委〔2021〕46號)、《新時代普陀區全面推進人才引領高質量發展助推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的實施意見》(普委發〔2023〕4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總體要求
??普陀區人才安居堅持供需兩側持續發力,供給側質量共推,多渠道籌集人才安居租賃房源,引導社會力量升級功能服務,促進人才安居品質提升,需求側租購并舉,以人才租房補貼為主,人才購房補貼為輔,滿足各類人才多層次居住需求,營造人才樂居、悅居的人才安居環境。
??二、人才租房補貼
??(一)適用對象
??申請人才租房補貼的人才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人才所在企業、機構或創辦企業為在普陀依法設立,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區域發展導向,對普陀經濟社會發展有一定貢獻或具有較大發展潛力;
??2.人才以及家庭成員(配偶、未成年子女)一般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3.與企業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含技師)以上職稱。
??(二)扶持舉措
??1.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一定貢獻的企業,根據實際需求,每年最高可以申請30人。
??2.經產業部門推薦的重點產業領域企業,每年最高可以申請3人。
??3.經認定,市場前景良好、具有一定發展前景、確有安居需求的企業,每年最高可以申請5人。
??4.高層次人才創業落地的企業,最高可以申請5人(核心團隊成員)。
??5.海聚基地推薦的符合區域發展導向的企業,每年最高可以申請3人。
??6.當年度新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可以申請3人。
??7.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入駐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企業,博士后研究人員在站期間可以申請人才租房補貼。
??8.企業引進的海外博士、海外博士后,可以申請人才租房補貼。
??9.首次在普陀創業落地的高層次人才,或企業新引進、培育的高層次人才,可以申請人才租房補貼。
??10.經認定,其他具有一定區域貢獻的企業、機構。
??(三)補貼標準
??實施分層分類、梯度保障的人才租房補貼機制,具體補貼標準為:
??1.根據《普陀區企業人才分類認定實施辦法》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按照每人最高5000元/月標準補貼;
??2.對進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入駐企業工作的博士后以及企業引進的海外博士后,按照每人3000元/月標準補貼。
??3.企業自主認定的人才,按照每人最高2000元/月標準補貼。
??4.經認定,其他作出重大貢獻的高層次人才,人才租房補貼標準實行“一人一策”。
??補貼標準可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按年度動態調整,補貼金額應不超過人才房屋實際租賃價格。
??(四)補貼期限
??補貼期限一般為2年。
??三、人才購房補貼
??(一)適用對象
??申請購房補貼的人才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根據《普陀區企業人才分類認定實施辦法》認定的部分高層次人才,人才一般應入選市級及以上人才計劃,獲得相關行業領域科技、人才榮譽;
??2.人才應與本區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其中,創業人才一般應為企業主要創始人,本人持股比例一般不少于20%;
??3.人才以及家庭成員(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區未享受購房補貼政策;
??4.所購房產應位于本區范圍內,且為人才以及家庭成員(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購買的首套產權住房。
??(二)扶持舉措
??1.來普陀創業落地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人才購房補貼。
??2.企業培育或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給予最高50萬元人才購房補貼。
??3.其他作出重大貢獻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人才購房補貼標準實行“一人一策”。
??四、人才公寓建設支持
??(一)適用對象
??申請人才公寓建設支持的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所運營的人才安居租賃房源(公共租賃住房除外),應經認定為普陀區人才公寓;
??2.企業應對經認定的人才優先安排入住,并按市場價的一定比例予以租金優惠。
??(二)支持標準
??1.運營支持。開展區人才公寓星級評定,根據星級評定結果,給予最高3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
??2.改造支持。運營單位對人才公寓項目配套設施設備進行改造升級的,經認定,給予最高30萬元一次性補貼。
??五、附則
??1.申請本政策扶持的企業、機構或個人,將接受信用審查,過去三年內存在嚴重失信行為或違法行為的,取消申請資格。企業、機構或個人在享受扶持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經查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市、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扶持對象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扶持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查實的,將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資金并追繳資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2.本辦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上海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
??上海市普陀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區投資促進辦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