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徐匯區律師人才隊伍建設三年行動綱要》的通知
局機關各科、處(室)、區律師工作委員會:
??現將《徐匯區律師人才隊伍建設三年行動綱要》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上海市徐匯區司法局
??2021年4月9日
徐匯區律師人才隊伍建設三年行動綱要(2021—2023)
??律師人才隊伍作為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和國際化大都市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我區“卓越之區”建設發展重要的法治保證和智力支撐。為切實加強新時代黨領導下的律師工作,積極把握應對新形勢、新任務對律師行業帶來的新機遇、新挑戰,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律師隊伍建設指導精神和司法部、市委及市司法局的新要求、新精神,對接“光啟人才行動計劃”和“光啟高峰人才計劃”,進一步構建律師人才高地、建設一流律師人才隊伍,結合徐匯區現狀和實際,特制定本綱要。
??一、 總體要求、基本原則、主要目標
??(一)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系列會議精神,著眼徐匯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卓越之區的目標,主動融入“一帶一路”、“長三角一體化”等國家重大戰略,積極對接本區產業改造升級和新興產業培育發展,建立健全律師人才隊伍建設的工作體系,加大律師人才的培養和使用力度,優化律師人才發展環境,深化律師人才的激勵與管理機制,對標國際領先水平,打造具有全球視野的律師人才隊伍,使徐匯成為具有重要影響力、吸引力和配置力的律師人才增長極。
??(二) 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隊伍。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以黨建促團建,以團建促發展,為深化律師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培養屬于徐匯、立足上海、輻射全國、走向海外的“高精尖缺”人才。
??堅持圍繞中心。結合徐匯中心工作,引領行業發展、參與全球競合,主動對接“一帶一路”和長三角與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戰略,為徐匯全力提升城區能級和核心競爭力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
??堅持高端引領。對接重點領域、重點產業,在增強全球資源配置功能、科技創新策源功能、高端產業引領功能和開發樞紐門戶功能中發揮獨特作用,聚焦濱江等重點區域貢獻法治智慧。
??堅持開拓創新。更高效率實施各類人才發展與培養計劃、更強力度推進人才制度創新、更大范圍強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更好發揮律師人才在服務徐匯經濟社會發展當中的專業優勢。
??(三) 主要目標
??到2023年,把徐匯律師人才隊伍建設成為一支政治立場堅定、職業水準一流、專業水平卓越、市場認可充分、國際聲譽領先、社會責任彰顯的高素質隊伍,形成適配徐匯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區的律師人才體系。
??人才結構體系完備。根據區域律師人才群體現狀,結合律師人才專業結構、知識結構、職能結構、年齡結構,打造一支數量充足、專業齊全、結構合理的人才梯隊。
??人才集聚效應彰顯。深入挖掘、全面發揮本區各方面優勢,著力加強人才引進和人才培養兩方面的工作,增強各類優秀律師人才集聚引領效應。
??人才成長環境優質。系統設計律師人才政策制度、資源配置、服務平臺、推薦機制等一體化推進措施,在服務人才干事創業、宜居生活方面,營造利于律師人才成長發展的優良環境。
??人才管理體系領先。圍繞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遵循律師隊伍建設規律,建立健全適合我區律師專業水平的管理體系、評定標準與執業保障機制,促進律師專業化分工,提高律師專業能力和服務水平,更精準化地滿足徐匯法律服務需求。
??二、 具體措施
??(一)以加強黨建教培為抓手,深耕厚植人才成長土壤
??1.堅持黨建引領人才培養。堅持黨建引領,發揮黨員律師的先鋒模范作用,進一步深化律師行業黨的建設,重點在青年律師人才中發展黨員。
??2.充分發揮黨組織凝聚人才作用。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加強黨組織對律師人才隊伍的思想引領,不斷創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堅持黨建帶群建,推動律師事務所建立健全群團組織,充分發揮律師行業高素質人才集聚的優勢效應,加強對青年律師、女律師及其他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團結凝聚,把各類人才緊緊團結和凝聚在黨的周圍。
??3.完善人才選拔推薦體系。加強律師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和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服務體系,以及后備人才的推薦工作。強化以項目研究為載體的“人才團隊”培養模式。
??4.發展兩公律師人才隊伍。結合區內實際情況和具體需求,穩步發展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探索開展培訓提高兩公律師的政策理論水平、法律專業素養和業務實操能力。
??5.加強律師隊伍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完善律師隊伍誠信制度建設,完善投訴處理和懲戒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執業行為。督促律所完善敏感案件接案管理、集體研究、上報備案等制度。維護律師隊伍良好形象。
??(二)以對接國家戰略為機遇,擴大徐匯人才聚集優勢
??6.搭建青年律師實習平臺。與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律師事務所對接,對區內青年律師人才進行實務培訓。通過區律師工作委員會與區域內各行業協會、組織、企業法務部門等有法律服務需求的單位簽訂合作協議,增加后備人才實習實踐機會。
??7.實施分級分類人才培訓項目。深化與各高等院校的合作機制,開展面向青年、骨干律師涉及前沿領域、國內國外熱點、行業新增長點在內的特色培訓。鼓勵區域內頭部所、精品所等內部培訓課程資源向區內律師適度開放,通過與區內知名律所、品牌律所建立合作機制,打造為律所高級合伙人、執行合伙人、主任等提供交流學習、合作共贏的平臺。
??8.實施高層次律師人才引進計劃。引進一批專業化程度高、市場化能力強的律師及其團隊在徐匯落地生根。對區內律所引進國際、業內等頂尖律師人才的,對接“光啟”系列計劃給予專項獎勵。對區域內符合各類國家和市級人才計劃申報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為其提供精準高效的信息溝通渠道,支持其申報。
??9.結合“一帶一路”戰略開拓律師人才發揮空間。探索與專業院校、研究機構等研討“一帶一路”法律服務新發展、新趨勢、新問題。鼓勵支持區域內律師事務所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者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挖掘一批熟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政策法規、風土人情的律師事務所、律師,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指引。
??10.加強涉外法律人才隊伍專業化建設。引導律師事務所加大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引進力度,為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儲備人才。加強涉外仲裁、金融、航運、國際貿易、知識產權等領域高端法律服務人才引進,建設一支通曉國際,特別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法律規則、善于處理涉外事務的涉外法律人才隊伍,打造徐匯涉外法律服務業的核心競爭力。
??11.豐富涉外法律服務培訓內容。定期開設法律培訓課程,邀請國內外專家為區域內律師講解國際通行規則、外國法律體系現狀、涉外法律服務文書撰寫、商務談判技巧及案例分享等內容,進行涉外法律理論和實務培訓。鼓勵律師事務所對所內律師開展語言能力、文化背景、禮儀基礎等方面的培訓,提高涉外法律服務能力。
??12.促進人才國際交流。支持區域內律師事務所建立、參與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跨國律師組織,鼓勵區域內律師積極參與國際律師組織活動,進入國際律師組織任職。全力支持區域內律師事務所辦好各類國際會議、論壇,促進律師人才的國際交流和合作。
??13.開展境外培訓。鼓勵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設立涉外律師培訓基金,通過助學金或者補貼形式,推薦區內律師參與市司法局、市律協赴境外短期業務培訓和長期留學深造。
??14.及時與行業溝通樓宇信息。完善和園區、樓宇的聯動溝通機制,優先由區域內律師事務所滿足樓宇相關法律服務需求。與區內營商服務對接,優先向區內法律服務業提供各類商務空置樓宇信息,為行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辦公空間。
??(三)以區“十四五規劃”為藍本,持續打造人才施展舞臺
??15.提升律師服務重大發展戰略能力。引導、鼓勵區域內律師圍繞國家“一帶一路”、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建設,圍繞上海“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的核心引領城市”,主動融入徐匯“十四五”規劃戰略定位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在實戰中開拓視野,提升自身業務能力。
??16.提升律師服務優化營商環境能力。組織區域內律師參與營商政策宣講,利用進博會、各類展覽展會、各類國際會議開展面向廣大內、外資企業的法律宣傳推廣。推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常態化,鼓勵律師收集反饋民營企業需求和意見建議,為優化營商環境建言獻策。
??17.提升律師參與法治建設能力。加強與人大、政協等溝通聯系,積極推薦優秀律師參選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立法協商、參政議政。積極推薦優秀律師擔任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法律顧問,充分發揮律師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水平,促進依法辦事中的重要作用。
??18.深化政府部門、行業組織、企業與律所對話機制。幫助律師熟悉了解區情,助推司法行政服務律師業發展工作轉型增效。認真落實區域財政扶持政策,引導律師事務所與功能公司的資源項目對接。探索建立與企業商會、相關行業協會的定期聯系機制,按照專業領域組建律師服務團,為相關組織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務。
??19.持續打造“濱江法治論壇”品牌。緊緊圍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重大課題,持續開展各類主題的濱江法治論壇、沙龍活動,深化法治理論與法律實務的有機結合,通過與法學會、高校等區內資源合作辦學、交流研討、舉辦論壇等形式,吸引更多律師人才匯集交流,切實增強區域內法學理論界、實務界的合作與交流,在促進區域法治建設、拓展法學研究的領域、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中,不斷提升品牌影響力。
??20.提供滿足區域發展需求的法律服務項目。對接本區重點項目、重大工程、重點產業,組織律師事務所參與相關問題調研、論證、可行性研究,推出滿足區域發展需求的法律服務項目和產品。拓展新興行業法律服務領域,推動法律服務業與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藝術品投資等新領域、新風口的融合,組織律師主動參與新興領域法律問題的研究。
??21.提供滿足全方位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務。為律師人才承擔社會責任提供保障和便利;引導律師人才為區政府和各委辦局推進重大項目的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提供法律保障;為區域重大工程、疑難信訪事項、公共突發事件提供解決方案;組織律師、尤其是青年律師服務社區、服務群眾,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主動參與化解矛盾糾紛、開展法治宣傳、提供法律服務咨詢等工作。
??22.加強宣傳推廣力度。以微信公眾號等為平臺,多主體、多渠道利用傳統與新媒體,開辦專業欄目或者專題節目,聚焦區域優秀律師人才、典型案例,廣泛拓展宣傳推介范圍,全面擴大徐匯律師的認可度、美譽度和影響力。
??(四)以體制機制建設為手段,完善激勵、服務、管理體系
??23.建立多維度評價體系。按照律所規模、創收等分級分類,試點建立以律所黨建、律所管理、律所發展、律所社會責任承擔、律所影響力等五大維度多小項組成的綜合評價體系。鼓勵、引導區域內律師事務所、律師參與評價并在各級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律師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和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上適度向入圍該評價體系的律所、律師傾斜。同時建立健全人才管理辦法,對律師人才開展定期考核評估,建立起可進可出的律師人才評價機制,實行優勝劣汰,動態管理。
??24.完善律師人才信息庫。試點通過多元信息平臺掌握本區律師人才所獲國內國際各類榮譽和執業資質,定期開展信息庫的維護。對發揮作用不明顯、不再符合政策適用范圍的人才,及時調整;對成長較快、業務發展較好、服務區域作用較明顯的律師,及時納入。
??25.提升律師人才隊伍參與公益法律服務能力。制定完善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業務指引體系,進一步完善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體系。加強公益律師人才隊伍和律師公益志愿者隊伍建設,完善激勵措施,評選表彰一定數量律師公益法律服務先進典型,培育律師公益法律服務品牌。
??26.落實獎勵促進人才反哺良性循環。建立人才反哺評選表彰獎勵制度,為徐匯社會和諧穩定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推動經濟發展的律師人才給予表彰獎勵。對律師人才個人投資或引進項目進行宣傳扶持,增加其知名度和發展后勁;對律師人才引進落實本區的本部經濟,給予其所在律所一定的財政扶持獎勵政策,激發律師人才助力區域發展建設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榮譽感,促其為區域發展引才引智。
??27.簡化行政審批事項。繼續深化“一網通辦”、“放管服”改革,在完善告知承諾、網上申請、網上備案等制度的基礎上,通過網上預審,在嚴把準入門檻的前提下,做到盡量縮減行政審批區級時限,進一步提高辦理效率。
??28.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保證律師執業權利,發揮律師職能作用,加強區司法局與法院、檢察院、公安、市場監管等各成員單位的溝通協調,依法保障律師會見權、調查取證權等權利,維護律師合法權益。研究有利于區域律師業發展的財政扶持和合理稅賦方式。
??29.拓寬服務渠道。針對青年律師租房、購房難,積極與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溝通,擴大將律師人才納入享受人才驛站、人才公寓、人才廉租房等優惠政策的范圍。嘗試為本區頂尖律師人才適度提供子女就學、醫療保障等便利措施。以單身適齡青年為主要服務對象,建立實名制的、群團互動的、O2O的青年婚戀交友平臺,打造行業青年信賴、歡迎的社會化品牌交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