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莘莊工業區,各部委辦局,各園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實施《閔行區“春申人才計劃”實施意見》(閔委發〔2018〕57號),培育一批重點產業發展所需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提升閔行城區能級和核心競爭力,使閔行成為高端人才高度集聚、人才環境全面優化、創新創業空前活躍、新興產業快速發展的國際化人才高地,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閔行領軍人才的選拔工作?,F就選拔工作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及范圍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中工作和創業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單位稅務登記和注冊地均須在閔行),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提出申報:
??(一)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注重發現和選拔優秀青年專業技術人才。
??(二)符合“品德素質優秀、專業貢獻重大、團隊效應突出、引領作用顯著、發展潛力較大”的基本條件。
??1.品德素質優秀:具有堅定的政治品德、優秀的學術道德、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2.專業貢獻重大:在相關領域已取得較突出的創新成果,為本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
??3.團隊效應突出:具有一支結構合理、創新創造能力較強的專業團隊,團隊核心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歲以下成員一般不少于2人。
??4.引領作用顯著:能夠在本區、全市乃至全國范圍內引領本專業、本學科、本領域的發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領作用。
??5.發展潛力較大:本人在相關領域顯示出明顯的創新能力、研發優勢和發展潛力,團隊成員具有較大發展潛力。
??(三)下列人員不在申報范圍
??1.已入選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上海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上海領軍人才培養計劃等市級以上(含市級)人才榮譽的人員;
??2.擔任處級及以上領導職務,且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企事業單位領導(區管干部);
??3.近2年連續申報未入選,在本年度內無新的重大專業成果的人員;
??4.已入選過2次以上(含2次)閔行領軍人才培養計劃的人員;
??5.區教育系統單位中,未曾入選“領航人才”的人員;區衛生系統單位中,未曾入選“領航人才”或“學科帶頭人”的人員。
??二、選拔原則
??堅持人才強區和人才優先發展戰略,為實現閔行在新一輪發展中的轉型升級,加快推進閔行建設成為虹橋國際開放樞紐核心功能承載區和上海南部科創中心核心區,發揮人才第一資源作用,以聚焦重點,服務發展、突出一線,團隊優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為原則,深入實施閔行領軍人才培養計劃。
??(一)聚焦重點,服務發展。聚焦科技創新和創業、科技成果轉化,重點關注本區“4+4”產業發展導向,圍繞高端裝備、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生物醫藥等產業以及國際商貿、現代金融、文化創意和科技服務等為代表的現代服務業,開展閔行領軍人才的選拔工作。
??(二)突出一線,團隊優先。以在科研、生產等專業技術一線崗位上創造優異成績的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為選拔重點。對項目有益于虹橋國際開放樞紐核心功能承載區和上海南部科創中心建設,人才梯隊建設良好的團隊帶頭人,要優先列入閔行領軍人才培養計劃。
??(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及時公開選拔工作信息,嚴格規范選拔工作程序,切實加強選拔過程監督,充分發揮專家評審、數據核實比對等評價方式的作用,確保選拔結果的權威性和公正性。
??三、選拔方式
??2021年閔行領軍人才選拔推薦共設立“宣傳文化教育”、“司法”、“衛生”、“醫藥”、“機械”、“電子信息”、“化工”、“農林生物”、“創業”、“經營管理”等十個組別。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領軍人才選拔中的作用,以單位推薦、專家舉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申報,通過評估評選和專家評審(司法和創業組需參加答辯)的方式產生。
??四、創業組申報條件
??1.為非公企業(企業注冊登記且稅收落地在閔行)的主要創辦人或經營者(董事長、總經理),本人持股比例一般不少于30%;
??2.所創辦企業符合閔行產業發展方向,市場前景廣闊;
??3.所創辦企業一般實際運營3年以上,并在同類企業中達到中等以上規模;
??4.所創辦企業經營業績顯著,社會貢獻較大,在本領域具有廣泛的認可度;
??5.企業年納稅額(僅統計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在區同類企業中居領先水平;為社會提供相當的就業崗位(企業繳納社保人數不得低于20人);重點關注“獨角獸”和“瞪羚”企業;
??6.所創辦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或產品,有較高的科技含量,組建結構合理、運轉高效的創業團隊。
??五、推薦途徑
??(一)用人單位推薦
??各單位嚴格按照領軍人才選拔條件提出推薦人選,并向上級主管部門、企業注冊所在街鎮或園區推薦。上級主管部門、企業注冊所在街鎮或園區嚴格把關,認真篩選,提出本部門、本街鎮、本園區推薦人選,并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推薦。
??申報個人須由與之建立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用人單位進行申報(以社保繳納關系為準),從事兼職的專業技術業績可作為申報材料,經兼職單位確認后一并提交申報單位。
??(二)專家或社會團體舉薦
??1.專家舉薦。符合申報條件的優秀人才,可由本專業2名及以上專家聯名舉薦。舉薦專家應為本領域兩院院士、國家突出貢獻專家、“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及上海領軍人才。每位專家當年可舉薦1人。
??2.社會團體舉薦。專業學會、行業協會等通過政府社團管理部門登記的合法團體可以舉薦本學術技術領域中符合申報條件的優秀人才。每個社會團體當年可舉薦2人。
??(三)個人自薦
??符合申報條件的優秀人才,可通過自薦參加本單位閔行領軍人才推薦選拔。
??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通過專家或社會團體舉薦以及個人自薦方式申報的,申報材料應提交所在單位審核。單位應對各種渠道申報的人選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進行評價,并在單位內部經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后,擇優推薦申報。
??六、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推薦舉薦(8月20日前完成)
??用人單位對照選拔條件推選人員,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后,自下而上進行推薦,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后確定申報名單。
??單位確定申報的個人,登錄“閔行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填寫并打印《閔行領軍人才人選推薦表》(1式1份)、下載填寫《閔行領軍人才人選推薦基本信息表》(只需電子檔),連同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1份,具體材料清單與格式要求附后),由用人單位蓋章后在8月20日前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企業注冊所在街鎮或園區(詳見附件一)。報送前,單位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認真審核。
??同一單位的推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2人,且相同或相近專業只能推薦1人。同一人選請勿多頭申報。
??(二)受理報送(8月31日前完成)
??上級主管部門、企業注冊所在街鎮及各園區作為本次選拔的推薦單位,對收到的申報材料要嚴格把關,認真篩選,提出本部門、本街鎮、本園區的推薦人選,于8月31日前完成向區人社局的推薦和材料報送。
??央企、國企、市屬企業等單位的推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3人,且相同或相近專業只能推薦1人。于8月31日前完成向區人社局的推薦。
??(三)部門初審(9月1日-9月10日)
??區人社局對所有推薦材料分組匯總,并會同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組推薦人選進行初審。
??(四)專家評審(9月11日-10月15日)
??區人社局組織專家對通過初審的人選進行兩階段的評審,確定初步人選。
??(五)批準確定(11月)
??審定的初步人選及其業績材料提交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確定擬入選名單。
??擬入選名單在“閔行區人民政府”網站、閔行報等有關媒體公示,進一步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公示結束,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2021年閔行領軍人才培養計劃名單,由區委、區政府頒發證書。
??七、工作要求
??各鎮、街道,各部委辦局、各園區、各有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要按照《閔行區“春申人才計劃”實施意見》要求,緊密對接上?!八拇笃放啤苯ㄔO,圍繞我區“4+4”產業發展導向,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加強宣傳發動力度,廣泛發動,鼓勵高端裝備、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和現代服務業等行業領域的優秀高層次人才積極踴躍地參加閔行領軍人才申報工作。
??(一)加大宣傳發動力度。對標桿性的企業,要定點宣傳、主動發現人才,爭取將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杰出貢獻、發揮引領作用的優秀人才納入視野。
??(二)健全評價機制。各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健全評價機制,改進評價方式,應用研究及技術開發人才突出市場評價,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強調社會評價。
??(三)加強審核把關。各受理點要會同用人單位加強申報信息的審核,特別是對教育經歷、工作經歷、加入黨派情況、重要學術和科技成果等進行嚴格核對,確保信息準確、表述清楚、符合規定。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入選資格。
??特此通知。
??聯系人:閔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科,莘北路168號2號樓205室
??何?平:33883952,18918195610
??張?捷:33883956,13918277980
??電子郵箱:mhrckfvip@vip.sina.com
??附件:
??1.各受理點地址及聯系人
??2.推薦材料清單與格式要求
??3.閔行領軍人才人選推薦表(2021版)
??4.閔行領軍人才專家(社會團體)舉薦表
??5.閔行領軍人才人選推薦基本信息表(2021版)
??中共閔行區委組織部
??閔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