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yè)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yè)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辦理專利權質押登記手續(xù)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辦理專利權質押登記手續(xù)的,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第七條 申請專利權質押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簽字或蓋章的專利權質押登記申請表;
(二)專利權質押合同;
(三)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當事人簽署的相關承諾書;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權限的委托書;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專利權經過資產評估的,當事人還應當提交資產評估報告。
除身份證明外,當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種文件應當使用中文。身份證明是外文的,當事人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
當事人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在線辦理專利權質押登記手續(xù)的,應當對所提交電子件與紙件原件的一致性作出承諾,并于事后補交紙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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