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集團(公司):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崇明區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管理總則及三項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崇明區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管理總則及三項細則
??上海市崇明區經濟委員會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崇明區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管理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鼓勵內外資企業在崇明集聚發展,發揮總部經濟在提升世界級生態島區域經濟發展能級,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中的核心作用,根據《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滬府規〔2022〕17號)《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上海市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商規〔2024〕2號)和《關于印發<崇明區鼓勵企業設立總部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滬崇經規〔2023〕5號)等相關文件,結合崇明實際,制定本管理總則及三項細則。
??第二條(支持對象和要求)
??經市級部門認定的市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市級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
??經市級部門認定的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和市級貿易型總部。
??經區級部門認定的區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區級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區級民營企業總部、區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和區級貿易型總部。
??申報資金支持的企業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依法設立在崇明區后穩定經營滿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二)資金和納稅信用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未被國家、省、市、區相關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治對象名單,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未記載3年內嚴重失信信息;
??(三)跨國公司按規定報送外商投資企業信息報告。
??申報企業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財政資金資助,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三條(支持條件和標準)
??總部資金是指財政預算安排的用于鼓勵總部經濟發展的資金。
??(一)經市級部門認定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
??按照市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發展資金相關辦法予以支持。
??(二)經市級部門認定的市級民營企業總部、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市級貿易型總部,經區級部門認定的區級總部。
??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市級貿易型總部和區級各類總部的資金,按照本管理總則執行,具體標準參看三項細則。
??第四條 便利服務
??1.貿易便利
??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可以推薦申請上海市國際貿易分撥中心示范企業評定,崇明海關對其采取便利化的監管措施。總部企業可以加入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獲得通關物流動態信息、口岸資訊、金融支持等專屬服務。(區經委、崇明海關)
??崇明海關加強對總部企業的海關信用培育,將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優先納入海關信用培育重點企業名單,優先培育、優先認證,成為高級認證企業后享受AEO(經認證的經營者)通關便利。根據總部企業最新發展和需求,海關探索集團式、產業鏈供應鏈化的海關信用培育認證模式,以貿易便利化為重點,創新監管制度和監管模式,著力提升通關效率,為其進出口貨物提供個性化通關便利。(崇明海關)
??2.科技創新支持
??區科委協助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申請加入本市生物醫藥試點企業和物品“白名單”。總部企業研發用食品、化妝品樣品在符合要求前提下,崇明海關為其進出口貨物提供通關便利。(區科委、崇明海關)
??3.商事登記
??區市場監管局配合市級部門并指導總部企業開展市場登記“全程網辦”,為申領、應用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提供便利。(區市場監管局)
??4.項目投資
??支持總部企業在本區開展項目投資,符合條件的項目還可以推薦列入重大外資項目清單。市、區統籌推進項目準入、規劃、用地、環保、用能、建設、進出口、外匯等相關事項,加快項目落地實施。(區經委、區投促辦、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建管委)
??5.人才引進
??充分發揮戶籍政策的激勵和導向作用,通過梯度化人才引進政策體系,大力支持總部企業引進所需的高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才、有特殊貢獻者等各類優秀人才。
??總部企業聘雇緊缺急需留學回國人員,符合相關條件可以辦理本市戶籍,聘雇符合條件的海外人才申請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B證)可以享受附加分及相關待遇。引進國內優秀人才的,符合相關條件,可以辦理本市戶籍。(區人才局)
??總部企業境外專業人才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參與職稱申報評審。總部企業貢獻突出的高級管理人員可以被相關單位推薦參評白玉蘭友誼獎。總部企業可以被相關單位優先推薦申請加入上海市市長國際企業家咨詢會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人才局)
??取得國際專業資質或具有特定國家和地區職業資格的金融、規劃、航運等領域專業人才,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后在市級總部企業提供服務的,其境外從業經歷可以視同國內從業經歷(有行業特殊要求的除外)。市級總部企業中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籍人才領銜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可以擔任本市新型研發機構法定代表人。(區人才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對在總部企業工作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處、區衛生健康委、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區人才局等部門在符合相關政策的前提下,為其家屬在停居留、醫療服務、申請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便利。符合條件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的外籍子女,可以以國際學生身份申請本地學校就讀。(區公安分局、區衛生健康委、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區人才局)
??6.出入境便利
??總部企業符合條件的中國籍人員可以申辦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卡。對總部企業聘用的中國內地居民,提供商務出境便利。(區政府外辦)
??總部企業需要多次臨時入境的外籍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入境有效期不超過5年(民營企業總部和貿易型企業總部申請辦理入境有效期不超過1年),停留期不超過180日的多次簽證。對總部企業邀請,因緊急商務需入境的外籍人員,可以按照規定,在口岸簽證機關申請辦理口岸簽證入境。需要在本市長期居留的總部企業聘雇的外籍人員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辦理3至5年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許可。總部企業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按照《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可以被優先推薦申辦在華永久居留。(區公安分局)
??崇明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為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辦理健康證明提供綠色通道。(崇明海關)
??7.知識產權保護
??總部企業在上海市場具有較高知名度且受侵權假冒情況較多的涉外商標,可以被推薦納入《上海市重點商標保護名錄》。總部企業可以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依托跨區域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協作機制開展異地維權。(區市場監管局)
??8.服務支持
??設立總部企業區、鄉鎮(公司)兩級總部服務專員,暢通信息渠道。依托服務專員機制、“上海市企業服務云”和區外商投資協會、各鄉鎮商協會等行業組織,搭建政企服務溝通平臺,定期召開政企圓桌會,及時了解總部企業需求,協調解決總部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區經委、各鄉鎮(公司)、各相關協會)
??第五條 管理職責
??區發展改革委、區經委、區教育局、區科委、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規劃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建設管理委、區衛生健康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投資促進辦、區人才局、區政府外辦、崇明海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落實工作。
??鄉鎮(公司)要落實主體責任,負責指導轄區企業積極開展資金申報和審核,做好預算編制、資金撥付、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六條 申報與審核流程
??(一)對申報市級跨國公司總部資金的市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市級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可根據申報通知要求,向所在鄉鎮(公司)報送申請材料。鄉鎮(公司)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給出初審意見,區經委復驗后報市商務委,后續資金撥付按市級相關規定執行。
??(二)對申報本管理總則及三項細則的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市級貿易型總部、區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區級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區級民營企業總部、區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和區級貿易型總部,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可按照相關規定,向所在鄉鎮(公司)提出申請,經鄉鎮(公司)審核同意后,由鄉鎮(公司)按規定流程撥付資金。
??第七條 附則
??(一)獎勵資金根據管理細則明確的獎勵依據,分3年按照40%、30%、30%比例予以發放。本政策按照有關財政管理規定執行。
??(二)支持對象如通過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騙取扶持資金,一經查實,將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資格并追繳資金。失信行為將根據有關規定納入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平臺。對違反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和國家規范招商引資相關要求的企業不予扶持。
??(三)本支持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同一企業被認定為多種類型總部的或與本區其他支持政策條款重復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五)本支持政策由區經委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本市頒布的政策發生調整,按照上級最新政策為準。
崇明區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資金管理細則(跨國公司地區總部)
??一、獎勵對象和獎勵依據
??(一)市級部門認定的市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市級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
??按照《上海市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辦法執行。其中租房資助實行區、鄉鎮(公司)兩級財政分級負擔的辦法執行。
??(二)區級部門認定的區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區級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
??按照本細則執行。
??二、認定獎勵
??對區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或區級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美元、員工數不少于5名、且經母公司授權其負責管理的境內外企業不少于1家的,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企業應在認定后3年內提交開辦獎勵申請。
??三、運營獎勵
??鼓勵總部企業在崇明集聚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
??對區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或區級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實繳注冊資本達到100萬美元,員工數不少于5名,且經母公司授權其負責管理的境內外企業不少于1家的,年營業額首次達到5億元人民幣的,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四、增資獎勵
??對區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區級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通過增資形式投資符合本市和本區產業發展導向的外資項目(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除外),經認定,年新增實到外資金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可獲得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增資獎勵。
??本細則實施期間僅可享受一次區級增資獎勵。增資獎勵對應的增資金額應以自然年度內被納入商務部實際外資統計的金額為基數進行計算。
??企業需在增資金額到位后的下一年度提交申請,在同一年度內不得同時申請增資獎勵和開辦獎勵。
??五、集聚獎勵
??支持總部企業在崇明集聚總部能級,做強總部功能。對已認定為市級總部、區級總部的企業,幫助所在轄區集聚諸如新設立業務公司、遷入控股子公司、引入極高關聯度公司等一系列總部能級的公司,可由所在鄉鎮(公司)根據新集聚的企業經營情況,對總部企業予以獎勵。
??六、提升獎勵
??已認定為總部的企業,如有總部類型升格,扣除已享受獎勵部分,補足資金差額,同時獎勵年限及年度比例參照同類型總部。
??七、帶動獎勵
??已認定為總部的企業,在帶動本區產業發展、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協作、促進本地人民增收致富、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可由所在鄉鎮(公司)自行制訂獎勵政策。
崇明區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資金管理細則(民營企業總部)
??一、獎勵對象和獎勵依據
??(一)經市級部門認定的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
??(二)經區級部門認定的區級民營企業總部、區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總部。
??按照本細則執行。
??二、認定獎勵
??對經市級部門認定的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
??對經區級部門認定的區級民營企業總部、區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
??三、運營獎勵
??鼓勵總部企業在崇明集聚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
??對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和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自認定當年起,年營業額首次達到10億元人民幣、不足15億元人民幣的部分,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對于年營業額首次達到15億元人民幣、不足20億元人民幣的部分,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18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對于年營業額首次達到及超過20億元人民幣的部分,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12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經認定的區級民營企業總部和區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自認定當年起,對于年營業額首次達到5億元人民幣的,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四、集聚獎勵
??支持總部企業在崇明集聚總部能級,做強總部功能。對已認定為市級總部、區級總部的企業,幫助所在轄區集聚諸如新設立業務公司、遷入控股子公司、引入極高關聯度公司等一系列總部能級的公司,可由所在鄉鎮(公司)根據新集聚的企業經營情況予以支持。
??五、提升獎勵
??已認定為總部的企業,如有總部類型升格,扣除已享受獎勵部分,補足資金差額,同時獎勵年限及年度比例參照同類型總部。
??六、存量獎勵
??為鼓勵存量總部企業繼續做大做強,本區存量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和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或自2025年1月1日起遷入我區的存量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和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經認定,仍然符合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和市級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總部要求的,可申請運營獎勵、集聚獎勵和帶動獎勵。
??七、帶動獎勵
??已認定為總部的企業,在帶動本區產業發展、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協作、促進本地人民增收致富、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可由所在鄉鎮(公司)自行制訂獎勵政策。
崇明區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資金管理細則(貿易型總部)
??一、獎勵對象和獎勵依據
??(一)經市級部門認定的市級貿易型總部
??(二)經區級部門認定的區級貿易型總部。
??按照本細則執行。
??二、認定獎勵
??對經市級部門認定的市級貿易型總部,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
??對經區級部門認定的區級貿易型總部,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
??三、運營獎勵
??鼓勵總部企業在崇明集聚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
??對市級貿易型總部,以國內批發零售、國際貨物貿易、物流倉儲或國際服務貿易、平臺交易為主營業務的,自認定當年起,年營業收入首次同比增幅超過10%的,經認定,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300萬元人民幣、200萬元人民幣、1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對區級貿易型總部,自認定當年起,對于年營業收入首次同比增幅超過10%的,經認定,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50萬元人民幣、150萬元人民幣、100萬元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四、集聚獎勵
??支持總部企業在崇明集聚總部能級,做強總部功能。對已認定為市級總部、區級總部的企業,幫助所在轄區集聚諸如新設立業務公司、遷入控股子公司、引入極高關聯度公司等一系列總部能級的公司,可由所在鄉鎮(公司)根據新集聚的企業經營情況予以支持。
??五、提升獎勵
??已認定為總部的企業,如有總部類型升格,扣除已享受獎勵部分,補足資金差額,同時獎勵年限及年度比例參照同類型總部。
??六、存量獎勵
??為鼓勵存量總部企業繼續做大做強,本區存量市級貿易型總部企業或自2025年1月1日起遷入我區的存量市級貿易型總部企業,經認定,仍然符合市級貿易型總部要求的,可申請運營獎勵、集聚獎勵和帶動獎勵。
??七、帶動獎勵
??已認定為總部的企業,對帶動本區產業發展、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協作、促進本地人民增收致富、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可由所在鄉鎮(公司)自行制訂獎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