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本市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本區適齡幼兒入園工作,優化區域學前教育資源配置,更好地為家長提供入園指導服務,現就做好青浦區2024年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有序推進。各幼兒園根據本區入園工作要求,結合園所實際,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社會公布幼兒園招生簡章,按照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實施一網通辦,方便家長有序開展適齡幼兒入園工作。
(二)堅持規范操作。秉持依法依規原則,規范入園工作流程。各公辦園的招生班級數、班額數應按《青浦區2024學年度幼兒園教育事業計劃》執行。若因現實特殊原因未能按計劃執行的,幼兒園須以書面形式報區教育局及相對應的街鎮主管部門核準,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招生計劃。民辦園招生規模不得突破審定的班級數及學額數。
(三)堅持公開公正。幼兒園不得對適齡幼兒和家長進行測試和變相測試,不得損害幼兒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民辦幼兒園應按要求向社會公布招生具體信息,對外公布的招生簡章須報教育局審核備案。民辦幼兒園可做辦園成效宣傳,但要確保內容真實可靠,不得向幼兒家長作出有悖政策的任何承諾。
(四)堅持因地制宜。公辦幼兒園在優先保障本市戶籍適齡幼兒入園的基礎上學額有余的,可依據區域和園所資源配置情況,按照來滬人員所持房產、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情況、持有年限等條件設定優先順序依次錄取。對能堅持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殘疾幼兒,應根據其殘疾類別和程度安排至學前特教班、特教點或普通幼兒園隨班就讀,不得隨意拒絕其入園。
二、入園對象與條件
(一)入園對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入園條件
●本市戶籍:
1.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相一致的本區戶籍適齡幼兒。戶主為幼兒本人或直系親屬,房產證權利人為幼兒本人或直系親屬。
2.戶主為適齡幼兒或直系親屬的本區戶籍適齡幼兒。
3.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幼兒或直系親屬的本市戶籍適齡幼兒。
4.幼兒本人暫無上海市戶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區常住戶口。
備注:
(1)戶口遷入、房產辦理認定截止時間原則上為2024年4月30日。
(2)城區內幼兒園根據學額情況,按照以上招生條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條件及區域位置統籌安排。各鎮遇到以上情況,由鎮社發科和幼兒園共同協商統籌安置。
●非本市戶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區域內房產,且積分達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區域內房產,但積分不達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區域內合法租住證明,且積分達到120分。
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區域內合法租住證明,但積分不達120分。
備注:
(1)幼兒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有關政策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2)在滿足本市戶籍適齡幼兒入園需求后學額有余的,各公辦幼兒園可按上述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報區教育局及相應的街鎮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實施。
●港、澳、臺地區及外籍
1.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合法任職或就業、并已在本區購房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和外籍適齡幼兒愿意就讀公辦幼兒園的,可持相關證明參照本區適齡幼兒就近報名入園。
2.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合法工作或合法租住于本區并愿意就讀公辦幼兒園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和外籍的適齡幼兒,本著就近入園和統籌安排的原則,結合本區學前教育實際由區教育局協調安排入園。
●青浦區實驗幼兒園入園條件
幼兒必須同時持有青浦區夏陽街道或盈浦街道戶籍和房產證(房產證必須是幼兒本人、幼兒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幼兒戶籍必須是幼兒本人、幼兒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房產證與戶籍必須是同一地址)。
當通過線上驗證的幼兒人數低于計劃招生數時,幼兒園應如數錄取;當通過線上驗證的幼兒人數超過計劃招生數時,采用電腦搖號的方式錄取。電腦搖號由公證處人員進行公證,并接受區教育局紀檢部門、街道居委、家長代表等全程監督。
三、入園工作程序
2024年青浦區學前教育招生采用先市級登記、后區級報名的方式。
(一)信息登記
適齡幼兒家長須登錄“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登錄“上海一網通辦”網站首頁,網址:https://zwdt.sh.gov.cn,進入“2024年適齡幼兒入園”特色專欄,或手機登錄“隨申辦市民云”APP首頁“2024年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進行統一的信息登記,獲取《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登記編號。《登記表》和登記編號作為幼兒進行入園報名驗證的憑證。確有原因無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記的,可電話咨詢、提前預約后,就近至全區各公辦幼兒園或指定登記點(悅盈路2號,69225018)進行登記。信息登記的順序、信息登記的地點與是否錄取無直接關聯。
信息登記成功后,將無法在信息登記階段進行修改。確因特殊情況需修改或未登記的,家長憑相關證明材料在報名驗證階段完成修改或補登記。
(二)簡章發布
各園的招生簡章在區教育局備案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社會公布。簡章須注明園所概況、等級、地址、收費標準、招生條件、招生區域、人數、咨詢電話與網上報名日期、補充驗證日期等信息。
(三)網上報名
適齡幼兒家長通過“上海一網通辦”網站首頁“2024年適齡幼兒入園”特色專欄或手機“隨申辦市民云”APP首頁“2024年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中的“各區報名”,登錄“青浦區適齡幼兒入園報名平臺”,完善報名信息,并自主選擇公辦或民辦幼兒園提交報名(公、民辦只可報名一類)。
報名公辦幼兒園的適齡幼兒家長,可按照學區示意圖、各園招生簡章的條件點擊“報名公辦”選擇園所報名。每名幼兒限報學區內1所公辦幼兒園。報名青浦區實驗幼兒園未被錄取的幼兒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重新登錄入園報名平臺,選擇學區內公辦幼兒園報名。
報名民辦幼兒園的適齡幼兒家長,可點擊“報名民辦”。(網上不含園所選擇,可根據招生公告電話自主咨詢。)
(四)材料驗證
報名公辦幼兒園的適齡幼兒家長,各公辦幼兒園將在網上驗證報名信息。
報名民辦幼兒園的適齡幼兒家長,按照各民辦幼兒園招生條件、驗證指定時間與要求,自主聯系園所進行網上驗證材料。
確有原因無法進行網上報名和驗證,以及未能按期提交報名信息的,家長憑相關證明材料,聯系幼兒園線下補充驗證。
“隨申辦市民云”或“上海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同等效力使用。
幼兒監護人對入園報名平臺上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的,將實行“一票否決”。
(五)通知發放
各幼兒園根據報名驗證的實際情況,按照招生計劃數和設定的招生條件依次錄取,按規定時間節點分批發放入園通知書。
四、入園工作時間安排
1.4月16日,區教育局向社會公布2024年本區適齡幼兒入園政策、入園報名流程、入園政策問答、城區學區示意圖、相關街鎮學區分布、招生計劃(幼兒園性質、級別、招生電話、地址、收費標準、招生人數、招生區域等)。
2.4月20日或21日,各公辦幼兒園組織園所開放日活動,家長可關注各幼兒園的公眾號了解活動開放時間。
3.4月22日-29日,家長登錄“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 完成信息登記,獲取《登記表》、登記編號。
4.5月7日,全區各幼兒園向社會公布本園招生簡章。
5.5月9日-14日,家長登錄“青浦區適齡幼兒入園報名平臺”填報報名信息、提交報名。
6.5月15日,實驗幼兒園向網上驗證通過的幼兒家長發送驗證通過短信。同時實驗幼兒園根據需要進行補充驗證。
7.5月21日下午1時,實驗幼兒園準時開始電腦搖號;5月22日、23日,經電腦搖號未被實驗幼兒園錄取的幼兒家長重新選擇學區內幼兒園報名。
8.5月24日,其他公辦幼兒園向網上驗證通過的幼兒家長發送驗證通過短信。
9.5月25日、26日,公辦幼兒園根據需要進行補充驗證。
10.5月9日-5月31日,民辦幼兒園進行網上報名驗證。
11.6月22日,公辦幼兒園發放第一批入園通知書(本市戶籍幼兒);7月6日,公辦幼兒園發放第二批補充入園通知書。
12.7月13日,民辦幼兒園發放入園通知書。
五、招生咨詢
招生咨詢電話:69713936、69225018
電話咨詢時間:08:30-11:30 13:30-16:30
線上咨詢:
招生監督電話: 69713877
上海市青浦區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
相關鏈接:2024年青浦區適齡幼兒入園政策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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